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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一、完善疫情防控制度1落实主体责任,农贸(集贸)市场负责人是“乙类乙管”防控第一责任人,落实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制度,做好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保障。2 .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倡导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督促从业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另、咽痛等症状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原则上不带病上岗。3 .推动疫苗接种工作,对于无疫苗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均需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实现“应接尽接”。建立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轮岗备岗制度,疫情严重期间原则上员工应“两点一线”,并按照轮岗备岗
2、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换,尽量减少疫情对市场正常运转的影响。4 .建立日常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环境卫生、分类卫生、产品溯源、日常保洁、卫生宣传等制度。二、环境卫生要求5 .疫情流行期间,在市场入口处,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所有人员佩戴口罩方可进入。6 .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或崔用排气扇加强空气流通。如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相关国标、行标要求,保证空调运行正常。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定期对冷却塔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
3、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7 .农贸(集贸)市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质量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和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的要求。8 .各类公共设施和区域有明确、完整的名称标识。地面硬化、干燥、防滑、易于冲洗、排水通畅。市场的人流、物流、车流应当畅通有序,安全通道不应堆放杂物。9 .禽畜肉区、水产区、熟食区应当有自来水龙头、洗槽、排水沟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经销活禽的应当有固定金属笼架和水冲式设施。活鱼交易与宰杀分离,水产品交易区与分割加工区分离,均实施物理隔离。每批宰杀结束后,应当冲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处理。
4、水池内无污物积存、残留,水龙头保持清洁。10 .市场开办者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摊位经营者应当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在专业人士指导和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每天营业后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做到地面无污物、无污水,下水道畅通,定时冲洗,排水沟内清洁,无积存淤泥、污物。11 .摊位内鲜、活、生、熟、干、湿商品相对集中,应分开陈列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各类加工工具在每次使用后应清洁消毒,必要时进行全面消毒。保持冰箱(柜)外表面清洁,定期清理冰箱(柜)内部。三、个人卫生防护12 .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禽畜肉类和熟食区的员工还应当佩戴工作帽。口罩或手套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冷链食品工作人员应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13 .工作人员在物品交接传递时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14 .引导顾客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四、限流限距措施15 .疫情流行期间,应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实施
6、错峰限流,减少人员聚集。疫情严重期间,短期内可取消或推迟非必要的大型活动,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缩短营业时间,防止造成疫情传播。16 .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17 .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采购,鼓励市场提供线上采购、上门配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疏解购物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18 .加强健康宣教,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知识宣传。其他要求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等有关最新要求执行。商务部办公厅前期印发的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一至五版)停止执行。-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