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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接触噪音、粉尘有害等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制度。3、术语定义3.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慰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2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
2、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3.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3.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4、职业病危害种类4.1 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生产作业现场中,均有可能产生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可能发生矽肺病。4.2 焊接作
3、业产生的电焊烟尘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镒焊条,除可以产生镒尘外,还可以产生镒烟、氟化物、臭氧及-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4.3 3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工作中使用的机械I具如钻孔机、手持电动工具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员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收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4.4 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5、组织机构与责任5. 1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
4、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I)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5)组织对公司管理人员、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
5、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定期组织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员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5.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名单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部负责人5.3、 各层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职责5.3. 1总经理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6、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7、入生产和使用。(6)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5.3.2安全副总经理职责(1)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2)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3)保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4)及时、如实的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职业危害事故5.3.3安环部职责(1)安环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4)对各车间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5)及时、如实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职业危害事故。(6)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3.4行政人事部职责(1)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岗前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2)负责退休退养员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3)
9、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排(4)行政人事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5)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3.5技术部职责(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职业健康文明生产。(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
10、术资料。6、各生产部门职责(1)各生产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各部门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3)各部门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4)各部门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5.3.6部门负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制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11、、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护第一责任人。(2)负责组织制订和健全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3)负责对新员工和换岗员工的部门级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特殊工种必须坚持证上岗。(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员工穿戴劳保用品,做好文明生产,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5)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末遂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到实处,同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6)充分发挥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的作用,对他们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考核。5.3.7班组长职业健康职责(1)认真执行和遵守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
12、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员工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负责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2)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3)经常组织本班组员工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4)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5)对新员工(包括调换工种的员工)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员工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6)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
13、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员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7)发生工伤事故、末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5. 3.8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门报告;(3)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公司安全部和公司领导报告。6、职业病防治方针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
14、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车间、部门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7、防护措施7.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7.1. 1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7.2.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7.3. 3工作现场在进行原材料运输、加工等生产工艺中,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7.4. 4对有毒、有害介质储罐和设备管道加强监测检修,防治跑、冒、滴、漏,并派专人进行巡视。7.5. 1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
15、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7. 2个人防护措施7.1.1 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选择正确职业病防治的方法。7.1.2 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工作中采取相对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戴防尘口罩。7.1.3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工作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戴防毒口罩,携带对应的报警器材。7.1.4 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作业环境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7.1.5 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作业时,工作人员要正确配戴防护耳塞,并减少噪声作业的时间。7.1.6 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引用水,并配戴好防护用品。7.1.7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8、职业安全检查措施8.1 公司除进行的经常检查外,每年还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综合检查,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检查可以结合进行。8.2 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