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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宋代司法审判中的鞫漱分司制度摘要鞫i献分司制是宋代司法的代表性制度之一,彰显了宋代司法人员的智慧,也是中国封建司法制度的重要财富,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鞫漱分司是指在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实现审判权与讯断权相分离,即分别由不同的官员和机构行使两项权利,并分别称为“鞫司”和“漱司”。“鞫司”负责对案件进行审理,主要包括询问、核查证据、查证事实以及调查犯罪情节;“端司”则负责根据鞫司查证的事实进行定罪科刑。鞫i献分司制是我国检法制度的一大创新,他有力的避免了权利的集中与滥用,对于防止官员贪腐现象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学术界对于我国封建时代的司法审判制度研究成果颇为丰富,但是专门针对鞫源分司制度
2、的研究仍然较少,基于此,本文对宋朝的鞫端分司制度展开了研究。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首先,阐述了鞫i献分司制度的设立背景及思想根柢;其次,对鞫漱分司制度的主要内容及运行程序进行了深入分析;再次,是对鞫漱分司制度实行后产生的有利效果与负面效果进行的评述;最后,则是阐述对鞫激分司制度的思考和对现代法治的启示。关键t司:鞫i献分司制度,司法审判,宋代OntheDivisionSystemofJudicia1JudgementinSongDynastyABSTRACTJunior-departmentsystemisoneoftherepresentativesystemsofthejudicia
3、1systemintheSongDynasty,whichhigh1ightsthewisdomOfjudicia1personne1atthattimeandisa1sotheimportantwea1thofthefeuda1judicia1systemofourcountryandhasgreathistorica1significance.1tmeansthattherighttoadjudicateacaseandtherighttoadjudicateacaseareexercisedseparate1ybydifferentinstitutionsorofficia1sonthe
4、basisofinterrogationandtria1ofacase,verificationofevidenceandidentificationofcrimina1facts.0nthebasisoftheestab1ishedcrimina1facts,theadministrativedepartmentswi11searchoutthenecessaryapp1icab1e1ega1provisionsforconvictionandsentencing;Theydonotinterferewitheachother,separationofpowersandchecksandba
5、1ances,soastopreventtheabuseofjudicia1power.Theacademiccirc1eshavemadeabundantresearchachievementsonIhejudicia1systeminthefeuda1eraofourcountry,buttherearesti11fewresearchesonthesystemofJuniperAries.Basedonthis,theauthorcarriedoutresearchonthesystemofJuniperAriesintheSongDynasty.Thispapermain1ydiscu
6、ssesfromfouraspects.FirstexpoundstheJubroughtpointsbackgroundandideo1ogica1basisoftheestab1ishmentofcompanysystem,second1ytoJubroughtpointsandthemaincontentofthedivisionsystemandcarriedonthethoroughana1ysisoftheprogram,fo11owedbytheJubroughtgoodeffectafterdivisionsystemandgivesabriefintroductionofth
7、enegativeeffect,fina11yise1aboratedtoJubroughttomu1tinationa1systemthinkinganden1ightenmenttothemodemru1eof1aw.KEYWORDSJuAjuDivisionSystem,Judicia1Judgment,SongDynasty1鞫端分司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2112111I21.1.2重塑司法公正性2113宋社形势复杂212Jo)*,i31 2.1儒慎刑恤刑思想*31.2. 2宋代统治者的法治意识31. 2.3宋代士大夫的人文精神32宋代鞫i献分司制的主要内容52.1鞫i献分司制度的机构设置
8、52.1.1 中央司法机构设置52. 1.2地方司法机构设62. 2宋代鞫i献分司的具体适用72. 2.1鞫司适用的司法程序72. 2*2J适用的J法程序83对宋代鞫激分司制的评析92.1 JIj93. 2JIJ94宋代鞫激分司制的现代启示104. 1保障审判程序的公正115. 2建法目终身责任制111213结语参考文献1Z*刖S鞫i献分司制度是宋代统治者在继承历朝历代司法审判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社会的实际情况而确立的,该制度将审理与判决进行了分离,这种新型的司法审判制度在如今看来是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徐道隆先生便极为推崇鞫漱分司制度,他在徐道隆法政文集中对宋代司法制度进行了研究,并重点
