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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MZGC202314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麻栗坡民族中学“校风教风学风”基座美化提质改造工程发包人(简称甲方):云南省麻栗坡民族中学承包人(简称乙方):麻栗坡县云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云南省麻栗坡民族中学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云南省麻栗坡民族中学乙方:麻栗坡县云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涉企保证金目录的通知(云工信企服2017716号)和麻栗坡民族中学关于印发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20231)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概况1
2、.1 项目名称麻栗坡民族中学“校风教风学风”基座美化提质改造工程1.2 项目地址麻栗坡民族中学内1.3 目内容(1)移除校风、教风、学风三个基座周边绿植,保养好,待基座提质改造完毕后再移栽回原位,并完成值绿补绿工作,保证成活。(2)拆出“三风”原来的三个瓷砖基座,用混凝土浇筑新基座(帖好大理石基座长和原基座一样,宽2500Cm,高45cm),将需刻字的石头吊放在新基座上,石头周边和背后用大理石贴好。石头刻字上漆,内容为校风“博学不穷,笃行不倦”,教风“明德近道,格物日新”,学风“审慎博学,明辨笃行”。(3)在明德楼和弘毅楼脚指定位置吊放两个石头。明德楼只需平整置石,弘毅楼脚置石位置需先开挖基坑
3、,做混凝土基础,置石后周边植绿补绿。石头刻字上漆,内容为“明德”“弘毅”。1.4项目工期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31日。1.5 质标准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保证项目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6 质保期限本工程质保期自工程验收之日算起满1年,质保期内因乙方材料本身质量或施工所致的问题(如基座原因放置的文化石倾斜或基座贴大理石脱落等),乙方应无条件在两日内进行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17项目金额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工程量人工费(元)材料费(元)机械费(元)小计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1基础建设土石方开挖,混泥土浇筑基底:建设基座。项13
4、20003200060006000380002基础石料构筑基底;支砌基座;基座贴材。项11050010500105003运费将风景石运输至校方指定位置。项15000500050004吊装费上下车吊装。项5500025000250005吊装辅助人工费辅助指挥:拴套风石;辅助上下车。辅助调运安装。项15000500050006刻字按校方素材雕刻于风景石正面。项18000800080007贴石材基座贴石材。项11800180018008清场将施工场地施工垃圾清运,清扫。项免费免费项目合计价元)93300本项目合同价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叁仟叁佰元整(:93300.00元),包含材料、人工、施工综合、现
5、场勘测、吊运安装、机械垃圾清运、等其他一切费用。1.8 资金来源从年初水费预算经费中调整支付。1.9 项目意义用实际行动落实好麻组通20239号“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开展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百县千镇提质工程,带动城乡绿化美化工作,打造出一个令人眼前一亮、刮目相看,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漂漂亮亮的秀美麻栗坡”的目标任务,拟对校园内“校风、教风、学风”基座进行美化提质改造,提升绿化美化成效,努力打造秀美麻栗坡民族中学,助力“绿美麻栗坡”建设,确保学校一级三等完中申等晋级回头看顺利通过检查,为三年后学校申报一级二等完中打下坚实基础。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2.1 甲方2.
6、1.1 下达施工任务及质量要求,负责落实项目经费。2.1.2 立项目管理、监督、实施和验收组。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进行过程性监督检查,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更改洽商、签证等工作,负责审定工程预算、决算。2.1.3 安排项目管理员负责协调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1.4 负责组织项目验收。2.2 乙方2.2.1 指派敬培君为施工场地安全代表,按要求组织工人安全施工,保证工人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所有事情。22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环境保护规范,科学、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设置安全施工标识牌和安全防护栏,对所有施工作业及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
7、和安全性负全责,确保施工人员和师生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2.2.3 材料运输及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卫生及废渣土及时清运工作。施工结束后,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清理,做到工完场清。2.2.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超预算施工,否则所需经费由乙方自负。225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满壹年,项目质保期限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维修,维修更换经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2.2.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工程款5%。的违约金;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乙方可提出延长工期申请,甲方结合实际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8、。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可顺延。2.2.7 乙方施工期间必须对施工场地进行安全防护,设施醒目安全的防护措施,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全权负责。保证项目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2.8 乙方必须为自己及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最大限度降低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彻底解决乙方的后顾之忧。乙方及其工人在施工时和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意外伤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项目验收结算3.1 乙方按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监督。项目完工后,通知甲方验收项目。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返工费由乙
9、方负责。3.2 甲方自接到乙方申请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3.3 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款总额的97%,余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不计利息支付。如遇自然灾害、疫情影响、政策变动等非甲方造成的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违约争议解决4.1 甲方双方发生争议或矛盾纠纷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和仲裁,调解裁决无效,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4.2 任何一方未完全履行合同(协议)或履行合同(协议)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偿付对方每日5%。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第
10、五条附则5.1 本合同(协议)未尽事宜或施工中遇到特殊情况,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签订补充合同(协议)或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 本合同中涉及的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点,末位数四舍五入。本合同(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5.3 本同(协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工期、日期及横线空白栏为手写体并盖章。5.4 本合同(协议)共伍页,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存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地址:麻栗坡莱溪开发区学府路109号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0876-662318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麻栗坡支行银行账号:2506066229021993233纳税人识别号:125326244323450103签订地点:云南省麻栗坡民族中学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签订地点:云南省麻栗坡民族中学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