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县文化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2022年县文化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2021-2022年县文化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促进“平安XX”建设,根据XX省文化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我县旅游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导致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件。旅行社组团在县外或境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参照本预案。第三条本预案突发公
2、共事件的分类(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的事件等。(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旅游者伤亡的突发事件。(四)A级景区、星级饭店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第四条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一)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二)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条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体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由事件发生地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三)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第五条应急预案体系(-)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省文化和旅
4、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工作职责,为应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预案。(二)旅游企事业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制定,报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三)旅游节庆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报县人民政府和主办单位审定。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县文广新旅局设立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局长孙国安任组长,分管旅游工作副局长郑光明、卢云峰任副组长,成员为文广新旅局各股室负责人。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
5、决定本预案启动和终止;(二)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县、跨县区域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三)参与县政府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四)执行省、市和县政府下达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任务。第七条应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旅局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承担应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二)保持与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系;(三)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小组的决策;(四)组织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五)指导和协助旅游企业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第八条县文广新旅局各职能科室根
6、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应急工作。第三章处置机制第九条预警发布建立健全全县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可能导致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将情况及时逐级上报。第十条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等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I级)、较大(11级)、一般(in)三级。(一)重大(I级)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旅游者1 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的。(二)较大(II级)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
7、一次造成20人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的。(三)一般(III级)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第H一条分级响应(一)当发生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时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具体响应。(二)发生较大(H级)及以下突发公共事件时,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县政府领导下,参与协调相关部门和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第十二条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一)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
8、的同时,应立即向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二)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三)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相关报告后,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委员办公室、市文广新旅局应急办公室,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第十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一)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痰
9、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服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出安排。同时向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2)旅游团队所在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旅游团队住宿的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3)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要
10、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团队需经过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4)发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团队的行程路线,在本县范围内督促该团队所经过地区的相关部门做好相关的消毒防疫工作。同时,应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文广新旅局。(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亭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
11、管理部门报告。(2)事发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3)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向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第十四条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一)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或通过有关渠道,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的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二)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
12、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承办单位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第十五条 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有关机构,并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组织机构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第十六条先期处置与信息报告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事发旅游企事业单
13、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对于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县文广新旅局接到信息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决定派员赴现场指导,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区分事件等级逐级及时上报。县文广新旅局在接到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有关上报要求,对较大以上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在规定时间内迅速上报至县政府和市旅委。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情况、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完整书面报告。第十七条扩大应急与应急结束发生或即将发生跨区域及出入境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采取
14、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县文广新旅局按照有关程序迅速向县政府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广新旅局应急办公室请求支持和协调。县文广新旅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处置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应急结束,并报市旅委备案。第十八条 善后处理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事发旅游企事业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有关方面按规定对旅游突发事件中死亡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俣险理赔、抚恤、经济赔偿。第十九条信息发布与通报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审
15、核后,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县政府实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第四章应急保障第二十条人力资源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水上搜救等抢险救援专业队伍是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救助力量。各景区、涉旅企业也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救援作用。第二十一条物资保障在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及救援设施的同时,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储备。第二十二条通讯保障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络体系,保证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畅通。第二十三条交通保障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