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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起重机械维保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书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05月一、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起重机械维保项目,它提出了起重机械维保项目维保检修方面的技术规范要求。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规范要求,并未对一切规范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或国际标准和本规范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对国家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 投标方须执行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1.4 投标
2、方对供货范围内的全部材料负有全责,包含分包(或外购)的产品。分包(或外购)的主要产品投标方须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1.5 本技术规范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 6投标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7投标方必须具有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A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1.8投标方应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1. 9鉴于本项目须要保障热电干煤棚行车全年24小时连续运行,投标方应在福清江阴工业集中区
3、设维修人员驻点,必须报备一部能24小时联系的电话,并承诺在接到故障一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含节假日)开展维修工作。1.10投标方近三年内应具有3个火电厂起重维护业绩。二、维保要求2.1投标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招标方相关的生产业务管控体系制度要求。投标方维保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招标方方三级安全教育且考试合格,并且至少一人具有工作负责人资格。2. 2项目采用非驻厂维保方式,投标方需在福清市江阴工业区设有驻点,提供24小时生产保障服务(含节假日)。当设备出现异常时,必须及时调派维护人员到场(维保队伍须在江阴工业区设有驻点,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含节假日),以满足生产需要。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至
4、少2人一起工作,必须具有参与同类设备检修、质量控制、安装、调试保护和验收的经验。2. 3投标方维保作业人员必须属投标方正式员工,向招标方提交健康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含高血压、心脏病、听力、色盲、尘肺病等。投标方必须为维保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方可进场。2. 4投标方负责全厂起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检修、缺陷处理,各项维保工作严格执行工完料尽场地清原则,不得影响周边设备环境卫生。对所维保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向招标方管理部门或设备使用部门汇报,并按照招标方的意见进行处理。2. 4投标方负责提交全厂起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5、维护保养工作计划,建立全厂起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检修、维护、保养台账。每个月25日前,将全厂起重设备月度维修、维护保养表交给甲方主管部门负责人。2. 5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验,并提出隐患的整改方案,确保安全运行;2. 6配合起重机械大修后、改造后的验收工作;2.7配合起重机械改造方案的编制。三、维保范围与分界3.1 全厂起重设备机务、电气、控制、安全保护、轨道及轨道附属设施等部分。3. 2全厂起重设备栏杠、爬梯、护罩、遮雨棚、控制器定置盒等附属设施。3.3电气部分以控制电源箱为界,控制电源箱出线电源线包含电源箱属于合同范围。四、备品备件要求:4. 1起重机械维修时需要更换的备品备件:热电车间干
6、煤棚三台电动桥式抓斗起重机和热电车间主厂房一台通用桥式起重机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由招标方负责提供;除此以外招标方(我司)的起重机械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4. 2维保单位须确保能够在48小时内提供我司起重设备所需要的备品备件。4. 3维修时需要更换的备品备件,需要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更换备品备件费用不另行结算,备件费用包含在维保总包费用内。五、双方职责和义务5. 1招标方的责任和义务5.1.1 审查投标方的资质和检查其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5. 1.2负责对投标方维护和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5.1. 3负责制定并提供维修技术标准及其它技术资料。5.1.4审核投标
7、方提供的维修进度计划、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或检修文件包。5. 1.5将每日缺陷及时通知投标方,并制定消缺进度。建立设备陷患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5.1. 6提供维护和检修计划并及时组织验收。5.1.7负责工作票的签发。5.1.8由招标方进行电气隔离,为维修提供施工条件。5.19工作中如需与其他专业、部门、单位进行协调时,由甲方负责联系、协调。5.1.10 招标方有权调换投标方中不能胜任维修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并不得重返生产现场,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方自负。5.1.11 如发生紧急或重大事项情况,投标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维修等,招标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
8、理,投标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1.12招标方有根据合同和招标方管理制度要求对投标方进行评价和考核的权利。5.2投标方的责任和义务5.2.1严格遵守、执行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招标方设备维修工作的考核办法及招标方相关制度要求对其进行的考核。5.2.2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设备维修的需要,在现场设立负责人,并服从招标方的生产指挥管理。5.2.3招标方应根据合同对设备进行维修和调试工作。5.2.4投标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起重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5.2.5投标方应积极主动接受甲方对维修、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5.2.6投标方应将审阅合同文件及设备
