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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直管理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切实推进省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发挥省直公共机构的引领示范作用,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在省直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推动全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省直单位要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和长效机制。力争在2018年3月前省直单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二、分类原则按照国家部委、省直有关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结合福州市垃圾分类方法,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一)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如废电池(镉锲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溶剂及其包装物等。(二)餐厨垃圾(湿垃圾)。指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菜根菜叶、剩饭剩菜、食物残渣、果皮等。(三)可回收物(干垃圾)。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箱,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四)其它垃圾(干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
3、回收垃圾.(五)大件垃圾。指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体积较大的垃圾,如废旧沙发、柜子、床铺、绿化养护修剪下来的树技、树干等。三、设施设置(一)收集容器。垃圾收集容器统一采用桶装容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颜色区分垃圾种类,有害垃圾收集桶为红色、餐厨垃圾收集桶为绿色、可回收物收集桶为蓝色其它垃圾收集桶为橘黄色。(二)收集容器设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标识统一,数量充分,方便投放与收集。在办公室内设立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个垃圾桶(篓),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个回收桶,有食堂的单位,增设湿垃圾回收桶。(三)建设垃圾收集屋(点)。各单位要在合理的区域建设垃圾收
4、集屋(点),安排专职人员将单位分类垃圾汇集至垃圾收集屋(点),定时由各垃圾分类收运车进行收集转运,并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桶的日常养护和清洗工作。四、处置程序(一)分类投放1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到不同的有害垃圾回收桶,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2 .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旧餐具、塑料、饮料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3 .可回收物。各单位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垃圾回收桶的大小,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练打包。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涉密的废旧文件
5、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4 .其他垃圾。投放到其它垃圾桶。5 .大件垃圾。各单位将大件垃圾集中投放到临时存放点,并设置明显标志标牌,避免临时存放点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二)收集各单位将分类垃圾收集汇集至垃圾收集屋(点),分别投放到专门设置的垃圾收集桶内。其它垃圾、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收运,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收运。并主动与属地环保、环卫部门联系,确定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事项。垃圾收运、处置费用由各单位支付,费用标准参照福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中标价格。1有害垃圾。各单位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委托有资质的企业(环保部门确定)进行运输和处
6、置。2 .餐厨垃圾。由福州市环卫处委托餐厨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中标单位收运及处置。3 .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由福州市环卫部门安排区间垃圾收集车将各单位垃圾收集屋(点)内的干垃圾收运至垃圾转运站。4 .大件垃圾(含绿色垃圾)。各单位及时对大件垃圾进行分解,自行运往垃圾转运站,或委托有资质的企业集中处置,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置。五、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工作发动(2018年1月)(一)工作部署。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省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组织参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二)宣传引导。各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垃圾分类公
7、示牌,介绍垃圾分类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第二阶段:准备阶段(2018年2月)(一)生活垃圾回收桶设置配备。各单位按照垃圾分类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既有的生活垃圾桶进行调整和规范,进行分类标识,以免造成浪费。新增设的部分生活垃圾回收桶可参照福州市集中采购的中标企业询价自行采购。(二)垃圾转运对接。各单位自行联系属地环保、环卫部门委托的中标回收企业协商垃圾转运相关事项,环保、环卫部门委托的中标回收企业要在各单位垃圾收集屋(点)放置“桶车对接”式的垃圾桶。第三阶段:实施阶段考
8、虑到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后的末端处理,省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启动和试点将与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同步实施,部分已具备分类处理的集中办公区、学校、医院等可率先开展。六、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机关局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要从节约能源资源、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三)加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职责,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垃圾分类设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每年年底,各单位将贯彻落实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