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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宣贯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发言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只有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法“心中有数”,能够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从而推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强化理论武装,在充电蓄能中摸清知识“底数”。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是法规制度的执行主体,其思想观念是影响法规制度执行的重要因素。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
2、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作为学习重点,明确学法方式和主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基本法治观念。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培训、专题讲座、集中研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养成坚持学法好习惯,督促领导干部用理论学习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政治站位,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巩固学习成果,在实战练兵中提升执行“指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是制度能否得到贯彻落实的关键。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机制,要将考查和测
3、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要注重通过具体实践、具体工作锻炼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引导领导干部讲规矩、重程序、受监督,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引导领导干部牢记职权法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当好模范、做好表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带动全党上下遵纪守法,发挥“其身正,不令而行”的积极作用。树牢法纪观念,在监督约束中增强自觉“系数”。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是推动领导干部树牢法纪观念的有效方式,有助于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方面,要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将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成员纳入领导班子队伍配备的考虑范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要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强督促检查评估,进一步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创建考核指标,推动考核结果运用,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防止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