9、维修过程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发现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维护管理人员。5.2.7投标方应提供为完成维修任务所必需的劳务、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物品。5.2.8投标方应根据承包项目的具体要求、特点和性质,选送经国家有关部门资质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工作。5.2.9投标方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规定的起重安装检修保养改造资质与证明。配备各专业技术员及以上人员亦应具备相关的起重资格证,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到位。5.2.10投标方的工作人员名单经双方协商、甲方认可后,不得随意调动。投标方须与甲方单位的安监主管部门签订安全协议,进入现场前所有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单位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进入现
10、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厂安全规定、起重法规,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投标方全部承担。5.2.11投标方工作负责人必须及时向甲方相关部门主管汇报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情况。5.2.12投标方在机组检修期间、或是临修抢修期间,必须24小时内(含节假日),达到现场及时处理问题,如发生因投标方延误原因而造成的后果,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5.2.13合同生效之日起投标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对设备进行巡检,并对设备安全负责。5.2.14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投标方有责任提出设备技改的建议并制定措施。5.2.15任何形式的检修工作,凡由投标方造成的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投标方负责。5.2.16检修工作结束,经验收
11、合格后,投标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作好各种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并在两天内交甲方相关部门存档。5.2.17必要时投标方应协助甲方完成起重作业中的起重设备操作工作。5.2.18如发生紧急情况或重大事项情况下,投标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维修等,导致甲方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投标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并接受相应考核。5.2.19起重设备维修、维护工作需办理完相应的工作票证后才可入场工作。5.2.20配合技术监督部门对招标方起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维护。5.2.21向相关部门提交事故、事件及突发事件的异常分析处理报告。5.2.22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本月检查总结和下月计划,年度总结
12、报告。六、安全质量管理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环境轻度污染及以上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设备质量验收一次合格率298%,一次试运合格率298乐修后设备良好率100%;检修后设备系统性能参数达到或优于验收标准,各项运行参数优于修前值;不发生不规范的检修行为,检修中各质量鉴证点技术要求按业主方检修标准性文件执行;修前技术交底、安全风险评估达到100%;起重设备完好投运率298乐不发生因起重机维保不到位导致机组“非停”及降出力事件;缺陷指标:机组修前的缺陷处理完成率100%;检修后30天内,因检修原因导致设备缺陷重复发生率为0%;不发生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起重设备损坏
13、事件;异常指标:维保期间负检修责任的异常事件W1次。七、考核规定1、维保管理考核1. 1未按规定建立起重设备档案,考核500元/次,每缺失设备档案一项考核50元。1.2 未按规定建立起重设备定期自检、检修、维保、保养、检验台账,每项考核100元,台账记录不完整,每项考核50元。1.3 未能按时提交特种设备维保及保养计划、试验报告,月、年维保总结,考核100元/次。1.4 各类计划、试验报告、总结及方案的编制质量符合管理要求,被退回一次考核50元/次。1.5 未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造成后果考核500元/次,造成后果的每次考核2000元。1.6 未按规定执行定期自检(巡检),
14、每台每次考核50元。1.7 未按规定周期执行日常定期维保保养工作,以及未按规定周期执行起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检验工作,每项考核200元。1. 8维保计划未能及时完成,一台设备考核100元。1.9月度维保计划未能及时完成,一台设备考核200元。1. 10年度计划未能及时完成,一台设备考核500元。1.11发现起重设备缺陷或隐患,未在要求时间内处理完成,每次考核300元,影响生产的一次考核1000元,导致停产的考核10000元,并解除合同。2、维保质量考核2.1由于维保、保养不到位,导致起重设备无法使用,每次考核200元。2. 2由于维保、保养不到位,导致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发生故隙,引起未
15、遂事件的发生,考核1000元/次。2. 3由于维保、保养不到位,导致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发生故障,引起设备损坏及人生伤害及以上事件的发生,考核5000元/次,情结严重的解除合同。2.4由于维保、保养不到位,造成起重设备年检无法取得合格证,每台次考核5000元/台,并承担该设备复检所需要的费用。复检仍无法取得合格证解除合同并承担甲方因起重机械无法正常投入使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2.5由于维保、保养不到位,起重设备影响检修进度,造成生产装置降出力或非停事故,每次考核5000元/次,情结严重的解除合同。3、安全考核按公司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执行。1 .附件1:全厂起重机械设备一览表2 .附件2:日常维修保养内容表3 .附件4:特种设备月度检查记录表5 .附件5:检维修主要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表附件1:全厂起重机械设备一览表序号工序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热电主厂房通用桥式起重机QD5010-22.5A3台1配件甲供2热电输煤干煤棚电动抓斗桥式起重机QZ5t_43.5m台1配件甲供3热电输煤干煤棚电动抓斗桥式起重机QZ5t_43.5m台1配件甲供4热电输煤干煤棚电动抓斗桥式起重机QZ5t-43.5m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