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存在问题16个.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存在问题16个.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存在问题16条1、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实事求是,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强化精准思维,严明标准、严格程序、严细操作,把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对照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不良风气的抵制态度不够坚决。对看到的或是听到的一些错误言行,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视而不见,认为主要自己不参与就可以了。没有坚决抵制,态度鲜明与这些错误言行做斗争,及时进行纠正。心理上存在不敢管、不想管、不愿管的旁观者心态,行为上也没有进行有力回击,无形中纵容了错误思想的传播,对党和国家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2、2、放弃原则方面:是否奉行“好人主义”,不敢动真碰硬,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等一是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时有“老好人”心态。监督执纪过程中有时候存在瞻前顾后、左思右想的现象,总想着工作稳字挺在前、到位不越位,尤其在面对复杂工作和比较棘手的案子时,有时候畏手畏脚、不敢大胆突破;面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敢于斗争、动真碰硬的勇气以及驾驭风险、善于斗争的本领仍然不足,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究问责较少,还存在“老好人”思想。二是仍存在“路径依赖”思想,主动出击精准“排雷”的意识、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仍要加强。对如何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思考还不多、探索不够深,过于依赖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对监督工作的
3、部署安排,习惯于完成“指定动作”,对如何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又充分结合企业实际、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因地制宜开展好监督做得还不够。同时,发现问题线索能力还不够强,聚焦基层“关键少数”不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够,问题线索来源过分依赖于群众信访举报提供;运用个别谈话、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法,发现问题线索较少,可查性低,成案率不高。3、在放弃原则方面。一是存在“老好人”思想。主要是因为自身的工作原则性不强,有时对发现的室里的同事违反工作规范的行为,没有及时提醒,而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坚持原则不够主动。有时参与议论干部人事任免情况,虽多数时候对他人的评论不置可否,但也会偶尔忍不住插上几句,
4、谈一些自己的看法。4、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执法执纪过程中,有时候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姿态,对法律的意识和理解淡薄,受各种各样的诱惑和歪曲,人生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和变形,思想渐渐开始堕落,逐渐滋生了享乐主义思想,偶尔无原则地攀附、讨好、奉承,贪污腐化、缩水走样的苗头逐渐抬头。5、在放弃原则方面。先进性是否钝化,是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的问题。发挥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必须坚持原则,保持立场坚定。对照党员义务,自己的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遵守纪律和制度上带头作用没有凸显,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斗争的精神有所欠缺。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勇于交锋、敢于亮剑的勇
5、气不足,在同歪风邪气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时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执法的态度不够坚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深刻,在工作中,碰到困难和问题,有畏手畏脚的情绪,有回避矛盾的现象,不敢迎难而上,勇于承担责任。6、在放弃原则方面。一是有时存在奉行“好人主义”现象。在单位里,有时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遇到矛盾线着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比如,*年*月在参与办理*案件中,涉案人员的案情比较轻,按照相关纪律法规,理应受到*处分,但在提出处理意见时,大家心里都知道涉案人员背景不一般,又是身边的熟人,自己就首先提出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理。这种思想和做法就是不敢坚持原则的表现。
6、二是有时不敢动真碰硬。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不良现象不敢主动上前提醒打招呼,有听之任之的现象。比如单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经常与一些老板“勾肩搭背”、吃吃喝喝,但自己只是报着是猜测、没有真凭实据的心理,也就没有去扯袖子、提醒打招呼。三是有时存在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现象。在从事纪检监察过程中,有时不以事实不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而是根据不同对象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执法不公的现象。比如,去年在处理两起同样性质的酒驾案件过程中,因一起案件的涉案人员是同事的亲戚,事前打过招呼,所以在处理结果上要轻一些。尽管处理结果都在“弹性”范围内,但作为一名执纪人员,自感有失公平。7、放弃原则方面。自己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坚
7、持原则。始终牢记讲党性国法。但是,个人在讲原则方面,与上级要求还是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偶尔在工作中对于他人监督不够。个别同事在工作中没有注意工作程序,结果导致工作不够扎实。作为旁观者我没有对他人进行批评教育。担心引起他人反感,不利于开展好日常工作。二是自己在班子会上征求意见的时候,没有认真进行建言,自己在主观上总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8、在放弃原则方面:坚持原则是共产党人的重要品格,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原则,高扬纪律和法律戒尺,敢于旗帜鲜明,勇于动真碰硬,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奋勇争先、建功立业。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
