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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室交接班制度根据急诊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文件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的要求修订。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参加交接班工作,每日清晨实行医护大交班。由夜班护士、医师重点报告夜班及前日工作情况,报告留观患者的病情、诊断、抢救治疗及护理情况。科主任及护士长做交班后的小结,并布置当日工作。其他时间交接班,医师护士可分开进行。危重及留观患者必须床边交接班。二、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巡视留观患者认真做好观察记录,对危重患者做出适当的处理,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三、交班前清点急救药品、仪器设备及复苏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并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向接班者交代清楚再离岗。四、接班者认真听取上一班的交班报告,不清楚的地方可当时提出,问清情况。发现医疗、护理及抢救药品、仪器等问题立即报告急诊室主任及护士长。急诊室主任、护士长根据情况酌情处理。性质严重的及时上报医院有关科室、主管院长。五、遇有下一班未按时接班应坚守岗位,直至有人接班方可下班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