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651206 上传时间:2024-03-1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服务事项一:台商投诉调处服务指南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台湾同胞投资提供优质、规范、方便的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应当做好台湾同胞投资的法律宣传与咨询、投诉受理和纠纷解决等工作。3 .安徽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台湾同胞投资,做好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负责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的组织、指导、

2、管理、协调工作。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和台湾同胞投资集中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协调处理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的重大问题。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接到台湾同胞、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投诉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六十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投诉人。对应当由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投诉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应当在十五日内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时限处理投诉,并在回复投诉人的同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二、承办机构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

3、室综合科三、服务对象在本市的台湾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或不在本市的台湾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与我市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发生纠纷的。四、办理条件在铜台胞与祖国大陆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投资、贸易、经营过程中涉及金融、租赁、房地产、知识产权、劳资关系等,以及其他经济、民事活动中所发生的需要进行行政协调的涉台权益保护案件。1 .出示台湾地区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的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如涉及企业,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2 .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如实写明投诉对象、事情经过、争议重点、相关证据、投诉请求等事项,不

4、得隐瞒或歪曲事实,并写明本人或代理人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六、办理流程1根据“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台胞应首先在当地投诉,由当地解决;当地协调不成的,可向上一级投诉协调机构投诉。3 .台商必须由本人或代理人进行投诉,可以面诉,也可以函诉。4 .已提请仲裁或诉讼的投诉案件不再受理,但可提供必要的咨询。5 .在处理台商投诉案件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形,可以结案:(1)通过涉台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调解,找到纠纷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2)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3)台商自愿放弃投诉的;(4)台商投诉后,满六个月无故不与协调机构联系,或与台商联系,台商不

5、愿配合的;(5)台商投诉案件经过调查,已正式向台商提出解决方案,台商满两个月不予答复的。七、办理时限接到台胞投诉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六十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投诉人。对应当由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投诉事项,应当在十五日内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六十日内处理投诉,并在回复投诉人的同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八、收费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综合科电话:0562服务事项二:台胞求助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已经提供的经常性、常态性、为台胞认可的公共服务事项二、承办机构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综合科三、服务对象在铜台湾地区企业、其他

6、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四、办理条件在铜台胞发生的需要进行行政协调的求助事项五、办理材料1 .出示台湾地区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的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如涉及企业,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2 .提交书面求助材料及相关材料,如实写明求助事项、事情经过、重点困难,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并写明本人或代理人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六、办理流程1根据“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台胞应首先在当地求助,由当地解决;当地协调不成的,可向上一级投诉协调机构投诉。2 .台胞必须由本人或代理人进行求助,可以面谈,也可以投函求助。3 .在处理台胞求助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形,可以结案:(

7、1)通过涉台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调解,找到台胞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2)台胞自愿放弃求助的;(3)台胞求助后,满六个月无故不与协调机构联系,或与台胞联系,台胞不愿配合的;(4)台胞求助事项经过调查,已正式向台胞提出解决方案,台胞满两个月不予答复的。七、办理时限接到台胞求助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六十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求助人。对应当由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求助事项,应当在十五日内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八、收费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综合科电话:0562服务事项三:台湾同胞投资法律咨询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第三条:国家依

8、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台湾同胞投资提供优质、规范、方便的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应当做好台湾同胞投资的法律宣传与咨询、投诉受理和纠纷解决等工作。二、承办机构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综合科三、服务对象在本市的台湾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四、办理条件在铜台胞与祖国大陆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投资、贸易、经营过程中涉及金融、租赁、房地产、知识产权、劳资关系等,以及其他经济、民事活动中所发生的需要进行政策、法律咨询的事项。五、办理流程台商本人或代理人进行咨询,可以当面咨询,也可以通过函件、电话咨询,由市台办综合科给予解答或寻求涉台系统法律顾问帮助给予解答。七、办理时限接到台胞投资法律咨询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咨询者。八、收费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铜陵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综合科电话:056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