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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剑河县岑松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附近岑松中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7六、排污许可申请与入河排污口论证39七、结论40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表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附表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估算一览表附表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一览表附表5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请基本信息表附件:附件1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附件2建设项目备案文件附件3建设项目食品生产许可证附件4建设项目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附件5关于贵州省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发展补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2、书(剑河工业区分册)审查意见的函附件6项目生活生产废水排放去向及执行标准的情况说明附件7建设单位承诺函附件8编制单位承诺函附件9企业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10授权委托函附件11编制情况承诺书附件12编制单位承诺书附件13编制人员承诺书附件14专家审查意见附件15专家审核意见修改清单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1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22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23喷雾干燥机工作原理图附图2-4气流超微粉碎机工作原理图附图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附图4建设项目周边保护目标图附图5建设项目与园区用地、规划布局位置关系图附图6建设项目所在地排水路径图附图7建设项目与黔东南州分区管控单元
3、位置关系图附图8建设项目与贵州省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州泰和本草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药食同源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贵州省(自治区)黔东南川(市)剑河县(区)岑松镇(街道)岑松工业园区(具体地址)地理坐标(108度33分21.12秒,26度46分51.2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492保健食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H一、食品制造业1424其他食品制造149*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切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0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4、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46.2环保投资占比(%)2.31施工工期2023年12月-3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_否_用地(用海)面积(m2)4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础发展规划(贵州省发改委黔发改工业(2008)503号);剑河县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剑河县人民政府2011年5月);贵州剑河工业园岑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剑河县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贵州省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发展补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剑河工业区分册)于2012年12月通过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审查(审查文号:黔环函2012566号)o贵州省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剑河
5、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18年8月通过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审查,(审查文号:黔环函2018299号)。1、项目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简介根据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础发展规划,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将三穗县、天柱县和剑河县列为配套发展的功能区。由于三穗县、天柱县和剑河县3个功能区位于相应的县境内,区位相对独立,工业区在实施和建设过程中,各功能区的县人民政府编制了各自功能区的规划。剑河县在原剑河功能区的基础上编制了剑河县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1.5)和贵州剑河工业园岑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剑河县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和贵州剑河工业园岑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剑河工业区规划划分为岑松工
6、业园和南明工业园,规划总面积11.59km2o岑松工业园:沿320国道两侧,北起岑松镇岑松村与三穗县寨头村交界处,西接岑松镇南高村。南明工业园:东接南明镇镇区,西至升洞村,南抵漂寨村,北连屯候村和岑戈村。(2)功能定位岑松工业园:打造一个立足贵州,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农林产品与食品深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加工、民族旅游工艺品、高新技术产业、物流、科研以及工业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绿色生态工业园;融入屯州工业企业,实现优势互补的屯州一岑松现代工业园。南明工业园:承接转移剑河县分散企业的新型现代化工业园、并融入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园;实现国家产业转移的剑河集中工业基地。(3)产业发展规划岑松工业
7、园:木材产业、绿色食品加工、民族旅游工艺品加工。南明工业园:木材产业、水泥和建材加工业、药材深加工。(4)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剑河工业园中的岑松工业园,为食品深加工项目,为绿色食品加工,与岑松工业园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规划一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相关规划相符。项目与岑松工业园区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2、项目与相关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2012年6月,贵州大学编制了贵州省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发展补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剑河工业区分册)并于2018年8月通过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审查,该规划环评是在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础发展规划、剑河县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和贵州剑河工业园岑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编制的。
8、根据贵州省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发展补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剑河工业区分册)和贵州省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剑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园区内部规划园区划分、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规划与规划基本一致,要求按照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引进企业,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不得入住园区。项目于2023年8月I日取得剑河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贵州泰和本草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药食同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备案证明(备案编号:2208-522629-04-01-200025,备案证明文件见附件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木项目属于C1492保健食品制造(指标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适
9、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对人体不产生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营养素补充等保健食品制造)。项目对黄精等深加工生产保健食品,其产品主要用途为加水冲泡服用或作为其他食品原辅材料,其中黄精异形糖与市面上售卖的姜糖食品类似。项目位于剑河工业园区的岑松工业园(原来的屯州工业园区现归属于岑松工业园),为食品深加工项目,与岑松工业园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规划一致。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政策,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类别。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贵州省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发展补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剑河工业区分册)、贵州省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剑河工业区)规划环
10、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要求。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黔东南州剑河县岑松工业园的屯州工业园区一期工程内,项目用地租赁于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根据贵州省黔东循环经济工其他符合性分析业基地(剑河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生态保护红线叠图分析,项目的实施未涉及生态红线。(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距离最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南侧30m处的岑松溪,为H1类水体,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
11、002)H1类标准要求,项目位于剑河县岑松工业园区内的屯州工业园区,园区范围内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建成后厂区生活污水经园区生活污水管道排至项目西南侧距离约850m处的剑河县岑松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制水设备反冲洗废水、浓水及原料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原料第一次清洗,回用不完的经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设备清洁废水、黄精超微粉煎煮、浸泡和冲洗废水经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达到剑河县岑松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放至剑河县岑松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废气经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采取相应
12、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不会改变现有环境功能。(3)与资源利用上限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将消耗一定量的水,项目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均由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供给,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占比很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2023年版),本项目选址位于剑河县岑松工业园区,属于保健食品制造项目,不属于该指南规定的禁止类。对照贵州省新增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剑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其限制以及禁止
13、条例中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总体符合环境准入条件。2、与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本项目属于保健食品制造项目,同时本项目不属于严重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符合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3、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2017年7月13日,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即:“长江沿线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抓紧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空间准入和环境准入的清单式管理要求。提出长江沿线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段
14、、区域、产业以及相关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占用岸线、河段、土地和布局的产业,必须无条件退出。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项目所在的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属于轻工园区,且己通过规划环评审查,关于贵州省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发展补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剑河工业区分册)审查意见的函审查意见的函详见附件5,项目运营期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均得到了有效处理,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在相关负面清单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4、与产业政策、地方法规相符性根据产业
15、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故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5、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V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1892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6、项目与黔东南州“三线一单”综合管控符合性分析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印发的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3)9号)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州共划定206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23个,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63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