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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十一章、北洋陆军第二十二章、明朝卫所第二十三章、现代科学第二十四章、天都长安第二十五章、孙子九法第二十六章、天府之国第二十七章、三代史官第二十八章、人类简史第二十九章、遣唐使节第三十章、美军组织第二十一章、北洋陆军今天冷兵器研究所就从中国军队近现代化的开端一一1895年袁世凯在天津小站编练新建陆军说起,讲一讲怎么判断军队是否近现代化了?而晚清军队被西方列强轮番按在地上摩擦这一现实,也让以曾国藩为代表的传统知识分子,但他们主要认为是武器装备上的差距。所以他们努力的方向不是革新军事思想,而是努力装备西洋兵器,但本质上仍然是一群拿着热兵器的旧式军队。这种成败全看大将个人能力的军队,盛衰周期非常短
2、。结果这些军队以及与袁世凯新军并称为“北洋三军”的甘军(董福祥部)、武毅军(聂士成部)在面对明治维新后的日军,以及八国联军时仍然抵抗无力。以甲午战争时淮军的表现为例。清军行军作战全无章法,还没走到有效射程之内,士兵便开始放枪,只求吓唬人而不管实际效果如何。日军耐心地等清军消耗完子弹再来攻击,清军没了子弹只好弃甲曳兵而走。炮兵同样废柴,淮军坐拥火力强大的火炮,但应用时还是冷兵器时代的作战套路,步炮不会协同。一打起来,步兵溃退而不计炮兵死活,裸奔的炮兵也无法持续作战。更甚者,炮兵人才严重不足,全靠老师傅带徒弟、带出几个算几个,作战中一消耗,大炮便哑了火。诸如此类问题,反映的并不是淮军士兵智力低下、
3、能力落后,而是军队建军思想、训练思路和各种体系的不完善。所谓中体西用的弊端,在此暴露无遗。而袁氏小站练兵,营制上先是效法德国,后又学习日本。但光学其形远远不够,湘淮诸军也用的外国营制,思想不变还是不堪使用。袁世凯则在建军思想上下了大功夫。按照他的部署,一批优秀的北洋武备生参照西书,陆续制定新建陆军一整套军制、法典、军规、条令,先后形成新建陆军兵略录存与训练操法详晰图说两本重要的军事典籍,为新军提供了全套理论基础和操作办法,从而彻底摆脱了旧式军队的思想桎梏。训法上袁氏也不厌其细地制定了操场暂行规则、出操规则、打靶法式、将领督操以及考试、考勤、考绩、奖励、惩罚、校阅等多项章程,让诸营练兵有法式可依
4、。这种训练模式的好处在于,号令意识从此慢慢植根于将卒思想,一改旧军队严重依赖将官个人素质的弊端。而所谓的整体优势,就是从这里发端。不管将军是岳飞式的名将,还是刘光世式的怂货,靠科学严密的章程训出来的部队,基础都不会太差。二是组织模式新,袁氏新军的部队编成,大踏步向世界先进标准靠拢。其作战要素,在指挥层面有兵备处、参谋处、教练处,在兵力编成则分为步兵、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可以说近现代化程度已经非常高了。袁氏专门制定了募兵格式,定制:征兵年龄限于20-25岁之间,体格要求“力大限平举一百斤以外”、“步限每一时行二百里以外”、“身限官裁尺四尺八寸以上”。小站新军最初只有7000余人,经过袁氏大
5、力扩军,规模也仅仅1.4万人。人虽少却号令严明、训练有素。八国联军侵华时,清军驻扎在京畿的武卫诸军五损其四,惟有武卫右军一一也就是袁世凯的新建陆军,保存了下来。但就是这支规模不大的军队,维持住了摇摇欲坠的大清王朝。个中原因,虽有政治抑阂,但袁军的实力确也不容小觑。袁氏还提出了类似现代军队政治审查的制度,要求所征兵员“报明三代家口、住址、箕头数目”,兵员所在地的村庄庄长、首事等联名公举,所征之兵必须有家属。还明确吸食鸦片者一律不收。这就极大保证了新建陆军的兵员质量。旧军队官长吃空额是约定俗成的做法,袁氏也作出了制度性改革。他在募练新军章程中明确了“头目五两、正兵四两二钱、每日口粮一百文”的薪资标
6、准,还成立了粮饷局,将发饷权力收归主将,各营营官不得干预发饷事项。用制度对抗贪污虽非万能,但制度定的越是细密、公开化程度越高,将官贪污时需要知情的人就越多、牵涉面就越广,贪污成本随之成倍提升。在这方面袁氏是清末走的最扎实的,虽说不能根治贪污,但也令军队士气面貌大大改观。袁氏还组建了中国最早的具有近现代意义的宪兵队。宪兵队的意义在于维护各军军纪,以专门机构负责专门事项,这是法治精神在军队中的体现,也是保持纪律性的有效办法。其三是人才来源新,军官是维系军队的核心,近现代军队区别于旧军队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军官的来源。旧式军队军官任用往往取决于上一级官长,选拔途径和标准一看是否忠诚,二看领兵带队能力
7、如何。这种方式并非全无是处,但没有固定标准,全靠主观判断,往往容易用非其人。甚至有时只看忠诚忽略业务,选上一个只会听会话的庸将。美国人拉尔夫尔鲍威尔在其著作1895-1912中国军事力量的兴起一书中一针见血地批评说:“中国的指挥官在基本的战略、战术和使用武器方面,显示出可悲的无知。把人送到这些为当权者提拔起来的、老而无用的指挥官手下作战,是一种犯罪行为。”有鉴于此,袁世凯对兴办军事院校非常重视,在其一力推动下,清朝先后组建了北洋陆军武备学堂、北洋行营将弁学堂、陆军师范学堂、北洋军官学堂等综合类学校。军事学校的专业体系也逐渐形成规模,诸如参谋学堂、测绘学堂、军医学堂、马医学堂、军械学堂、经理学堂
