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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乐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细则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使教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术研究水平,参照教研室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一、组织机构教研室是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学科或性质相近的课程群建立起来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基层教学组织。学院设立7个教研室:理论教研室、音乐学技能教研室、声乐教研室、钢琴教研室、器乐教研室、流行音乐教研室和舞蹈教研室。教研室一般由5位以上的教师组成;10人以下教研室设教研室主任1名,1020人的教研室可设正、副主任各1名,20人以上教研室可增设1名副主任。二、教研室主任1、教
2、研室主任是教研室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根据工作任务和人员组成状况,可设主任及副主任。2、教研室主任可由教研室成员直接选举或学院提出候选人选举产生。学院审查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教研室主任任期原则上为3年,因工作需要可连任或提前解聘,连任和解聘均需重新向教务处备案。3、教研室主任聘任条件:(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思想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大局观念和奉献精神,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服从学院工作安排。(二)教研室主任原则上应由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讲师担任教研室主任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有3年以上高校教龄且具有较强的管理经验。(三)身体健康,
3、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4、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一)根据学校和学院工作要求,在学院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及落实教研室工作计划。(二)负责教学安排及检查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等;审查课程考核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三)负责本教研室承担的毕业论文选题、指导、答辩、评分等组织工作。(四)负责制定课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并总结建设情况。(五)提出师资培养计划;负责抓好教研室师资培养、为助教安排指导教师。(六)负责新开课程和新教师试讲的组织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七)负责本教研室所承担的各门课程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价工作,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A)负责组织教研室的教研、教
4、改活动。(九)负责学院本专业方向学生参加校外比赛及演出的组织协调工作。(十)完善教学资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十一)经常听取并反映本教研室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对教研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交教研室全体成员会议讨论研究。(十二)完成学校及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三、教研室工作制度1、会议制度:教研室每月至少举行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学习教育理论、交流教学经验、探讨教学方法、帮扶青年教师等;每月至少一次教研室室务会议,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集体解决的问题。2、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以下统称教研室主任)应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应
5、随机听课至少6次,教研室成员随机听课至少2次。教研室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观摩教学活动。3、教学检查制度:除专项检查外,教研室须定期自查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辅导记录、学生作业、实验、实习报告、论文、设计、试卷等教学档案材料;收集学生反映意见,定期分析与评价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4、年度考核制度:每学期初,教研室制定工作计划,对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及教学改革等工作做具体安排;学期末,教研室对一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年度结束时,教研室按要求召开考核述职会,由教师介绍年度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成绩(成果)实物,填好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查了解的情况,参照教师本人述职,给
6、予教师等级评判建议。5、考勤制度:教研室经常性检查教师在学院会议、教研室会议等会议的出勤情况,要求教师严格履行学校及学院规定的事假制度。6、教学档案建立制度:教研室要注重收集、整理、归档教学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填写教研室会议记录,记载教研室重要工作和内容。会议记录学期末交学院存档,作为教研室及教研室主任的考评依据。四、教研室工作内容一、教学工作。(一)落实常规教学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教学管理职责。1 .根据学校及学院工作安排,从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组织教师理论学习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多个方面制定出本教研室工作的具体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有效落实。2 .以
7、教学大纲为依据,具体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安排,制定教学进度表,保证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转。3 .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教师选择本专业优秀教材和参考书。4 .组织并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安排青年教师试讲。5 .落实课堂教学任务和课外辅导工作,准备和组织教学中的实验实习环节;广泛与社会联系,组织完成学生学习期间的社会调查任务,指导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等工作。6 .音乐表演系各教研室负责本专业方向毕业音乐会考试曲目的审议和确定,并配合系主任完成毕业音乐会的成绩评定工作。(二)加强教学过程管理。1 .根据教学日历随时检查教师的进度,督促教师按计划进行教学活动。2 .制定听
