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校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学校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中小学校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本)目录中小学校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一、资助标准2二、资助对象2(二)满足上款五条,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条件2(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享受困难学生资助3三、认定办法3为更好地完善国家助学体系,落实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中关于校内资助的有关政策,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和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资助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资助标准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照两档发放,标准-:3000元/生/年;标准二:1500元/生/年;分春秋两季发放。2.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我校执行标准)1600元/生/
2、年。二、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中各项要求,家庭情况属于(二)中情况之一的都可申报。(注:高中免学杂费资助项目受助对象仅限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包括孤儿)和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无购置和使用高档消费品。(二)满足上款五条,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条件1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含建档立卡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易致贫边缘户家庭);2 .城乡低保家庭的子女;3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4 .残疾学
3、生;5 .孤儿;6 .(其他情况)非上述五类重点保障对象,提供能证明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的相应材料(如残疾贫困家庭、烈士子女、单亲家庭、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突发事件等证明材料)。(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享受困难学生资助1不具有中学正式学籍的学生;7 .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要求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8 .学生或监护人不如实填写申请表或提供相关材料不真实的;9 .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三、认定办法1 .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提供“国家扶贫系统APP困难家庭认定截图;或扶贫系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成员信息情况统计表”,并加盖乡
4、镇或以上国家扶贫机构公章。2 .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提供含有监护人(或户主)姓名且在有效期内的低保证原件。3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证件原件。4 .残疾学生提供县级以上残联颁发的残疾证原件。5.孤儿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孤儿证原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父母双方死亡或失踪)证明材料。6其他情况非上述五类重点保障对象,除提供能证明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的相应材料外(如残疾贫困家庭、烈士子女、单亲家庭、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突发事件等),并提供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资料,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四、资料递交一、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报,申报前期需递交:1学生个人手写申请书(必须写清楚家庭情况);2 .申请表1份(资助系统中的重点保障5类人员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孤儿、特困供养只提供申请表,其余贫困类别需要提供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证明);3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不申报的属于以上重点保障5类人员“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孤儿、特困供养”学生要签自愿放弃申请。学生资料递交时间截止1月27日下午6点前。中学德育处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