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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 35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专业技术队伍现状和医院发展规划,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2016年7月1日及以后在职的我院事业编制人员。二、岗位设置基本原则(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根据我院岗位设置总体方案,从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的需要出发,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针对各类学科的不同特点和发展情况,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医疗技术人员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
2、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努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三)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相结合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注重人事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广泛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医院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支队伍的协调发展。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医院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三)岗位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具体的结构比例为: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医院岗位总量的80%;管理岗位占医院
3、岗位总量的10%左右;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医院岗位总量的1096。四、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1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中,应以医师岗位为主体,医、药、护、技各职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正高级岗位名称为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殊岗位,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 3: 6。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
4、上不设三级及以上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 3: 6,首次聘任按0.6: 2.5: 6. 9的比例掌握;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2: 3: 5;十一级与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6: 4;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三)管理岗位1根据国家规定,我院管理岗位职员职级分五至十级,共六个等级。医院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六级及以上职员为高级职员;七、八级职员为中级职员;九、十级职员为初级职员。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五级至六级职员由学校聘用;七级至十级职员由医院聘用。3 .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占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3
5、5版 其中,五级和六级职员岗位原则上按1: 2的比例设置;七级、八级职员岗位占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60%;九级、十级职员岗位占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为5%左右。(四)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技术工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根据国家各类岗位职责与基本任职条件的规定,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满足岗位
6、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任职年限;(5)近三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4 .卫生技术二级岗首聘申报评审条件。5 .卫生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申报首聘评审条件。(二)聘用组织医院成立“XX县人民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由医院党政联席会全体成员组成,其职责是制定医院的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全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总量;各类各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以及各类岗位的聘用方案等。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负责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委员会下设“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委员会”(由医院
7、学术委员会组成),负责专业技术岗位二级及以上的岗位的推荐工作和三级及以下岗位聘用;设“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评审委员会”,负责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三)聘用程序1 .公布各类各级岗位数量2 .申请者填写XX县人民医院岗位聘用一览表并报送相关材料。3 .人事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及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向院岗位聘用委员会推荐拟聘人选;4 .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专业技术二级推荐人选及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选,评审结果在医院内公示;5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管理五、六级岗位推荐人选,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拟聘人选,评审结果在医院
8、内公示;6 .医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核,确定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人员名单;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审核通过的专业技术二、三级岗拟聘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定;7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评审,确定专业技术二级聘用人选,审定专业技术三级拟聘人选;确定管理五六级岗位的聘用人选。8 .医院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五)聘用合同及考核1 .医院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
9、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医院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做出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2 .考核分为聘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聘用期满考核重点在于个人岗位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年度考核主要针对个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六)聘用期限、续聘及解聘1 .我院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三年,其他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二年。距离离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聘期至离退休之日结束;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执行。2 ,聘用合同的续聘与解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及医院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其他问题1 .聘期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的人员,从次月起
10、其岗位等级直接晋升相应职务最低岗位等级。2 对未参加岗位聘用或不聘的人员,其岗位等级按现职务相应最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执行。3 .对考核不合格及行政或党内纪律受处分的人员,其岗位等级按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执行。4 .首次岗位聘用时间为2009年1月,所以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5 .医院的岗位设置与实施方案,经学校审批后实施,聘用结果报学校审定。七、工作纪律(一)全院高度重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国家、学校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总体精神,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岗位聘用工作,所有工作环节都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聘用组织成员及学术委
11、员会成员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聘用工作任何环节涉及到本人及亲属时均需回避。(二)医院成立岗位聘用工作监督委员会,由医院纪委、监察室、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接受职工在岗位聘任工作中的投诉和申诉,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医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报告。(三)任何投诉或申诉须签署真实姓名,以事实为依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督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得对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八、本办法由医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职工院内调整工作岗位程序一、人事部在院内网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二、报名人员填写XX县人民医院职工调整工作岗位申请表,报人事部。三、人事部召开岗位调整会议(包括分管院领导,人事部,调入、调出部门负责人)研究确定人选。四、通知本人办理岗位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