8、课计划,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开展教学评议活动并使之制度化。3 .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法规,深入探讨教学规律,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4 .严格教学纪律,使全教研室的教师做到令行禁止,树立良好的教风。(三)加强教学质量管理。L定期组织与学生座谈,及时了解教学基本情况,做好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不断改进教学。5 .开展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积极配合学校及学院开展的教学检查工作。(四)课程考核工作。L期末考试时要审定考题、确定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好阅卷(流水阅卷)和成绩登记工作(技能考试成绩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登陆)。并对试卷成绩
9、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6 .做好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平时作业成绩的评定工作。7 .试题库的建设。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有计划地建设课程考核试题库,逐步实行教考分离。二、师资培养和管理。协助学院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在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一)为本教研室青年教师指定指导教师,充分发挥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教师较快较好地过教学关。切实帮助教学困难的教师解决上课难的问题。(二)制定教师进修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的教学、
10、科研和进修深造工作。(三)按学院要求,组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和鉴定,并提出考核评语。对积极完成教学、科研、实验教学任务并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实验人员的提升晋级提出建议。(四)加强外聘教师管理,对外聘教师任课资格、教学材料等全面负责,建立外聘教师信息档案。三、教研工作。(一)教育教学研究是教研室经常性工作。教研活动要安排学习有关的教育理论、方针、政策,研究人才培养方案,讨论编写教学大纲与教材,研究备课中的问题,组织观摩教学,审查考题与评分,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举行学术交流,讨论教学论文等内容。(二)在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提倡教师开展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探索与实践,鼓励教师
11、结合教学实践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法研究论文。积极应用现代教学手段,积极开展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三)教研室应鼓励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勇于探索,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凡在教学改革方面做出成绩的,优先推荐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四)积极参与校内外的学术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同时积极开展面向学生的学术和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四、课程建设。(一)课程建设是教研室日常性的中心工作。教研室要有计划、有措施地对每门课程开展建设工作,要认真研究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要抓好教材建设和研究工作;抓好教学改革工作,积极培养教学成果。(二)主要课程配备主讲教师原则上不
12、少于2人,以保证新老教师的交替和衔接,稳定课程的教学质量。(三)组织并实施课程建设工作。教研室要制定课程建设工作规划;根据教学计划组织编写教学大纲;组织对教材的选用和编写工作;引进或开发多媒体课件;参与和课程相关的实验室和资料室等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五、教材建设。(一)教材建设是学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教研室应根据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制定编写计划并落实。教材编写人员要老中青三结合,使青年教师通过参加编写教材提高业务水平。学院要鼓励教师著书立说,特别是老教师应把多年的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做好总结。(二)教研室对本室所开课程使用的教材要进行认真的
13、讨论和筛选。选用公开出版的教材应首选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农业部规划教材,要重视地方性教材的选用,严格履行教材订购手续。(三)对于暂无适用教材的课程,教研室应当组织教师编写高质量的讲义,以满足教学需要,但也要防止同一门课程使用不同讲义的现象。六、教学资料档案的建立与管理。(一)教研室应建立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档案。教研室要确定专人作为教研室的兼职档案资料员,负责本教研室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管。(二)教研室档案资料和材料为:开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目录,授课计划,实验、实训、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学生的典型实验、实训I、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指导书,
14、学生的课程设计资料,毕业论文任务书,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结果资料,历届学生的考试成绩登记表,学习成绩分析,教学调查和分析,本教研室教师编写或参编的教材、讲义,发表的各种论文,本教研室教师获奖情况,教研室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图书资料等。(三)教研室对上述教学档案归类、整理并定期移交至学院统一保存,移交时作好相关记录备查。五、教研室管理及评价1、教研室每学期初向学院提交本学期工作计划,教研室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少于6次,学院审查后交教务处核准备案。学校及学院将按教研室活动安排进行检查。2、学院根据各教研室工作实际需要给予经费补助,学院按“200元/每人/每学期”的标准支持教研室开展教
15、研活动,教研室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该项经费,由教学副院长审批上报党政联系会。3、学院每月底召开教研室主任座谈会,听取意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4、教研室定期对本室工作进行自查,检查教研室成员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以及教研室建设的总体情况。5、学院定期对教研室的工作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主要考核教研室主任履行职责及项目执行情况。6、教研室主任应负责教研室活动记录,并上报教研室教师参加情况,对无故缺席教研室活动或在活动中迟到、早退的教师按比例扣除当月教研活动津贴。7、教研室主任任职期间,经考核合格,学院按150元/月给予领导津贴,并按18课时/学期计入教学工作量(不计酬)。对未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教研室主任,学院将视情况扣除其部分领导津贴及工作量,并有权进行提前解聘。8、经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研室主任及成员,学院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本细则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音乐学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