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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迅速、有序、高效、安全、妥善地处置好城市供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保障市民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可靠,保障我县经济稳固、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供水管理办法、XX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XX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
2、法律文件及相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系XX县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依据,适用于XX县城市供水管网供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1)供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2)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渠道、涵管等发生垮坝、断裂致使水源枯竭;3)地震、洪灾、台风、雷电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4)主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或发生爆炸、火灾的;5)消毒、净水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6)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供水;7)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
3、失控、毁坏;8)其他影响城市供水系统正常运行的事故。1.4 突发供水事故分级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可能性、预计严重程度和事件可能影响的范围,分为特别重大级(I级)、重大级(II级)、较大级(In级)、一般级(W级)等四个级别。其中:1)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I级):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或占供水总人口的30%以上,且48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2)重大供水突发事件(II级)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或占供水总人口的2030%,且48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3)较大供水突发事件(In级)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或占供水总人口的1020%,且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4)一般供水突发
4、事件(IV级)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或占供水总人口的510%,且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1.5工作原则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供水突发事件处置中应执行“科学预警、紧急处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1.1.1 5.1科学预警:包括“群策群防”和“科学预测”,充分发挥全体市民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应定期收集、分析供水和社会综合信息,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预防和化解,争取把问题处在萌芽状态时就得到解决。1.1.2 紧急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及时处置的要求,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时,有
5、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不得延误。责任部门按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按规定上报。1.1.3 统一指挥:对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布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范围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其他相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协调配合。1.1.4 分级负责:突发事件中,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及时采取行动,听从指挥,对分工负责的工作不得推诿回避。2组织体系2.1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设立XX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
6、和协调全县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外事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国网XX供电公司、事故发生地街道办分管负责人,以及XX丰源水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为:(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工作;(2)建立
7、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3)指导和协调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4)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5)组织指挥较大及以上供水突发事故的调查;(6)负责审定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通报、报告;(7)向县政府报告供水事故应急工作开展情况。2. 2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作为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办事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主任由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见人,副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水利局相关科室、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1)负责落实指挥部
8、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2)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3)受理和收集有关供水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4)指导供水企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5)发生供水事故时,负责甄别供水事故级别,初步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6)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之间的联络,根据分工组织开展水质、水量的监测和处置工作;(7)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2.3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开展信息和通知发布,统筹做好舆论引导
9、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城市应急输水、调水和供水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县公安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故现场交通疏导;维护现场治安,保证应急抢险的顺利开展。县民政局:指导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对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账户制度,对应急经费的申报、审批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污染源排查,组织实施水源周围环境检测,及时作出水源污染评估,制定水源污染应急处理方案,强化水
10、源周围污染源的防控。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为应急抢险提供有关地下管线资料,负责因供水突发事故造成损坏的道路以及供热、燃气等设施的抢修和恢复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供水和抢修的交通运输工具调集保障工作,负责因供水突发事故造成损坏的公路抢通和恢复重建工作。县水利局: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供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供水突发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的上报工作;负责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组织和督导供水企业供水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调度城市供水水源,启动应急和备用水源,制定应急送水、集中供水、企业避峰用水方案;依托水利工程实施调水引流、引清释污等措施,
11、保证出厂水质达标;组织协调防汛抢险,为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处置提供雨情、水情信息。县商务外事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县内各商业企业做好瓶装水的储备、调配工作,组织县内各大超市将储备瓶装水集中送达指定地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供水水质卫生监测,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组织和指导医疗单位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需要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进行支援。县应急局:参与协调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做好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突发事故调查处理。县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消防供水车辆对指定地点进行送水。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市场乘机哄抬涉水商品物价的违法行为。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市政绿化特种车辆对指定
12、位置饮水供应,限制或停止洗车场用水。国网XX供电公司:负责为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抢修提供电力供应,为应急供水提供电力保障。XX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做好供水设施运行及管理工作,力口大供水设施巡视巡查工作力度,科学合理调度城市供水;供水设备设施出现突发事件时,按照供水企业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抢修设备保养维护和物资储备工作,接受指挥部统一调度安排;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停水公告和水质信息。2.4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事故发生地街道办、相关供水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抢险人员和物资,指挥实施抢险预
13、案,确保实现应急供水目标。主要负责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对供水突发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尽快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指导有关单位统一发布有关信息,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2.5专家工作组指挥部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工作组由相关专业部门、供水行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分析研判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研究制定供水突发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对城市供水突发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为应急决策、事故处理提供咨询和建议。3监测预警3.1监测建立完善日常供水监测机制,做好风险评
14、估,有效预防供水突发事故。(1)县水利局做好水源地、输水工程、水厂等重要环节的安全防护,预防和减少城市供水水源突发事件的发生。(2)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水质监测,为城市供水提供保障。(3)供水企业要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做好重点部位安全防控,保证设施设备运行安全。(4)供水企业要加强对供水调度、自动控制等系统的安全防范,实现供水水量、水压的实时监测,保证供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5)供水企业水质检测中心要做好供水水质检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预防水质突发事件发生。(6)供水企业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水厂和水质检测中心的危险化学品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消毒间应设置
15、回收和报警装置。(7)指挥部依托供水企业水质检测中心,开展供水水质监测,强化水质抽检督察,为水质突发事件提供早期预警。(8)指挥部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9)指挥部指导供水企业完善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3.2 预警根据早期信息、监测信息,县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供水突发事故级别,预警信息应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预警和报警信息应包括:供水事故预警的级别、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3.3 预警级别依据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
16、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重(In级)、一般(IV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红色(I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橙色(II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黄色(III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事故,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蓝色(IV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事故,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消除。3.4 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除接到报警信息后,县水利局分析评估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根据分析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