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实验教学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等学校实验教学规程.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未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其实验教学大纲作为课程教学大纲的子大纲附于课程教学大纲之中,实验教学大纲由学院(中心)组织教研室制定(修订),经学院(中心)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第三条各实验室或教研室应根据教学任务书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确定教学进程。各实验室于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填写实验教学日历,一式二份,一份实验室或教研室留存,一份报学院(系)存档。第四条各实验室或教研室要重视实验教材建设。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编写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其审批程序见教材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实验项目建立卡片,卡片是实验教学的重要资料,是实验开出的基本依据,实验室应根据要求认真填写“
2、实验项目卡片”,做到开出的实验项目与卡片相吻合。第六条 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实验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一人一组或二人一组。有特殊要求的,以满足该实验每组最少人数为限,保证学生都能实际操作。第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定期开展实验教学法的研究和实验教学体系改革的探讨,加强现代化测试手段和选用微机进行实验分析方法的训练,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和开放实验室。教研活动要做好记录。第八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课前必须认真做好准备,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材料是否齐全。每次实验前,教师应认真书写教案并预做实验。对初次指导实验的青年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进行试讲、试做,经实验室主任或指导教师认定合格后方可指导实
3、验。第九条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应认真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扼要讲明与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原理及操作注意事项,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优良的学风。第十条实验中,教师应随时注意指导学生进行正确地操作,注意审核学生的实验结果。对实验操作不规范或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认真纠正或令其重做。实验完成后,教师要检查实验原始数据,并签字认可。实验教师要严于律己,不擅离职守,课上不脱岗,不做与实验教学无关的任何事情。第十一条 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自始至终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鼓励学生自选实验。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学生重做。第十二条技能实训课参照本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