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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决策部署,巩固校园安全专项整顿成效,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加快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制定本计划。一、总体目标到XX年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4个100%任务全面达标,高校和职业院校“三防”建设全面完成,现有“平安校园”按照新标准重新评定,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2023年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4个100%成果全面巩固,高校和职业院校安全防范能力明显提升,60%的学校完成“平安校园”创建,全省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o到2024年底,全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2、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平安校园”创建全面达标,全省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1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推动修订xx省学校安全条例,从法治、机制源头上压实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科学设置“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体系,形成省、州市、县三级创建等级,健全“平安校园”动态化管理机制。(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各州、市人民政府)2 .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建立定期专项督查和常
3、态化检查、暗访、通报制度。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机制,形成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教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相互配合,构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联动机制。推进学校宿舍(公寓)“六丁实务管理模式,3年内实现全覆盖。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学校安全评估。(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州、市人民政府)3 .完善事故处理机制。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建
4、立全省校园安全事故联合调查处理机制。建立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形成公正、便捷的处置机制。制定XX省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管理实施细则。探索学校安全综合保险机制,完善安全事故赔偿机制。(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各州、市人民政府)(二)夯实学校“三防”建设基础4 .加强校园保卫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员,确保XX年底前配备率达到100%。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救援部门每年组织行政区域内学校专职保安员等开展不少于15天的专业培训和实操演练。(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5、各州、市人民政府)5 .加强校园安防设施建设。各地各校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等周界设施,并安装防爬设施。安装或改建可封闭大门,对车辆可以直接驶入的学校大门口设置防冲撞设施,配齐配全防刺背心、橡胶棍、钢叉等门卫防卫器械,确保XX年底前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推进在校园内存在坠楼风险的部位安装防护设施设备。(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各州、市人民政府)6 .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建设,融入公安部门“智慧内保”、消防部门“智慧消防”、市场监管部门“互联网+明厨亮灶”,确保XX年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报警、视频监
6、控安装率达到100%,并实现与公安等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州、市人民政府)(S)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7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四方”联动机制。严把排查关、校门关、监测关。动态调整优化“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与行政区域内高校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协同防控机制。(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8 .强化学校卫生健康体系建设。高校要设校医院
7、或卫生科,中小学要设卫生保健室。按照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齐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卫生保健教师。有条件的地区要配备卫生健康副校长,督促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9 .筑牢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建设完善标准化校园卫生设施,特别是宿舍、食堂、卫生厕所和盥洗、垃圾清理设施等,科学规范进行校园“常消毒”。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调查等制度。中小学每学期应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课时中安排健康教育课时。高校要开设健康教育及禁毒防艾、性健康必修课或选修课。(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四)推进
8、校园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10 .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行政区域内各类水库、河流、坝塘等责任主体,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加强人工和智能巡查。(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年度制定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大对学生和家长“五个一”防溺水宣传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方联防联控机制。在事故频发的地区建立综合防范试验区,整合省、州市、县、乡四级资源,开展网格化联防联控。(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应急厅,各州、市人民政府)I1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按照年度制定防范学生交通事故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严查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载客车辆
9、违法载人、在校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安装提示牌、限速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牵头单位:省公安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加强学校周边公路建设和管养,及时排查治理公路病害,维护公路设施齐全规范,维护公路安全畅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设公交专用线路,分片区错峰接送学生。(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12 .开展“防欺凌”专项行动。按照年度制定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建立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防范性侵
10、专题教育。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吸毒、盗窃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团省委、省妇联,各州、市人民政府)13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巩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效,按照年度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模式,3年内实现学校食堂“六管理全达标。完善高校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多种途径引导校外集体供餐企业通过HACCP或IS022000体系认证。实行校外集体供餐企业靶向治理。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体用餐陪餐制度。(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
11、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14 .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心理辅导室建设,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高校按照学生人数40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增强学生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意识。每年全覆盖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联合校内外专业力量,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建强“守望云心”等心理服务平台,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科学规划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发展工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检察院、团省委、省妇联,各州、市人民政府)15 .加强实验实训和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实验室、危化品仓库
12、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室准入和实验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实施学校老旧建筑改造升级,开展校内老旧建筑、电气设备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XX年底前整改到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州、市人民政府)(五)强化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16 .强化警校联动。公安部门要推动成立校园安全专门管理机构,分级明确专门警力负责校园安全。落实“一校一警”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下学时段“高峰勤务”机制,落实“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在城镇学校门口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加强校园周边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
13、,完善校园“护学岗”警校双重管理和信息互通机制。充分依托公安部门“雪亮工程”、“天眼工程”等技防平台,将校门及校园周边区域作为监控重点,实现对重点人员、突发事件提前预警和有效管控。(牵头单位:省公安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州、市人民政府)17 .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每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落实问题整改通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市政管理。取缔无证无照的小餐馆、小诊所、小旅店等场所。开展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整治,保障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非法传教和邪教组织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铲除滋生“黄赌毒”土壤。(牵
14、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州、市人民政府)18 .强化“家校社”协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委会、学校公开日、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建立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督促家长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落实“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学生”五方责任。推动完善“家校社”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常态化做好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心理疏导和生活帮助。(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
15、位: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妇联,各州、市人民政府)(六)铸牢师生安全防范意识19 .强化校园安全教育培训。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深化消防安全校外辅导员机制,探索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副校长制度。开展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全民国防教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恐反邪、消防安全等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编制学生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专题案例,每年征集10节以上校园安全教育优质课,拍摄并制作学生安全教育系列微视频,通过“云上学安”等平台开展宣传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安全教育场馆和实训基地,开展师生安全
16、实践教育培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干部队伍培训机制,每学期开展1次全覆盖业务培训。(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州、市人民政府)20 .抓实应急演练。完善校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实操手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开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事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山区学校(校点)要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防泥石流、防洪水等自然灾害应急演练,让每一名师生掌握一定的避险、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技能。寄宿制学校还要开展夜间应急演练。(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州、市人民政府)三、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各地要将校园安全纳入平安建设中谋划,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联系、形势分析研判和沟通协调机制,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具体环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