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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化村西栅河河道清淤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建设规模及工程特征:本工程位于绿化村西栅村落西侧,河道总长269m,水域面积4533m2,河岸平均宽度17mo由于河坡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岸边村落向河中倾倒垃圾杂物和随意筑坝,因而河道淤积较为严重,河中垃圾、水草漂浮,河内土坝、鱼网层层设障,河道环境脏、乱、差急需综合整治,清淤工程量约为5489m3o2、环境保护要求:执行无锡市环境保护规定。二、工程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绿化村西栅河河道清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测量报告、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GB50501-2007)、2017省水利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办法(苏水规(2017)2号)、苏水基(2023)8号文、2010江苏水利预算定额(2019动态价)、省水利工程营改增文件苏水基20196号、配套费用定额以及无锡市建设局颁发的相关造价文件。四、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五、清单编制说明: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工程施工规范、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文件等一起使用。2、投标人在拿到工程量清单后必须严格按此清单数量自主报价,不得随意更改清单,并充分考虑除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以外的风险因素(指人、材、机因市场波动的风险、政策性调整的风险、跨年度的风险以及与当地村民
3、关系协调等风险)。3、本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根据图纸或现行情况估算和暂定的,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计量,最终按工程量清单单价进行结算与支付。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商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各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工程施工的所有费用在内,措施费用不作调整。4、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各自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据实报价,一旦中标,除非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变更导致施工方案变化,投标报价的施工方案费用均不再调整,因现场实际方案与
4、投标报价时方案不一致引起的费用改变,也不再另计。5、施工过程中施工期及施工前期降排水费用、施工导流费用,投标人应在措施费中自行报价并在结算时包干使用。(注:措施费中施工前期降排水包括:围堰填筑完成后,干河施工前的河道积水抽排;河道施工期降排水包括:如施工期间的渗、积水和雨水、周边地块排水、周边居民区及厂房的废水等抽排。)6、保险费:施工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保单作为保险费用结算依据,低于投标报价部分实报实销,超出投标报价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人在报价时须考虑施工至交工验收通过期间的市政道路保洁费用,此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包括达到工完场清、通过交工验收、直至保修期满并通过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8、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单位原因影响环境造成的罚款,由施工单位自理。9、投标人自行考虑清障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今后不再另计。10、临时用电电源、临时用水水源由投标人自行解决。(1)、水利建筑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9%;(2)、工伤保险费:按实结算,不超过投标价,分部分项工程费*0.12%;(3)、安责险:按实结算,不超过投标价,分部分项工程费*0.047%;(4)、根据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规【2017】2号文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本工程的水工建筑的安全文明措施费为:13000元;(5)、水工部分其他项目费预留金:暂列金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