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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津工信科(2023)15号附件1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3)、工信部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16)273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天津市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实施方案,加快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动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按照制造强国战略部署和天津市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核心任务,有效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和政
2、府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汇聚创新资源,建立共享机制,发挥溢出效应,打通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制造业创新驱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切实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为打造研发制造能力强大、产业链条占据高端、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围绕制造强国战略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天津市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产业,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三年建成3-4家立足京津冀、服务全国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取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1-
3、2家,天津市制造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自愿组合,自主决策,实现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生态系统。(二)技术创新和社会资本相结合强化创新中心在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中的核心作用,积极搭建创新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业化应用。发挥各类产业基金的积极性,引入多元化投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创新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三)资源整合与人才发展相结合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聚集整
4、合创新资源,打造产学研协同创新载体,为制造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商业化应用等各环节提供服务。建立灵活的人才培育机制,为产业发展培养输送高端研发、专业技术等人才。(四)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发挥创新中心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打造创新链,补齐产品链,完善产业链,培育创新生态系统,增强制造业自主创新和发展能力。加强技术、项目、人才等国际交流,积极利用和整合全球创新资源和成果,提高国际创新合作水平。三、功能定位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
5、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体,完成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各环节的活动,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四、主要任务(一)开展产业前沿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面向天津市先进制造领域,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及转化扩散,突破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供给瓶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产品,显著提升天津市先进制造业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竞争力。(二)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整合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资源,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联合
6、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落实工信部制造业创新中心知识产权指南,建立和完善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重大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加快实施转化,在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间形成知识产权协同创造、联合运营和收益共享。加强知识保护,支撑和保障制造业创新发展。(四)促进科技成果商业化应用。充分发挥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行业龙头作用,建立以市场化机制为核心的成果转移扩散机制,通过孵化企业、种子项目融资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首次商业化应用和产业化。探索采取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多种方式,鼓励科技人员积极转化科技成果。(五)强化标准引领和保障作用。对具有自
7、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要通过标准固化创新成果,推动创新成果应用,促进标准与技术和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鼓励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参加各类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参与国内外标准制定,提升天津市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六)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众创空间、新型孵化器等各种形式的平台载体,推进制造业信息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重塑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促进制造业的垂直整合、水平跨界与融合发展。加强与各类投资基金合作,为企业“双创”提供持续支持。(七)打造多层次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机制,广辟渠道聚集人才,搭建舞台培育人才,采取措施留住人才,集聚培养高水平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把创新精神
8、与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为天津市制造业发展提供多层次创新人才。(八)鼓励开展国际合作。确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国际合作战略,主动利用国际科技创新资源,通过人才引进、技术引进、参股并购、专利交叉许可等形式,促进行业共性技术水平提升和产业发展。与全球创新要素深度融合,通过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或实验室等,开展联合研发。五、创建和运行(一)创建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的积极性,紧紧围绕天津市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产业,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统筹考虑现有创新资源,发挥各自优势,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采用企业法人形式组建,探索多种产学研协同组建模式。牵头组建单
9、位应是具有业界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以资本为纽带,联合若干个产业链上下游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高校、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科研院所共同组建,形成跨学科、跨行业协同创新机制。鼓励跨区域联合组建。(二)运行按照定位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探索高效协同创新模式。1组织结构。根据参与成员和所在行业特征,创新中心的组织结构由参与创建的各成员单位协商决定,采取企业法人等形式。创新中心经营活动自主决策,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2 .运营机制。创新中心要实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自主决策、自我管理。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决策机构成员应包含来自成员单位的代表、具有独立身份的产业界和科技界杰出人士等,具
10、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负责制定创新中心长期发展战略、投融资、人事、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建立内部咨询机构,由来自学术界、企业界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研判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确定重大研究方向。创新中心应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效机制,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开展各类经营活动,吸收集聚成员单位等各方面的创新资源和科研成果,自主开展技术研发或接受委托开展技术研发,将科技成果及时进行辐射推广,向行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不断提供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和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3 .协同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覆盖成员单位的科研创新网络平台,采取网络化科研模式,实现多学科、跨领域、跨地
11、区的技术创新,优势互补、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创新资源合理配置的协同优势,提升持续创新能力。六、监督考核监督考核是加强创新中心管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健康发展的重要管理环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制造业创新中心规划实施、日常运营、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成果数量及质量、技术成果转移扩散和产业化、对行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开展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七、组织实施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作,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建设,制定和完善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认定、考核等有关程序和内容。(一)组织试点根据天津
12、市制造业发展实际,在相关重点领域先行开展试点工作,经过3年的试点运行,建成34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探索内部组织机制、运营管理模式和投融资方式,对运行效果进行评估考核,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逐步推广。(二)申报受理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贝I,全年接受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可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三)认定1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明确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的重点领域、相关材料等。凡符合要求的单位,可按要求制定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建议书,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2 .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遴选必须经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环节。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建立天津市制
13、造业创新中心专家组,成员包括来自经济、技术、产业、管理、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对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情况进行评审和考察,对通过评审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予以发文批复、授牌。(四)考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制造业创新中心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制造业创新中心提交的运行发展报告和定量定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等。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后续管理和是否继续支持的主要依据。连续两年年度评估不合格者,取消制造业创新中心资格。八、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在国家相关部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加强制造业创新中心顶层设计,聚集整合各类创新资源,营造有利于
14、创新发展的生态系统。(二)加大资金支持。设立制造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技术创新能力和实验平台建设、中试生产线及设备、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和标准制定等。鼓励区级财政对制造业创新中心予以资金配套或项目支持。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探索打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银行在风险可控条件下加大对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利用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三)强化人才支撑。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立市场化的灵活用人机制,加快多层次的适合技术创新发展实际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激励与分配机制,营造良好的
15、人才发展环境。(四)鼓励参与合作交流。吸引国内外企业和科研机构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项目合作,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共同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制造业创新中心在更高的层次上与全球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整合利用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加强与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科研机构合作,与国际同行开展实质性研发与创新合作。(五)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创建、认定、考核等环节,系统性总结、宣传实施成效,在行业内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典型经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视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良好氛围。津工信科(2023)15号附件2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及各建设阶段标准要
16、求一、牵头单位要求(一)我市本领域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或者高校,要长期从事本领域研究开发且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在该领域有核心竞争力,具备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验。牵头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不低于5亿元;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可适当放宽(视具体产业领域而定)。(二)要有整合产学研合作基础资源的能力,有较强的技术扩散、辐射和转移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三)要有完善的研究开发平台,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和高端人才,在本领域有较高或持续的研发投入。二、建设各阶段要求建设期分为培育、筹建、批复组建三个阶段。(一)培育阶段按照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牵头单位负责编制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申报书,主要内容包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