9、强调了鞫斌分司,着重于对该制度的沿革、形成,鞫司、斌司职责连同责任等问题。陈玉忠教授从内部制约因素出发进行研究,在其对于鞫i献分司的研究中发现,该制度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统治者的独裁需要。在研究鞫献分司的实施效果时,吕志兴在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独特设计中对宋朝的各类审判制度及诉讼程序进行的分析,并分别阐述了各自的优缺点,这对客观地分析鞫源分司的效果无疑具有积极意义。通过梳理相关的历史文献以及近年来专家学者的研,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鞫漱分司制的形成根植于宋代深厚的社会土壤,掌握宋代的时代背景,对于研究宋代的司法制度,尤其是鞫漱分司制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主要采用历史分析法、文
10、献分析法,以真实的史料为基础,再加上历代学者的研究为佐证,以宋代司法制度为突破口,对鞫斌分司制度进行研究。通过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在其成果的基础上对鞫端分司制度的设立背景及思想基础进行了梳理。与此同时,通过对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操作程序的深入分析,也可以更加清楚的理解审理与判决分离制度,这主要体现了鞫漱分司制度的公正执法性。此外,通过对宋代实行这一制度的正反两方面影响的分析,也有助于对宋代的鞫i献分司制度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该制度的实施对当时的冤假错案产生了重要的抑制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许多冤假错案的发生,积极维护了当时的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其理念与当今司法审判理念是一致的,对当今司法审判制
11、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1鞫瀛分司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1.1 政治背景1.1.1 维护中央集权君主的中央集权是我国封建帝国时代国家组织的根基与原则,这也是当权者维护自己专制统治权力的手段,宋朝也不例外。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宋朝的统治者将司法审判作为对君主独裁权力进行维护的有利手段,开始将司法审判中的审理和判决相分离,从而实现地方官员权力的分离。与此同时,也对司法审判机关进行了层层设置,使其相互牵制,并直接向皇帝负责,通过这一系列设置,极大的消除了威胁皇权的各种隐性因素,使得宋朝的中央集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宋朝以“事为之防,曲为之制”作为治国的基本国策,也对其司法制度也产生了影响,其中鞫激分
12、司制度也是基于这一国策而出现的,充分体现了这一治国理念。鞫漱分司制度将审判机构的权力进行了分割,在司法官员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使得审判机构难以对皇权造成威胁,维护了皇权的至高属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司法公正,减少了司法腐败。1.1.2 重塑司法公正性唐朝灭亡之后经历了五代十国才进入宋朝。在五代时期政治格局混乱,各路军阀并起,缺乏统一的中央集权使得当时难以形成一定的司法审判标准,各种严法酷刑层出不穷,百姓苦不堪言。在中国司法发展史上,五代时期是最为混乱的时期,也正是由于其处乱世,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大一统集权制国家,因而无典章可循。在廿二史礼记校正中以“视人命如草芥,动以族诛为事。”来对五代
13、十国进行描述。因此,赵匡胤在建立大宋之后急需稳定民心,这也是历朝历代统治者上位之处的必备要务。在此过程中,如何重塑司法的严明性和公正性便成为了一大难题。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鞫献分司制度将司法官员的权力进行了分散,不再出现大权集中于一人的情况,为公正的司法审判提供了基础。可以说,鞫漱分司制度的建立是宋朝重塑司法公正性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恢复司法秩序,改善司法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1.3 宋代社会形势复杂宋朝一直试图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皇权,推行法制对各级官员进行分权和制约,使其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跨界。这种治国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鞫激分司制度的产生。与此同时,宋朝的立法活动也十分频
14、繁,使宋朝的法律在一次次立法编敕活动中变得越来越复杂。这就使得当时的司法官员在处理案件时需要核对数量众多的法律条文,若是将司法审判权力集于一人,也势必使其难以应对,这时候就需要将检法议刑进行独立,使官员可以分担一部分任务。因此,鞫斌分司的产生也符合当时的法律形势。1.2 思想背景1.2.1儒家慎刑恤刑思想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历史中,儒家思想始终占据着最为重要的思想地位。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五代十国时期,伴随着社会的动乱和地方割据混战的冲击,社会上大多是以军权军法代替儒家的“德礼教化”。宋代建国以后,吸取前代经验教训,并重振纲纪,仍将儒家思想列为正统。在儒家思想中,仁、善、爱人是其核心思想,慎刑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儒家思想的基本要求。儒家慎刑思想源起于西周的“明德慎罚”。所谓的“明德慎罚”,是西周统治的指导思想。西周汲取商朝灭亡的教训,多关注人的现实德行,对于“天罚神判”的神权法统治进步得多。西周统治者认为,统治者应当关注民众的现实需求,重视道德教育、不滥杀无辜,为此,西周统治者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五礼”、“六礼”以及“九礼”,从而维护统治,稳定社会秩序。在司法制度方面,西周统治者同样追求监督严格,防止出现专横专政、冤假错案,最终做到公正审判,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因此,鞫就分司制也是在符合慎刑思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