8、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还不到位。作为纪委书记,觉得开展工作必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行,而纪委监委的工作主要是发现问题、处置线索,存在向县委汇报工作就是揭短亮丑过程的错误认识,会影响班子团结,导致在协助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靠前和攻坚意识不强,在开展同级监督时担纲承梁有畏难情绪。9、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始终能够坚持原则,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纪律,始终保持政治坚定,保持团结和谐的正确方向,但也存在着对自身的言行要求不严,对执纪的尺度把握不准,偶尔有放松要求的情况,在日常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对一些小的问题没有深入追究,没有从更深层次的维护组织
9、纪律的严肃性方面深入考虑。10、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自己始终能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严格按党纪法规办事情、按照规章制度做工作。但在遵守纪律和制度上带头作用没有凸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是普通干事,其他领导人员只要不违反大的原则就可以进行变通处理,认为还有上级领导自己可以规避矛盾,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的勇气不足,顾虑重重,存在明哲保身心理,碰到困难和问题,有畏手畏脚的情绪,不敢迎难而上,勇于承担责任。站在企业政治生态环境全局的角度上想问题不够,缺乏大道至公、彻底无畏的心胸和襟怀,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
10、追求。11、在是否放弃原则方面。原则是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坚持以原则为导向,以原则为根本。但对原则的恪守存在不严不实的状况,有时存在轻描淡写、应付差事的倾向。在执纪执法工作中,有时候遇到一些吃不准、拿不稳的情况,往往对原则的运用出现了一定的偏差,往往妄自尊大,自以为是,心里有了撑不下去的浮躁感和挫败感,心理上出现了失衡状态,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不合时宜,于是一些腐败的因子在悄无声息中潜滋暗长,无孔不入,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为对原则的恪守和坚持缺少了更多的耐心、悉心和信心。特别是对打擦边球、隐形变异、欲盖弥彰等问题,缺乏统筹的思考、全面的预判、深入的分析
11、和果断的处置。面对棘手的工作时,对原则的承诺和奉行出现了蹩脚的状态,执行力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挑肥拣瘦、推三阻四的现象。12、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原则就是底线,底线不能突破。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底线就是恪守党规党纪,违者必究,在执纪的过程中要要敢于舍弃自我,讲党性不讲人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能够坚持实事求是,强化精准思维,较好把握政策要求、用好政策尺子,以较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也偶尔会产生松懈的念头,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持续向好的态势,估计过于乐观,持续传导压力的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有时存在可以歇一歇的念头,认为十八大以来,抓从严治党的力度大、成效好,已经取得了阶段
12、性胜利,起到了震慑作用,认为从严治党可以不用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有些工作可以松一松,暂时放一放,无形中放松了警惕。对于一些新的腐败手段,办法不多,敏感性不够,敢于斗争的意识不强。13、在放弃原则方面。自己能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严格按党纪法规办事情、按照制度搞管理、按照规章制度做工作。但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在遵守纪律和制度上带头作用没有凸显,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斗争的精神有所欠缺。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亮剑的勇气不足,在同歪风邪气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时,有时还瞻前顾后、顾虑重重,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执法的态度不够坚决。有时想站出来却欲言又
13、止,认为不是自己的分内之事,信奉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深刻,在工作中,碰到困难和问题,有畏手畏脚的情绪,有回避矛盾的现象,不敢迎难而上,勇于承担责任。14、放弃原则方面放弃原则是一种严重的失误,会严重损害自身的党性形象和信誉,并对党的事业产生不良影响。本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坚守好自己的原则和信念,在决策和行动中始终遵守道义、法律和伦理规范,不屈从于违法、不道德的行为。在此次教育整顿工作中,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我查找了自身在放弃原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面对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线索,尤其是在办理专案过程中,还
14、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尤其是当办案进度不理想的时候,难免出现消极情绪,没有勇气进一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敢迎难而上。二是“老好人”思想作祟。在平时工作中,对于个别同事工作中一些不好的做法、讲法,不善于提醒指正,浅显地认为对他人的提醒和指正会引起他人的反感,没有站在意识形态的层面去看待和处理这些不良行为和言论,进而对工作质效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15、是否存在放弃原则的问题。一是斗争精神有所减弱。能够保持勤奋敬业的良好状态,但在重点难点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探索不够。如,XX镇信访矛盾突出,信访人长期重复、多头信访,有时还出现越级上访的问题,个别信访人还扬言要进京上访。履职以
15、来,虽然第一时间带信下访,反馈受理情况,但是仍然没有想到有效的化解方法。面对信访人的不理解和一些长期难以改变的错误观念,有时内心也打退堂鼓,认为是多年积累的矛盾,自己很难化解到位。二是“好人主义”还一定程度存在。从机关转任到乡镇一线,不善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如,在下沉村居一线监督检查时,有时候发现一些小问题想要指出时,可转头一想,又认为无关紧要,觉得自己刚刚到任,不能“吹毛求疵”,给村两委留下不好的印象,就藏着掖着,不敢动真碰硬,旗帜鲜明指出错误。16、在放弃原则方面:一是斗争精神还不够足。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缺少迎难而上的勇气,特别是对一些历史遗留信访举报问题,缺少主动担当、敢于斗争的精神,在查办过程效率不高。二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工作中对于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时碍于情面,不能及时的给予批评指正,开展批评不够严格,辣味不足,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还存在一定的“好人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