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序号管理领域违法事项适用情形法定依据配套监管措施权力层级1文化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首次被发现,且能当场按规定悬挂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责令改正、回访检查市级、县级2文化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首次被发现,且能当场按规定悬挂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
3、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责令改正、回访检查市级、县级3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首次被发现且未造成严重影响,能够积极配合按规定建立巡查制度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
5、门、公安机关举报的:责令改正、回访检查市级、县级4文化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首次被发现,且能当场按规定悬挂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
6、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回访检查市级、县级5出版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音像制品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备案手续首次被发现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7、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责令改正、回访检查市级、县级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二)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6出版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音像出版单位未依照条例的规定送交样本首次被发现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
8、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四)音像出版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送交样本的。责令改正、回访检查市级、县级7出版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未备案首次被发现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十一)应按本规定进行备案而未备案的。责令改正、回访检查市级、县级8出版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未备案首次被发现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
10、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责令改正、回访检查市级、县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十一)应按本规定进行备案而未备案的。9出版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首次被发现,且能当场按规定张挂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
11、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五)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者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的;责令改正、回访检查市级、县级10出版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首次被发现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12、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五)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者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侨接标识的:责令改正、回访检查市级、县级11出版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出
13、版单位未依照条例的规定送交出版物的样本首次被发现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责令改正、回访检查市级、县级当事人进行教育。2.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三)出版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送交出版物的样本的。12出版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
14、二十八条,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首次被发现,且留存的物品未被非法使用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2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印刷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一)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的责令改正、回访检查市级、县级13出版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在所保留的样本、样张上未加盖“样本”“样张”戳记首次被发现,且保留的样本、样张未被非法使用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