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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务处理业务招待费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业务招待费,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往来、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会计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相关,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关系,建立良好的经营环境。因此,会计上将经营活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通过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进行核算。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银行存款(现金、其他应付款等)实务中,关于对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一直有争议,争议的焦点是只能通过“管理费用核算还是可以通过其他科目核算?从企业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规定来看,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不区分部门
2、、地点、环节和对象的,均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y中列支。在同一个科目中核算,有它的优点,便于监督计划或预算执行、便于数据统计和分析、便于总量控制和预期调整,尤其是便于准确计算所得税前扣除金额,有效规避涉税风险。但实务中,企业对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方式有很多,比如,销售部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销售费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或费用化支出八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等等,不一而足。笔者认为,以上种种处理方式,除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外,其他并无依据,建议统一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3、y更为合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这里只规定了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那么,另外的40%如何处理?也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可以全额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不过需要在二级科目开办费”下设置”业务招待费”三级科目,在计算所得税时按60%税前扣除即可,避免将另外的40%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T中而形成重复税前扣除的风险。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业务招待费贷:银行存款(现金、其他应付款等)税法规
4、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oo这是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一般规定,正确理解这项规定,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点内容:1 .前提条件。即能够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单位员工个人消费不得扣除。2 .两个限额。即发生额的60%和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注意按照“孰小原则取其小者税前列支。3 .计算基数。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一般企业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注意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5、限额计算基数,包括完工开发产品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和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差异分析业务招待费业务中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计量上的差异。即会计核算按照业务发生额全额确认,而税法规定只能按比例限额扣除,超过限额比例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此外,税法还对特殊企业(如股权投资企业特殊阶段(如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作出了特殊规定。四差异处理业务
6、招待费业务中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表现为永久性差异,后期无法转会,因此,该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适用应付税款法,直接调增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税额,无需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例题】某某A公司20XX年3月成立,4至6月为筹建期间,累计发生筹建费用80万元并与当年一次性计入损益,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某某A公司7月开始运营至年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5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40万元,实现利润400万元,假设该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计算某某A公司20XX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解析】1 .会计上关于业务招待费的处
7、理为(其他业务会计处理省略):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业务招待费)IOOOOO-业务招待费400000贷:银行存款5000002 .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照发生额的60%计入开办费税前扣除:税前扣除金额=IoX60%=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4(万元)3 .经营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金额为:(1)4060%=24(万元)(2)(2200+300+500)5%o=15(万元)取其小者,即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40-15=25(万元)4 .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4+25=29(万元)5 .应纳企业所得税为:(400+29)25%=107.25(万元)6 .会计处理:借:所得税费用10725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7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