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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SXJG-2023-01版本号:O1陕西史密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西史密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9月批准令为使本企业全体员工熟悉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提高本企业应对和防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和陕西省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写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陕西史密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陕西史密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时的应急处置,为首次编制。预案中明确了本企业的环境应急职能,规定了本企业环境应急组织机构和应
2、急预案体系及应急响应等重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本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进行了内部审议,并经专家组函审通过,已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备案,现予批准发布,从发布之日起施行。陕西史密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批准人: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41.4 适用范围61.5 工作原则71.6 应急预案体系说明82、企业概况102.1 企业基本情况112.2 周边环境概况143、应急组织体系183.1 应急指挥机构183.2 应急救援专业队伍213.3 不同级别的指挥权限233.4 政府部门主导应急处置后的指挥与协调244、环境风险分析254.1 突发
3、环境事件情景分析254.2 环境风险源分析314.5 最大可信事故及后果分析345、预防与预警355.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355.2 预警分级与准备425.3 预警发布与解除455.4 预警措施466、应急处置486.1 应急预案启动486.2 信息报告496.3 分级响应526.4 指挥与协调566.5 现场处置586.6 信息发布646.7 应急终止667、后期处置687.1 善后处置687.2 警戒与治安687.3 次生灾害防范697.4 调查与评估697.5 生产秩序恢复重建718、应急保障738.1 人力资源保障738.2 资金保障738.3 物资保障738.4 医疗卫生保障748.
4、5 交通运输保障748.6 治安维护758.7 通信保障758.8 科技支撑769、监督与管理779.1 应急预案演练779.2 宣教培训799.3 责任与奖惩8110、附则8310.1 名词术语8310.2 预案解释8410.3 修订情况8410.4 实施日期8511、附图和附件86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符合区域内应急预案组成,建立健全陕西史密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本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规范处置程序,明确相关责任,对实际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和紧急情况作出响应,促进本企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环境生态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和保护生态环境,并在事故
5、发生后能迅速有效的展开应急工作,实现本企业与秦都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现场处置工作的顺利过渡和有效衔接,特编制陕西史密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本预案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并结合陕西史密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防灾救生设备生产项目关于本企业的环境风险分析信息的实际情况及规定的响应措施。有关法律、法规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编制依据如下:1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11.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6、全生产法(2014.12.1施行);(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12.7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2018.1.1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23.4.29修正版);(9)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12.7施行);(11)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12)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保部令第22号);(1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14)突发环境事
7、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6.5施行);(1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16)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17)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2005第27号);(18)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19)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20)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21)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22)危险化学品名录(2018版);(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
8、3版);(2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o(25)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陕环应急函(2023)29号,2023年11月23日起实施);(26)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24号,2014年5月1日起实施);(27)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发(2023)11号,2023年7月5日;(2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2018年3月1日;(29)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30)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3
9、月1日起施行;(31)西安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咸政办发(2023)87号,2023年12月04日发布;(32)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5.14;(33)陕西省环保厅应急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点;1.2.2标准、技术规范(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2);(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5)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0、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7)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8)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190-2013);(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0)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方法(HJ9412018)。123相关文件(1)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14】16号)要求;(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
11、74号);(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5)国家、省、市、县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2.4本企业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陕西史密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13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1.3.1事件分级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n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级)四级。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
12、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
13、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n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
14、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In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 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炼、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陕西史密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发生的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