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销假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请销假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请销假制度一、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假条一律送办公室保存备案。无请销假手续者,发现1人次罚科室主任、护士长50元。当事人按旷工处理。二、事假:2天内应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审签后(注:医疗、护理人员请假需医务科、护理部签字)报主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者,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分别审签后(注:医疗、护理人员请假需医务科、护理部签字)报院长批准。班子成员、科主任、护士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须由院长批准。事假期间扣发工资;事假期满不按时到岗者按旷工论处;外出学习期满未办理任何手续延期回院者,按旷工处理。三、病假:个人写出申请,按事假程序审批,病假住院期间,工龄10年以下的发当月工资的50%,工
2、龄在10年至20年的发当月工资的60%,工龄在20年(含)以上的发当月工资的80%,工龄在30年(含)以上的发当月工资的90%。出院后需提供出院证、住院发票、病历复印件及诊断证明。病假不住院期间按事假处理(重大疾病除外)。招聘人员请假超过1月者按自动辞职处理。四、旷工:旷工1天罚2天的工资,并由科室扣除相应绩效工资,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医患纠纷责任。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者,给予辞退。五、参加工作3年(含)以下不享受公休假,4至5年享受2天公休假,6至10年享受5天公休假,10年至20年享受10天公休假,20年以上享受15天公休假,若当年请病假、事假超过应享公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公休假。六、凡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学习培训,经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参加,否则不予报销,并报办公室备案。七、婚丧假为7天,参加婚前检查者增加7天婚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旷工:(一)未经请假而不上班者;(二)请假续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三)请假手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FI)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五)伪造理由,骗取假日而不到班者;(六)调动工作不服从,不上班或限期不到调入单位上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