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非编员工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后勤管理处非编员工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后勤管理处非编员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后勤非编员工管理制度,打造优质高效的后勤管理服务队伍,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学院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后勤所属各科室(中心)聘用的非编员工。第三条人力资源科是负责后勤非编员工的人事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非编员工队伍发展规划。二、统筹编制后勤非编员工岗位设置和调配,做到定编、定岗、定酬。三、负责员工入职、解聘、调离、退休以及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四、负责非编员工工资核算工作。五、负责组织非编员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六、完成上级人事部门部署的相关工作,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
2、签订相关协议。第四条监督管理科根据后勤工作纪律和岗位服务标准,做好员工考勤、服务质量和考核的监督。第二章用工计划制定第五条各科室(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非编员工用工计划,经主管处领导审核后,由人力资源科汇总,提交处务会研究,确定岗位职数、岗位待遇、试用期等相关事项,经后勤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实施。第六条人力资源科应与各科室(中心)加强沟通,确保非编员工队伍的相对稳定。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非编员工党的理论知识、意识形态、宗教政策、学校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定期对非编员工宗教信仰情况进行摸排。第八条考勤管理各科室(中心)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位非编员工的考勤工作,每
3、天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核实本单位员工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员工月考勤汇总报表。一、迟到、早退(一)迟到、早退时间在10-30分钟内,按迟到、早退处理。(二)迟到、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三)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3次者,扣发1天岗位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其3天的岗位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7天的岗位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岗位工资的一半。累计15次以上,按当月未出勤处理。二、旷工(-)擅自离岗或不服从分配拒绝调岗者,以及无理由超假未归岗者,均按旷工处理。(二)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岗位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岗位工资,以此类推。连续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或
4、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为严重违纪,扣发一年岗位工资,后勤管理处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协议,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三、休假休假类别主要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员工申请各类休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领导签批意见。请事假2天以内的,需经主管领导审批。超过3天及以上的,需报处领导审批。人力资源科负责备案。(二)申请病假需有诊断证明。病假在3天以内的需经部门领导审批,3天以上需经主管处领导审批,15天以上需报处领导审批。由人力资源科备案。(三)员工因公负伤,需由所在部门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主管处领导签批后,经市劳动行政部门鉴定,
5、在市工伤保险机构批准的休假期内,可休工伤假。(四)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的员工,凭结婚证可享受婚假,婚假申请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主管处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科备案。(五)员工凭婴儿准生证明可办理休产假手续。女员工一般产假为6个月,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产假均含公休假日及法定节假日天数。员工产假须提前办理手续,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主管处领导批准方后可休假。人力资源科负责备案。(六)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处理丧事可准假3天,人力资源科负责备案。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第九条工资发放各科室、中心根据员工出勤情况
6、,每月月末报送工资变动情况及加班、值班情况,人力资源科汇总核算,经处务会审核通过后,计发当月工资。一般情况下,每月月底向学校财务处或签订协议的劳务派遣公司报送当月工资表,次月初完成工资发放。第四章员工考核第十条考核原则后勤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建立规范的非编员工考核体系。第十一条考核程序一、自我评价。填写后勤管理处非编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自我评定。二、综合考评。成立专门考核组,根据年度考核指标分配,对各科室(中心)员工进行考核,优秀率控制在15%以内。三、考核审定。人力资源科汇总考核结果,提交后勤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果并公示。第十二条考核内容非编员工考核实行量
7、化考核制,满分IOO分,包含职业道德和个人业绩两部分。分为三个等级。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9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一、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5分)(一)行为规范(10分):思想端正,品德高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文明用语,礼貌规范。(二)劳动纪律(5分):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按时参加各类会议、活动。(三)爱岗敬业(10分):热爱岗位工作,不计得失,主动承担工作任务。二、个人业绩(75分)(一)工作能力(15分):具备较强的学习、组织、业务、协调与沟通、计划、执行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按标准,按要求,有计划,有总结的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二)履职情况(15分):恪尽
8、职守,责任心强,勤奋敬业,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三)目标完成(15分):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工作无差错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四)服务态度(10分):对待服务对象文明礼貌,热情主动,言谈举止文雅大方,不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未接到师生投诉。(五)安全责任(10分):加强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各类财物和资产损失情况发生。(六)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10分)第十三条考核结果的运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不合格员工予以辞退。第五章辞职、辞退第十四条员工有权辞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部门。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部门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协议
9、,予以辞退:(-)经试用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二)严重违反学校、后勤及本部门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部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协议:(-)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二)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岗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岗位达成一致的。第十五条办理程序一、办理工作、资产移交手续;(二)经用工部门确认,根据岗位用工性质,由人力资源科办理或协调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