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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工程旅工图设计说明目录1工程概况11.1 项目区位11.2 工程规模11.3 设计范围和内容11.4 对上阶段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12设计依据12.1 设计依据12.2 设计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13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14交通标志24.1 设计原则24.2 版面设计24.3 标志结构35交通标线45.1 设计原则45.2 标线材料45.3 标线施划45.4 标线施工技术要求46其他交通附属设施56.1突起路标57交通诱导系统57.1 功能要求57.2 主要设备技术指标58交通信号设施68.1 交通信号机68.2 车行信号灯78.3 一体式人行信号灯78.4 信号灯杆88.5 信号灯
2、管线89电子警察89.1 系统组成89.2 系统功能89.3 数据记录要求109.4 900万像素视频检测高清抓拍摄像机(电子警察)109.5 900万像素视频检测高清卡口抓拍摄像机109.6 枪球全景一体机(含镜头)119.7 集中控制机箱129.8 高清硬盘录像机129.9 电子警察杆件及附属工程设备129.9.1 杆件设备安装129.9.2 线材1310交通监控/违停抓拍系统1310.1 高清违停视频自动取证系统1310.2 高清违停抓拍球机1310.3 高清交通事件监测球机1410.4 网络避雷器10.5 电源避雷器10.6 监控挂箱10.7 杆件施工技术要求11公交专用道设计11.1
3、 总体设计思路11.2 公交专用道标志标线11.3 公交专用道抓拍系统11.3.1 主要设备技术指标11.3.2 其他设备12隧道交通控制子系统13交通设施设置注意事项14主要工程数量14.1 交通标志标线及附属设施主要工程数量表14.2 信号灯系统主要工程数量表14.3 电子警察系统主要工程数量表14.4 1ED标志牌主要工程数量表14.5 违停抓拍系统主要工程数量表14.6 动态信息诱导系统主要工程数量表14.7 公交专用道抓拍系统主要工程数量表14.8 可变车道系统主要工程数量表14.9 智慧人行过街系统主要工程数量表14.10 隧道智能交通系统主要工程数量表14.11 高空瞭望系统主要
4、工程数量表错误!未定义书签14.12 交通监控/事件监测设施设备工程数量表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1.1 项目区位根据重庆市综合交通规划,新森大道位于重庆市西部槽谷,科学城的中部,南起于江津区,经江津区、高新区、止于沙坪坝区,全长37.4km。高新区范围内长度为23.9km。其中北段(大学城东一路)存在2.2km已建成段。新森大道各区域范围线路长度:沙坪坝区段13km;高新区段23km;江津区段1.4km。新森大道南段全段13km,本次设计路段为新森大道(凤苑路-成渝高速段),起于高丰大道,起点接待建中的新森大道(成渝高速-国福路段),自南向北延伸,主线下穿高新大道后,止于凤苑路,终点
5、接在建中的新森大道(金凤段)。新森大道在科学城的区位本次设计范围1.2 工程规模新森大道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幅宽度47m,采用两块板路幅,车行道宽度按双向六车道+慢行道实施。道路K8+860K12+300段为新建路段;K12+3OOK12+968.104段为已建路段,本次对已建段进行改造。本段道路共设平面交叉6个,白鹭源隧道一座。白鹭源隧道为双向六车道。1.3 设计范围和内容本次设计范围为新森大道(凤苑路-成渝高速段)(K8+86O-K12+968.1O4),道路起于高丰大道,自南向北延伸,主线下穿高新大道后,止于凤苑路,路线全长约4.1km0本次施工图设计共分六册:第一册
6、道路工程、第二册交通工程、第三册景观、照明及结构工程、第四册给排水工程及海绵城市、第五册隧道工程-土建部分、第六册隧道工程-机电部分。智能交通、信号设施、电子警察、违停抓拍、交通监控、交通诱导系统、公交专用道抓拍系统及附属安全设施设计。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及图纸)中的坐标系为重庆独立坐标系,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1.4 对上阶段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上阶段批复及意见正在办理中,办理后进行补充。2设计依据2.1 设计依据(1)甲方与我公司签订的项目设计合同2)甲方提供的1:500实测地形图(3)甲方提供的控规(4)政府相关批复文件及文号(5)其他相关资料2.2 设计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
7、级本次设计新森大道为城市主干路,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B级。3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国标: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2016版)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3)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I522OK)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2019年版)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O647-2O1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本册为:第二册交通工程。其中交通工程设计内容包含:交通标志标线、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3部分:道路交通信号灯(DB50/T5
