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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谈加压风机进风管的几种防烟措施建筑烟气控制系统的设计应当避免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实还应包括补风系统,限于篇幅,本文不议)吸入烟气(以下简称“烟气短路”),这是一个普通的常识。自原高规(1982年版,试行)到现行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烟标),四十余年来业内对“烟气短路”问题的认识逐步清晰,具体控制要求也从无到有,从定性到定量、从宽泛到严格,足见其不容忽视的重要性。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设计应当采取哪些措施防止烟气短路?目前常见的措施有下面几种:1)合理设置送风、排烟风机:“送月翔直及商在系统的尸统(烟标3.3.4.4),“排烟风机宜设置在排烟系统的最高处”(烟标4.4.
2、4),果然如此,则完全顺应了烟气自然向上扩散的特性,比较理想。例如,送风风机布置在室外地面,排烟风机布置在屋顶,烟气短路的可能性就基本不存在了。但大多数项目中地皮金贵,多半舍是不得拿来放风机的,于是也只得把风机放在屋面;或者,即便布置在地面了,可建筑还有地下室,地下室也可能有烟气需要靠近地面外排。因此,工程中更现实也更常用的办法只能是其他方法。2)限定送、排风口的方位和间距:“送风机的进风口宜设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下部。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
3、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Qm贴粒沃3.3.5),“烟气出口宜朝上,并应高于加压送风机和补风机的进风口”Q烟标4.4.4)O对比原建规(2006版)或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及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应规定,除了条文规定中不提主导风向问题(条文说明里有)算是一个缺憾之外,可以说,烟标此规定之“保守不利”已堪称天下第一。可问题的要害在于:风口的背后是风管、竖井、机房乃至于建筑平面布局,暖通设计都能搞定吗?请注意,在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中,风口是被当作建筑构造的一部分而放在“第3章建筑”中对其布置加以具体规范
4、的,这才叫抓住了重点。反之,如果在标准层面上还是固守着把风口仅仅视为一种“消防设施”的短见,烟标的意图恐怕就往往难以得至广被动优先”式的全面落实,接下来暖通设计实际上能做的事情也只不过是拉着风管围着风口间距大小的规定转圈圈而已。3)加设送风机房:“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送风机房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烟标3.3.5.5)。风机如布置在建筑物内,设机房进行防火分隔当然是必要的,而风机布置在室外如屋面上时则未必,因为此时烟气短路与风机有没有机房已经没有多大关系了。至于风机自身的耐候性、安全性保护等等,那已经是另外的话题了。说起来包括风机在内的暖通设备的露天布
5、置本是常态,其实它们也没有那么娇气,对吧?4)进风口处设防火阀: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做法,即在加压风机进风口处设公称动作温度为70C的防火阀。且不说此举于法无据,以下三个问题不知道设计者是否认真考虑过:一、在什么样的建筑内、外条件下,已然排放到室外大气中的烟气扩散到进风口处时其温度还能保持70C及以上?通常情况下可能吗?二、换言之,如果说扩散到进风口处的烟气温度通常都将低于70C的话,其危害性(毒性、刺激性、遮光性等)是不是也随之消失了呢?三、再假设该措施果真见了效,风阀关闭杜绝了烟气短路,可系统又该怎么办呢?原先仰赖其加压送风保护的疏散通道等场所或部位就可以不管不顾了吗?显然,这样的做法并不
6、恰当,但它所反映的思路倒是值得关注的。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是空穴来风。说的远一点,英国/欧洲标准BS/EN12023-6-2005中就提到:u11.8.2.6进风口不是设在屋面上时,应当在进风管内或紧邻的送风管内设置感烟探测器,以便当进风中混入烟气时自动关闭加压系统。11.8.2.7进风口设在在屋面上时,应设置两个间隔开并朝向不同方向的进风口,且不能直接位于同一烟气源的下风处,每个进风口都应该能够独立地提供系统所需的全部风量,每个进风口都应设一个单独运作的防烟控制阀系统加以保护。”美国标准NFPA92-2023规定:”6.4.6.2.1楼梯间加压送风系统内应设置感烟探测器。6.4.6.2.2送
7、风系统内一旦发现烟气,应关闭送风机。”感烟探测器对烟气的响应速度是防火阀所无法比拟的,由此推断,英美消防界对防止烟气短路是十分在意的。回过头来看,烟标中其实也有关于“当送风机出风管或进风管上安装单向风阀或电动风阀时,应采取火灾时自动开启阀门的措施”(4.3.5.6)的规定,其中的单向风阀与防止烟气短路自是无关,电动风阀的设置可就没那么简单了一一既然可以自动开启,当然也可以自动关闭,只不过眼下还没有提及控制信号源的问题,或许将来也会要求具备与风管感烟探测器联动自动关闭系统的功能,这里就权当是烟标深谋远虑,为此埋下的一个伏笔吧。说到这里,又联想起年前曾经在2019ASHRAE手册(暖通空调应用分册
8、)中读到的颇为令人惊讶的反对意见:“警告:不建议使用感烟探测器自动关闭烟气控制系统的送风机,因为感烟探测器对不会导致不可耐受环境的少量烟气非常敏感。这种高灵敏度对于提供早期火灾预警很重要,但它也会在并未威胁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关闭烟气控制系统”(第54章第8节)。显然,ASHRAE的异议是基于可耐受性原理,担心过早地关闭加压送风系统进而导致疏散通道等失去必需的正压防烟保护,不能不说是有理有据的。其实,感烟探测器本身灵敏度可调,专用的风管感烟探测器拟可以根据可耐受性分析的要求进行探测器灵敏度的预设,总之,问题是总有办法研究解决的。按以往惯例,也许NFPA早晚会出台相应的改进措施。这个问题前前后后的思考也加深了自己在一些问题上的认识,如:一,设计者也好,标准制订者也罢,都是凡人,工作中出现疏漏甚至失误都在所难免,重要的是能够容许和听取不同的甚至是反对的意见,并保持常态化的优化改进机制:二,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是必要的,但同时也应当是系统的而不是片面的、零碎的,急功近利、报苗助长的心态和断章取义、掐头去尾的做法其实都是得不偿失的,万不可取;三,工程技术措施没有绝对的高下优劣,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前因后果,权衡利弊得失,才能作出更切合工程实际,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建规、烟标总则)原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