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答复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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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答复的函王莉茹、曹水桂委员:您们好!您们在市政协第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力量,持续推进我市“十年禁渔”工作的建议(第231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禁渔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对禁渔工作的大力支持!提案对建立健全禁渔联动机制、部门尽责履职以及在推进禁渔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提案指出的“面广点多基数大、利益驱使致反复、基层执法力量弱”等这些问题是我市禁渔执法面临的难点,需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现就提案建议有关事项答复如下:一、就“点面结合,加强宣传引导”方面(一)强化媒体宣传。全市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各大新闻媒体、网站,加强涉渔法律

2、法规及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眉山天然水域禁渔通告及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解读、禁渔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禁渔动态信息等宣传,已在部省市级和其他行业媒体宣传禁渔信息248条,在党政及部门网站、政务公众号开展禁渔宣传376次,禁渔信息在网站平台点击阅读量3000余万次。(二)强化现场宣传。全市在天然水域禁渔区、禁钓区、重要河段和水生生物保护区,设置禁渔、禁钓标识标牌;在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水产品摊区、涉渔餐馆、商超等场所张贴禁渔通告、禁售野生鱼标识等;在场镇、街道及重点水域、地段悬挂、安装禁渔标语(牌)等。印制宣传手册35000余册;发放和张贴宣传单(手册)、海报、挂历、宣传伞(扇)等23.09万份

3、、禁渔通告(告知书)2146份;开展禁渔广播、媒体、报刊(杂志)等宣传13200次(期);在桥体、墙体增设喷绘禁渔标识130处;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栏)725个(处);在重要水域、重点地段设立禁渔宣传栏、告示421幅,张贴禁食长江野生鱼提示1484幅;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制作禁渔宣传牌290个、警示牌163个、界碑36个、界桩200个。二、就“下沉基层力量,健全奖惩制度”方面(一)加强基层力量建设。按照“稳机构、增人员、强装备、足经费”工作要求,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调整充实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禁渔工作专班力量,完善禁渔工作机制,组建基层护渔队伍16支,配备专兼职禁渔巡

4、护队员334名,预算禁渔工作专项经费,编制禁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等。(二)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全市配备渔政执法车辆6辆,执法船艇9艘,无人机14架,执法记录仪68个,对讲机432个,望远镜23副,照相机20台,摄像机8台,笔记本电脑23台,便携式打印机12台。(S)建立禁渔奖惩制度。市属园区建立“1+3”主导产业发展退捕渔民就业奖励基金,眉山天府新区、彭山区、仁寿县、丹棱县、洪雅县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天然水域禁捕以及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制度。(四)实施禁捕水域网格化。建立了河湖长制禁捕水域范围基础信息平台,河湖长制禁捕水域平面一张图标注完成,更新河湖长制(禁渔)公示牌1350个;安排禁捕水域

5、巡查网格员42人,网格员实行划片职责,纳入市、县(区)河湖长制巡河考核体系;建立县(区)渔政巡护队伍17支,配备人员118名,开展禁捕水域巡河4.9万人次;彭山区、东坡区、青神县、洪雅县强化禁渔智能监控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岷江、青衣江干流及水生生物保护区设立监控点、监控设施166个,实现禁捕水域监管精准化、智能化。三、就“多形式执法、强化震慑力度”方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县(区)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成立禁渔联合执法指挥部,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禁渔联合执法检查、巡查和专项行动;眉山所辖相邻县(区)签订交界水域禁渔联合执法协议;眉山市与成都市、德阳市、乐山市、雅安市、资阳市及

6、毗邻县(区),签订跨区域、交界水域共管协议;全市对部省禁捕退捕工作专班、省级以上部门暗查暗访、中国渔政执法举报平台、12345政务服务平台、信访举报平台等交办的问题线索实行挂牌整治、联办督办。(二)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出台了眉山市非法捕捞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建立了“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证据标准、程序规则和案件移送机制;强化行政司法部门之间沟通配合,做好实现渔业行政执法与法院审判、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农业(渔政)行政执法人员司法知识培训,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渔案件线索等。(三)强化涉渔违法震慑力。建立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及时梳理、评估、移送

7、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充分运用刑事案件证据服务公益诉讼办案,在案情清楚,证据齐全情况下快办快判。(四)强化违法警示宣传。市、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围绕渔业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保护,启动开展涉渔违法犯罪、涉渔违法案件公益诉讼、涉水工程渔业资源补偿、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等案件办理。眉山天府新区、青神县、洪雅县创新以案说法、以案警示,通过举办禁渔“巡回法庭”、禁渔违法公益诉讼听证会、法庭公开宣判等形式,将违法捕捞案件审判现场设置在河边、乡场镇主要街道、村社办公场地等,邀请社会公众旁听参与,进行禁渔案件违法成本宣传,社会反响十分强烈。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子孙的伟大工程,需要长期坚持、长期奋战、常抓不懈。我们将充分接受您们的建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解决当前禁渔工作中存在的系列问题,扎实有效开展禁渔各项工作,不断将禁渔工作推向深入,为建设和谐生态、富裕美好眉山贡献力量!再次感谢您们的关心和支持!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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