8、48.3-2014)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4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DB50r548.4-2014)城市公交专用道技术标准(DBJ5O-391-2023)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4交通标志4.1 设计原则交通标志的布设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力求做到标志齐全、功能完整。结合该路的交通特点,使道路使用者在高速行驶的条件下,能正确、完整地获取有效信息,合理的引导车流,充分发挥快速路快捷、安全、舒适的功能。4.2 版面设计标志根据其版面内容的不同,分为警告、禁令、指示、指路等几种。交通标志版面设计主要以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
9、.2-2023)为依据,同时根据地方交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设计:(1)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3)规定执行。外形尺寸允许偏差为5mm。(2)交通标志的文字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它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设计图中的指路标志为中文标准版面,在版面制作过程中,根据设置英文的需要,修改版面尺寸。(3)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为:警告标志黄色,警令标志白色,高速路、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标志绿色,其他道路的指路标志蓝色。(4)交通标志的图
10、案、颜色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3)制作。指路、指示标志除在高速公路和全封闭的城市快速路上使用绿底、白字、白图案外其余只能使用蓝底白字、白图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23827-2023)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3)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1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
11、验收规范(CJJI-2008)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国家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与规定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U)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833-2016)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第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329.3-2006)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2010)公交专用车道设置(GA
12、/T507-2004)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地标: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DB50r548.1-2014)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线(DB50/T548.2-2014)(5)主干路”指路以及导向标志”的汉字主要信息高度为40cm,辅助信息高度为30cm04.3 标志结构4.3.1 标志板结构及材料(1)标志板由标志面、标志底板及滑槽等组成,标志面采用铝合金板,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23)要求。指路标志厚度3.0mm;警告、禁令、指示标志板厚度1.5mm。(2)标志标牌
13、的反光膜为微棱镜型结构,V类超强级反光膜。(3)同一块标志板上,标志底板和标志面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应具有相容性,防止电化作用,不同的热膨胀系数或其他化学反应等造成标志板的锈蚀或损坏。4.3.2 标志支撑方式(1)标志立柱采用钢管制作,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23)要求。2)所有钢构件必须采用热浸锌作防腐处理,不再喷漆。立柱、底板、横梁、法兰盘等大构件镀锌量为600gm2,抱箍等小构件镀锌量为350gm2,并符合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15)要求。(3)对应不同板面大小的交通标志牌采用不同的支撑机构:单柱式选用89、114和140钢管,F悬臂
14、式标志杆选用273和350钢管。(4)标志标牌基础承载力对应相关大样图。4.3.3 标志安装要求(1)标志的版面应面向来车方向,并应尽量减少对驾驶员的眩光。设置路侧式标志时,可与道路中心线的垂直线成一定的角度,指路标志和警告标志为0度10度,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为0度45度,道路上方的标志应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并与道路垂直线成O度10度的俯角。(2)标志安装在单柱或双柱式标杆立柱上时,安装高度不低于250cmo标志板外缘距路面侧石线不小于25cm。标志板安装在悬臂上,考虑到通行净空和路面维修增高的因索,安装高度控制在550cm。对于附着式标志同样应当符合250Cm和侧向净空不小于25Cm的要求。(3)在满足规定的前置距离的情况下,不允许损坏道路结构和妨碍交通安全;不应紧靠在建筑物的门前、窗前、及车辆出入口前;与建筑物保持Im以上的侧向距离。(4)应满足视认要求,避免上跨桥、照明设施、门架、监控设施、电杆、行道树、绿篱及路上构造物等对标志板面的遮挡。同时不应遮挡其他交通设施。(5)标志立柱应保持垂直,其倾斜度不应大于立柱高度的0.5%,且不允许向车行道一侧倾斜。(6)标志板在一根标杆上并设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同类标志的设置顺序,应按提示信息的危险程度先重后轻排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宜单独设置.,如条件受限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