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民政局对政协第五届眉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答复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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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眉山市民政局对政协第五届眉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答复的函王莉茹委员、曹水桂委员: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地名管理工作机制的建议(第116号提案)收悉。此件由我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您们提出的“把好小区命名前置关”“征集、命名、存储一批三苏文脉和东坡文化特色的新地名入库”“城市规划与地名规划同步实施”等建议,对我市地名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现就建议内容函复如下:一、关于“建立小区建筑物命名审核前置把关工作机制”的建议2004年5月以前,民政部门一直对城镇新修的建筑物名称进行审批。2004年6月起,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

2、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取消了“城镇建筑物名称审核”行政审批项目。但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商业机构出于商业利益的片面考虑,加之地名法规政策的滞后和监督不到位,造成了“大、洋、怪、重”地名存在不同程度泛滥。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征求民政部门意见后批准。按此要求,经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商一致,在目前职能尚未移交的过渡期,对市辖区城市建成区内的住宅小区、楼宇命名审核由开发商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经区民政局和市民政局逐级审核后,由市住建局批准。待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后,全市小区、建筑物命名、更名事项全

3、部移交县、市住建部门审批,实现“一名到底二二、关于“建立具有东坡文化等眉山特色文化的地名库”的建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三苏文化宣传普及,形成眉山特色地名命名体系,邀请文学、历史、地理、测绘、建筑、史志等专业人员组建眉山地名专家库,全覆盖开展地名遗产资源摸底普查,强化实地调查、资料考证、座谈论证,对全市地名文化进行研究,梳理地名命名体系,建立眉山特色文化地名库,在地名命名中根据县区特点、地域传统、发展方向等不同使用场景从地名库中选取配套地名进行命名工作。一是建立城市新中心道路地名库。先后多次与城市新中心建设发展委员会对接沟通,广泛征求地名文化专家意见

4、,邀请苏学学者共同商讨,确定拟按“太和镇衍生街名、当地小地名、苏东坡与名人关系关联、三苏诗文、城市新中心建设与发展愿景”五项命名指导原则,梳理备选街路巷名80余条,目前正按计划实施。二是建立东坡文化地名库。指导东坡区以创建四川省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试点单位为契机,建立东坡区地名文化委员会和地名文化专家小组,开展东坡区地名文化资源调查,组织专家学者对东坡文化进行深入研究,挖掘眉山三苏文化资源,将地名文化研究成果转化形成东坡文化地名库。三是建立乡愁记忆地名库。建市以来,先后两次调整优化乡镇行政区划和合村并组,撤并乡镇139个、村1709个。将48个撤并乡镇名称用于原乡镇驻地社区名称,留住群众的乡愁

5、记忆。对撤并消失的村名,我们将进行深入研究,对其中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的地名汇总形成乡愁记忆地名库。按照“不轻易舍弃”和“知名度方面保高舍低、年代方面保长舍短、品位方面保雅舍俗”的原则,通过“移植”手段,在新建道路、桥梁、公园等项目命名中“复活”一批有特色、有内涵、有故事的老地名,形成有眉山特色的地名命名格局。三、关于“建立城市规划与地名规划同步实施机制并予以公告”的建议一是构建地名管理长效机制。2023年底由市民政局牵头成立了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21个单位参加的地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紧密部门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地名管理格局。二是突出规划引

6、领作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编制完成城市各片区详细规划后,我局同步启动相应片区市政道路的命名工作,分工合作,紧密衔接,确保城市规划与地名规划同步实施。三是建立地名公示公告机制。对新命名地名,实行命名前公示,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命名后公告,提升标准地名的知晓率,并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使用标准地名进行宣传广告的行为进行制止,确保地名使用标准化、规范化。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规范地名命名使用;加强地名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底蕴,多启用复活“老地名”;加强法规政策宣传,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地名命名和管理,进一步提升眉山地名管理工作质效。感谢您们对地名管理工作的关注和诚挚建议。眉山市民政局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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