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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末端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夯实基层末端火灾防控基础,深入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治理,结合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市加强基层末端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3)1号)、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3)16号),以及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部署要求,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形势任务,全面强化县乡村三级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实现基层末端消防工作组
2、织逐级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覆盖、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快速发展、火灾防控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二、工作任务(-)着力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1健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组织。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结合实际,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县区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配备、退役士兵安置、事业编制人员调配、消防文员派驻等多种形式,做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健全考核通报、奖惩激励等工作机制,提升“实体化”运行质效。2建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基层治理
3、体系、管理机制实际和火灾防范特点,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加强基层乡镇(街道)消防组织和机构建设。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单独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所),通过依法授权、委托等方式明确消防行政执法事项。不具备成立消防工作站(所)条件的乡镇(街道),要依托综合执法队伍等相关机构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所),通过依法授权、委托等方式明确消防行政执法事项。3,壮大乡镇灭火救援力量。县区要因地制宜建设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原则上全国重点镇,省级重点镇、中心镇,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或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乡镇应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符合条件的乡镇专职消防队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建立联勤联训、
4、联战联调机制,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消防救援队伍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业务指导和拉动演练,发生火灾及时调动,确保快速处置初起火灾。(二)着力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1明确基层政府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明确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两委”成员消防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融入“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范畴。2 .落实行
5、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县级有关行业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将偏远乡镇、城乡结合部的行业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对人员密集、“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对乡镇(街道)排查发现的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推动实施行业重点督办整治。对新兴行业、领域未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县区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行业管理部门。3 .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依据消防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应督促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驻村民警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公安派出所应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将履职情况纳入公安
6、机关业务考核评价范畴。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协作机制,明确协作内容、程序和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监督业务培训。4 .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监督指导。通过部门共享数据,完善消防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按要求对入库单位场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消防救援机构应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工作业务指导培训,定期分析研判火灾风险,通报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火灾情况,提出重点治理意见。指导乡镇(街道)评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加强消防规划编修实施。(三)着力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治理1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本地产业结构、文化特色以及季节性旅游、历史火灾等特点,
7、深入分析研判突出风险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县区政府要加强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直播平台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校外培训机构、生产加工企业、沿街商铺等场所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和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5 .实施自建房屋消防安全分级管控。突出火灾亡人风险,对于乡镇、农村自建房用作群租房、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的,结合乡村振兴及农房整治等工作,乡镇街道要加强检查治理,明确标准实施分级管控。对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自建房屋,相关部门要严查严治违规住宿、违规
8、生产经营等问题。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县区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6 .提升基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水平。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县区政府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充分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消防志愿者平台、新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标语、大喇叭等,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基层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四)着力
9、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1加强农村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借力国家关于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统筹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组织制定乡镇、乡村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从源头上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建设空白。2 .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发改、住建、交通运输、市政、电力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结合村通硬化路、饮水安全工程、电网升级改造等工程,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电气防火、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有管网供水条件和天然水源丰富的,按标准建设消火栓、取水设施,缺水地区要采取修建消防水
10、池、机井出水口加装消火栓接口等方式解决消防用水。新建、拓宽农村公路、乡村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等基本要求。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消防车、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装备。县区政府要明确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专项经费并纳入政府预算,切实做到“建管一体”。3 .提升基层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县区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同步规划实施消防物联感知、监测、分析等设备系统建设。依托“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将消防管理业务嵌入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与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工作
11、融为一体、高效运行。借助“雪亮工程”“天眼网络”,加强视频监控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三、工作步骤县区要将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抓好推进落实,分三个阶段实施。(-)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1月30日前)。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际,统筹当前任务和长远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试点建设乡镇,统筹安排部署到位。(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5日前)。县区政府要对照工作方案,立足破解本地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全过程检查督导,从严从细抓好各项
12、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三)分步总结验收(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30日)。县区政府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分类、分阶段总结经验做法,推进一项、总结一项、固化提升一项,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市政府将结合实际适时组织整体检查验收。四、工作要求(-)狠抓组织实施。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方案,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措施,定期调度推进,跟踪督办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二)狠抓试点建设。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基层消防力量发展和农村消防安全治理既有做法,选定试点地区、明确试点方向,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集中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板,为全市工作提供有益经验。(三)狠抓督导问效。市政府将基层末端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综治考核、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范畴,着力推动落地见效。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并纳入有关工作考核评价和日常督导检查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