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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日期: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西姚村神鹿苑酒厂一期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承办方式:四、承包项目:第二条工程造价一、本工程计价:1按照山西省最新定额计算,二类取费下浮3个点:人工材料执行运城市当期信息价(按季度算)。2 .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3 .现场甲方签证的工程量二、本合同约定:乙方负责承担整理工程资料,协助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三、工程造价约:(大写)(万元)。第三条工地代表、项目经理一、甲方工地代表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为:工程师。负责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验收单、现场签证、结算单等函件的签字确认,并对签字承担责任。4 、甲方更换工程师,应提前通知承包方。二、乙方项目经理1 .乙方派驻工地现场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施工的指挥和协调。2 .项目经理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或监理即对乙方发生法律约束力。3 .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4 .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
3、方。新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知识。第四条双方责任一、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的标准要求进行施工,有效控制工程质量。5 .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工程师和监理的质量监督。发现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工程师报监理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7 .乙方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
4、问题及周边单位(住户)的关系。8 .乙方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10 乙方应依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按时结清乙方劳动、劳务人员工资及资料款。甲方不因乙方任何劳资纠纷、任何经济纠纷而承担乙方任何民事、经济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除外)。11 乙方有权在工程供料协议协商约定所供材料的价格,质量,有权对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拒收,确保本合同工程质量。12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5、保修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属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13 .负责乙方所承包范围内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保护。二、甲方责任1负责“三通一平”的工作。2 .负责向承包方提供完整施工图叁份(其中一份为竣工图纸),并确认建筑物的轴线及标高。3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协调处理好乙方与各施工队的工作关系。4 .向乙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5 .负责帮助协调处理与周边地区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6 、如不能按时开工,甲方赔偿乙方一切损失。(设备及工人)第五条工程期限及顺延一、本工程施工工期为暂定钢结构180天、土建18个月。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下达的施工进场通知书为准,本合同有效期
6、自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工程完工,竣工验收期满为止。二、施工期间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工期相应顺延:1 .因甲方未办理好相关手续,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工程顺延。2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政府行为或非承包人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无法施工的)。3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约定金额支付时。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一天内停工8小时以上。三、工程师或监理确定有理由认为(因乙方原因)必须暂停施工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实施处理方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实施处理方案
7、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或监理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做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视为同意复工。第六条材料供应一、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招、投标文件及图纸设计要求采购材料,对其采购的材料质量负责。二、乙方采购的钢材水泥、砖、砂、石子、防水卷材等材料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工程师和工程监理清点检验。工程师或监理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清点检验。第七条安全施工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认为必要的处所,应设立安全
8、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同时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第八条工程验收一、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二、材料验收:乙方进场的材料(如:钢材、水泥、砖、砂、石子、防水卷材等)应及时履行报验手续,监理工程师接收报验资料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否则须更换。三、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
9、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四、竣工验收:全部工程完工后,甲方应自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若甲方10日内未组织验收该工程视为甲方验收合格。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1验收合格时,甲乙双方签字确认。2 .对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时整改完毕并经建设单位确认;3 .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乙双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修改期间应计入承包方的施工时间。五、因特殊原因,发包要求部分单项工程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一、工程款支付:本
10、合同工程款支付实行银行结算支付1、钢结构单栋基础完工后,付基础工程量的75%,预付每栋钢结构材料的35%,然后按月进度申报工程量结算75%,工程验收合格后付97%,余留3%的质量保证金(1年),无质量缺陷无息退还。2、土建完成到0以后,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三层主体完工付工程量的7096,主体封顶付工程量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量97%o二、工程最终造价按本合同第二条关于造价的约定和其它相关条款约定的方式结算。与本合同无约定的(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签证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三、甲方将工程用水、电源送至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现场用水费、电费由甲方按表计量按政府单价收取,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按月结算。第十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约责任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整修,并承担其费用。2 .因乙方的原因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合同允许顺延的期间内竣工的,其工期的违约责任为每天按元整(元)计算赔偿发包方的损失。3 .乙方的合同违约行为导致发包方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违约金外,还应该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甲方经济损失。4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致其劳务人员、材料供应商因劳务工资、财务债务致甲方被政府劳动监察部门约谈、检查等,即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乙方逾期劳务人员、材料供应商纠纷额的25%违约金。二、甲方违约责任1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发包人要
12、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乙方相关损失。(现场施工机械停滞每日元人民币、现场工人的工资每人每日元人民币;周转性材料的维护和摊销费每日元人民币)2 .甲方付款违约,应按延迟日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违约金。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愿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由运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由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第十二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一份,每份正本7页,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二、本合同附件为:招投标文件,图纸、投标预算,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有歧义处,以本合同为本为准。三、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五、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