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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绪论卫生法学(ScienceofheaIthIaw):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得学科。第一章1 .卫生法(hea1th1aw):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广义: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和立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医药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医药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卫生法律规范。2 .卫生法的发展史:奴隶社会启蒙时期:最早的文字记载一一殷商时期最早的医事管理
2、制度一一周代封建时期一一发展完善时期:最早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一一安剂法宋朝3 .卫生法律关系(hea1th1ega1re1ationship):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4 .卫生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P15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餐馆、监督所;卫生局、医疗结构;医院,病人)。内容:依法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谁对谁XX的权利,谁承担XX的义务。)客体:卫生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物;行为:知识产权)5 .卫生法律事实(hea1th1ega1facts):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
3、和消灭的客观原因和条件。包括卫生法律事件和卫生法律行为。6 .卫生立法(hea1th1egis1ation):是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卫生法律文件的活动。又称卫生立法活动。狭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卫生法律活动。广义:除此之外,还有国务院制定的地方性的地方部门的.p167 .卫生立法体制(hea1th1egis1ativesystem):是指有关国家卫生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权的运行及其立法机构设置的法律制度。8 .我国采取“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一元:一个卫生法律体系;两级:中央、地方:多层次: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各部的
4、人大、人大常委会9 .卫生法制定的程序(四个步骤):卫生法律案的提出、审议、表决通过、公布。10 .卫生法的渊源(OriginsofHeaIth1aw):卫生法的创制方式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I1卫生法渊源的表现形式: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卫生法最首要的渊源,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基本法律中有关医药卫生方面的规定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行政规章(机构、名称?)地方性卫生法规国际卫生条约12 .十一部法律全称:精神卫生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红十字会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13 .卫生法的效力范围(三个):在时间上
5、的效力在空间上的效力对人的效力。14 .卫生违法(vio1ationofhea1th1aw):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实施的一切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即违反了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对其权利行为的约束,或未履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义务的行为。15 .卫生违法的构成要件(四个):客观上有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客观存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行为行为人有主观过错的行为具备行为人的主体条件(行为人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6 .卫生法律责任(hea1th1ega11iabi1ity):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卫生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17 .
6、卫生法律责任的四种形式: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违宪责任。18 .卫生执法主体:指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19 .卫生执法主体的种类(5个):卫生行政机关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关卫生执法人员20 .卫生行政许可(hea1thadministrative1icense):指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依法对卫生管理相对人做出允许其从事某项控制性行为或者获得某种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卫生许可属于他单苒的卫生执法行为)21 .卫生行政许可的形式:许可证卫生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资格证、资质证或其他合格证书法律、
7、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证件22 .卫生监督检查(hea1thsupervisionandinspection):卫生监督主体为了实现卫生监督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卫生法律规范和履行具体行政决定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23 .卫生监督检查的四个方式:实地检查、查阅资料、查验、统计24 .卫生行政强制(hea1thadministrativecompu1sory):是指卫生行政主体为实现卫生执法目的,依法对特定主体、物品、场所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执法手段。25 .卫生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卫生强制措施(与后面相结合?)p3026 .卫生行政处罚(hea1thadministrativ
8、epena1ty):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卫生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制裁的行政执法行为。27 .卫生行政处罚的原则:法定原则(主体程序、职权范围)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权利救济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时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行为)28 .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申诫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声誉罚、名誉罚);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吊销许可证;人身罚: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执行)。29 .卫生法律救济(hea1th1ega1re
9、medy):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卫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侵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的总称。30 .卫生法律救济的方式: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卫生行政赔偿(国家赔偿)31 .卫生行政复议(hea1thadministrativereconsideration):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权受理的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32 .卫生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对卫生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过程中,作出的各种行为处罚决定不服的;过程中,作出的临
10、时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过程中,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认为符合条件而被拒绝颁发证照或不予依法办理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对以下事项不服,不能复议:对卫生部门规章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不服的;对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对卫生行政机关仲裁、调节或者处理的民事纠纷不服的。33 .卫生行政复议申请的管辖:?P3534 .卫生行政复议的审理方式:书面审查。(必要时调查听取意见)35 .卫生行政诉讼(hea1thadministrative1itigation):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11、的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36 .卫生行政诉讼的特征:是人民法院处理行政争议的活动实行更严格的程序是结局行政争议的最后途径直接伴随国家强制力37 .卫生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一般原则特有原则?38 .行政复议的审理一一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话性、道当性进行审查,复议不停止执行。行政诉讼中一一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合理性。39 .卫生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不服卫生行政机关及其直接委托的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案件;不服卫生行政机关及其直接委托的组织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不服卫生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认为卫生行政机关利用
12、职权非法侵害其法定经营权或违法要求履行义务40 .卫生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原告必须是卫生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相对人,或者是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利害关系人;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可能是卫生行政机关,也可能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并以书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41 .卫生行政赔偿(hea1thadministrativecompensation):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42 .卫生行政赔偿的方式: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