淮安生态文旅区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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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生态文旅区“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厂中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全区“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以“消除隐患防风险、规范管理提本质、精准执法严责任”为导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通过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摸清全区“厂中厂”企业底数,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倒逼企业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整改一批,提升一批“,健全事故防范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二、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厂中厂”(

2、同一厂区内经出租存在一家及多家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三、整治重点整治工作主要围绕出租主体和承租主体两个方面推进。(-)出租主体方面:1、出租厂房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1)厂房是否具备合法的用地手续;(2)厂房是否具备合法的建设手续,或经有关机构鉴定且结论为安全;(3)厂房是否存在建筑安全隐患;(4)厂房是否办理消防审验手续;(5)厂房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标准;(6)厂区是否存在违章搭建。2、出租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1)对承租主体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是否履行审查责任;(2)承租经营的项目是否与厂房规划设计用途一致;(3)是否与承

3、租主体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4网承租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将各承租主体之间的安全生产责任纳入统一管理的内容;(5)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二)承租主体方面:1、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具备合法的市场准入手续和环境许可手续,生产经营地址和准入许可地址是否一致;2、生产经营项目是否为高污染项目;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1)是否对照安全生产法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风险报告编制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安全隐患自我排查整改情况;(

4、2)厂房是否符合项目消防等级需求,生产(储存)物品由低火灾危险性变为高火灾危险性时是否重新办理消防审验手续;(3)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宿舍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是否将职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用气行为;(4)是否存在违规生产、经营、贮存危化品行为。四、整治时间安排整治时间从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底,分四个阶段:(-)宣传发动。5月10日前,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推进计划等,并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浓烈的整治氛围。(二)自查整改。5月底前,各办事处要对产权主体、承租主体基本情况、承租

5、期限、转租情况等要摸清底数。对厂中厂”产权存在纠纷,主体责任不明确的,要一厂一策。要查准问题,对土地、厂房、项目存在的违章建设、违法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要查准查实。6月20日前,办事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会同企业排清各类隐患对排出的事故隐患孽迅速整改,立行立改,对违章建设、违法生产、违规经营等问题,要建立清单逐个整改销号。(三)区级检查。6月21日至7月31Ho对所有“厂中厂”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逐户进行回头看,对出租主体、承租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态度不端正、整改不积极、成效不到位的,组织联合执法,从严从重处罚。(四)市级督查。8月1日至8月31日。市安委办将联合市安全生产巡查督导组对“厂中厂”

6、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对问题突出、整治行动不力的将挂牌督办。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区里成立“厂中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分管副主任任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由区安委办统筹推进全区“厂中厂”专项整治工作。要严肃整治纪律,涉及整治的“厂中厂”发生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从重追究事故企业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严肃问责。(二)严格属地责任。加强办事处、部门联动统筹,明确各方职责研究解决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滚动排查清单,严格整改措施,

7、责任到人,逐一对账销号。对存在产权纠纷,主体责任不明确的,要做到“一厂一策对所有重大隐患,一律由区挂牌督办。(三)落实部门职责。经济发展部门要发挥工信部门职责,推动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牵头打击“厂中厂”内再生资源违规经营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城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查处企业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土地、厂房用途等行为。建设部门要对甲乙类厂房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竣工验收,对其他类厂房进行竣工备案抽查,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企业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特种设备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违规经营

8、、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依法对高污染项目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消防部门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三合一”、消防器材配置不到位、电气燃气使用不规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指导派出所依法依规加强企业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处置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法严厉打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报告编制不及时、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职工教育培训不开展、非法经营、储存危化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科学合理推进。宣传发动工作要做充分,加强员工的自我防范知识宣传,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引导员工参与,厂中厂,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大典型案例的

9、宣传力度,以案释法,让出租方、承租方对自身的职责有更清楚的认知。要加大典型经验宣传,让更多的好做法在面上复制、推广。整治项目不搞一刀切,对一些产业链配套项目、发展潜力巨大的项目,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做好服务。(五)加强信息报送。5月31日前报送“厂中厂”企业基本情况排查登记表(附件2),6月20日前报送“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附件3)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书面),以上材料请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所属行业领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每月25日前书面汇报工作情况。附件:1.麻线如福厂中安曲专蛾的撕出诩曲名单2.“厂中厂”企业基本情况排查

10、登记表3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淮安生态文旅区“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由管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厂中厂,企业基本情况排查登记表办事处:(盖章)填报人:kam(房屋事弹位或户主)1SA联系电话承租企业(A)除电话序出兄WWk填报时间:,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单位名称:俳查时间:整治重点是否存在有关问题隐患排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出租主体方面1、出租厂房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1)厂房是否具备合法的用地手续;(2)厂房是否具备合法的建设手续,或经有关机构鉴定且结论为安全;(3)厂

11、房是否存在建筑安全隐患;(4)厂房是否办理消防审验手续;(5)厂房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标准;(6)厂区是否存在违章搭建。2、出租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1)对承租主体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是否履行审查责任;(2)承租经营的项目是否与厂房规划设计用途一致;(3)是否与承租主体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4)对承租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将各承租主体之间的安全生产责任纳入统一管理的内容;整治重点是否存在有关问题隐患排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5)是否定期

12、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承租主体方面:1、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具备合法的市场准入手续和环境许可手续,生产经营地址和准入许可地址是否一致;2、生产经营项目是否为高污染项目;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1)是否对照安全生产法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风险报告编制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安全隐患自我排查整改情况;(2)厂房是否符合项目消防等级需求,生产(储存)物品由低火灾危险性变为高火灾危险性时是否重新办理消防审验手续;(3)厂房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宿舍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是否将职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用气行为;(4)是否存在违规生产、经营、贮存危化品行为。是否已停产、停业是否建议实施行政处罚-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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