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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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2023)18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2、,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增强全县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二、主要措施(一)落实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1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项目。基本养老服务是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

3、务需求,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的基础上,优先为低收入的失能、残疾、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老年人等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2 .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照XX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XX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见附件),明确20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严格落实XX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确保有关任务落实落地落细。(责任单位: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3 .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XX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调整情况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对XX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4、中明确的对象、项目、内容等提出动态调整建议和意见,由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印发。(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主动响应机制4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统计体系。对我县老年人状况开展统计调查,定期发布全县老年人口状况主要数据。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统计监测。(责任单位:县统计局)5 .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按照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标准,为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服务,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等的参考依据。申请政府养老服务补贴(含购买服务项目)、入住政府运营养老服务

5、机构的老年人必须进行评估,其他老年人依据其意愿进行评估。2023年底前,力争培育1家以上评估组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6 .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政策找人九依托县信息平台,推进跨部门数据归集共享。(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通过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养老服务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便民养老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数据资源局等)推进我县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困难、失能、高龄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责任单

6、位:县民政局,各乡镇)7 .实施社区(村)老年人探访关爱。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等,面向失能、残疾、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落实分层分类的差异化探访制度,周探访率实现100%,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援助服务。动员组织基层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探访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8 .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推动在残疾老年人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等)(三)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9 .推动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聚

7、焦失能失智老年人,依据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给予差异化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调研,探索鼓励乡镇为老年人购买健康、意外保险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10 .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基本养老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级财政统筹给予支持,确保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比例不低于55%。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探索优化养老

8、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政策,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贴息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委)I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到2025年,全县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XXXX人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强化养老机构社工专业化建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定期发布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鼓励职业技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责

9、任单位:县教体局)12 .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建立民政、税务部门共享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信息通报机制,落实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民政局)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13 .强化信息化支撑。依托民政部“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多功能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老年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动养老服务信息纵向贯通、横向对接。学习市级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养老居家社区服务项目创建经验,结合实际推行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创建活动,开展老年人运用

10、智能技术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各乡镇)14 .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充分运用市场规律和资本力量,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双招双弓卜工作。积极谋划养老服务项目,争取列入市级养老产业项目库。依托XX、四方湖等生态资源,鼓励与支持发展康养产业、旅居健康养老项目。(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招商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四)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15 .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推进县级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设施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形成结构科学、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责任单位

11、: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新建城区和居住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应当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建城区和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集中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情况纳入县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各乡镇)2023年6月底前,要制定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到2025年基本补齐社区

12、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政府投入资源或者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要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责任单位:XX镇、XX镇)16 .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各乡镇要综合考虑区域内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床位需求,聚焦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合理确定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规模下限,做好规划建设和保运转等工作。建设不少于3家以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为主的高品质公益性养老机构,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2023年底前,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规则,强化对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抚恤优待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积极推进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

13、,将条件较好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脱贫户及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17 .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结合项目安排,有计划实施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和服务能力建设。在提升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新增1家乡镇区域性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设专门照护失智老年人的公办养老机构,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整合供养人数较少

14、、服务功能较弱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单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2025年底前全县覆盖率不低于50%。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县级统一“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合理确定和完善特困供养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建立与岗位绩效、职业技能水平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一线工作人员工资待遇。2023年6月底前,建立相关考核激励机制,鼓励特困供养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各乡镇在推进敬老院社会化运营过程中,要将床位入住率纳入运营合同和绩效考核内容

15、。到2025年底,包括农村敬老院在内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18 .培育优质供给主体。培育开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的国有企业。鼓励各类企业开展养老服务,支持企业利用自有物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要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以市场化原则按需购买养老服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扶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努力培育和打造具有本地特

16、色的养老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五)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19 .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结合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功能定位,不断完善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等照护服务功能,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服务,逐步构建定位精准、功能互补、方便可及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2025年底前,力争在全县打造1个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创新服务模式,探索“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就近提供老年供餐、探视走访等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 .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每个街道配置不少于1个老年食堂,下设社区老年助餐点,同时扩大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依托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增加助餐配餐功能。2023年,新增城区老年食堂2个、农村老年助餐点10个。到202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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