8、等,可以说为北洋军提供了系统的人才来源。“北洋三杰”段琪瑞、冯国璋、王士珍均是从武备学堂毕业,这无疑为新建陆军迅速成军、迅速形成战斗力提供了强有力支持。1898年,英国海军少将来华观摩武卫诸军时说道,按照西方标准,袁世凯的部队是大清帝国惟一准备齐全的能称得上“达标”的劲旅。西方标准并非绝对正确,但在当时至少代表了世界军事的顶级水平。袁氏新军脱胎于旧军队,却能长出一棵新芽,确实并非泛泛,否则焉能造就一个称霸中国三十多年的北洋政府。第二十二章、明朝卫所明朝改革元朝军事制度,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卫所制:皇帝独揽军事大权,全国要地设立卫所,军丁世代相继,给养仰赖屯田。此制在维护明朝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
9、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军队的统辖与卫所制:朱元璋统一全国后,采纳刘基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中央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改为五军(即中、左、右、前、后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征讨、镇戍、训练等则听命于兵部。遇有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官军各回卫所。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和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制度,旨在保证皇帝对全国军队的控制。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置指挥使,为地方统兵长官。都司之下,在冲要地区的府(含直辖州)、县(州)置卫或设所。一般卫由卫指挥使率领,辖5个千
10、户所,共5600人;千户所由千户率领,辖10个百户所,共1120人,百户所由百户带领,辖2个总旗,共112人;总旗辖5个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国都司、卫、所,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兵额最多时达270余万人。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在废丞相制的同时,为防止军权的过分集中,也废大都督府,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分别管理京师及各地卫所。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置五军十卫参军府,设左、右参军。
11、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五军各设左、右断事2人,提控案牍1人,并从九品。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升五军断事官为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分为五司,每司设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5人,均为正七品,各理其军之刑狱。同时:朱元璋为了防范统军将领的专权,又规定五军都督府对军队无调遣权,其调遣之权由皇帝直接掌管:兵部在军队中虽有任免、升调、训练之权,但不统兵。每逢战事,由皇帝临时委派专人担任总兵官,统率卫所部队出征,战事结束,总兵归还将印,军队归还卫所。兵权始终掌握在皇帝手中,这是朱元璋从军事上加强和巩固皇权的重要措施。在京各卫,称为京卫。京卫有上直卫,南京卫,北京卫,品秩相同。各有掌印、佥书
12、。上直卫的亲军指挥使司有26个卫,即锦衣卫、旗手卫、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以上12卫,洪武中置),金吾左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燕山左卫、燕山右卫、燕山前卫、大兴左卫、济阳卫、济州卫、通州卫(以上10卫,永乐中置)、腾骥左卫、腾骥右卫、武骥左卫、武骥右卫(以上4卫,宜德八年置)。其中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常以勋戚都督领之,恩荫寄禄无常员。凡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领大汉将军(共1,507员)等侍从扈行。宿卫则分番入直。锦衣卫名为宿卫扈从,实则假侦事之权,以欺压平民及一般官员,最为专横跋扈,特异于其他各卫。明
13、朝军事战术主要有几个发展变化阶段.一是明太祖朱元璋时期,明军以步兵为主,骑兵为辅,和北元作战时也曾大量使用骑兵,但都是在步兵方阵伴随下运用的。二是明成祖朱棣时期,明军以骑兵为主,步兵、火器为辅。明成祖本身就是一名出色的军事家,在他指挥下的明军极具攻击性,他曾五次亲征漠北(前三次大获全胜,后两次游牧民族干脆望风而逃,让朱棣很没面子),这一时期的明军战力应该是明朝历史上最强盛的时期。三是明军沿海平倭时期,以步兵为主,火器、骑兵为辅,这和南方地理条件限制了骑兵发挥有关。当然,在北方对付游牧民族的明军,仍以骑兵出击和火器守城为主,这一时期明军呈现出军事战术上的多元化。四是对后金的战争,明军主流战术达到
14、了超越时代的先进性!即以火器为主,步骑为辅,战术特点是以火器打头阵,步骑混合方阵列在火器营后面待敌。这种“先进性”完全脱离了当时火器无法单独对付骑兵集团、而明军又缺乏严格训练的实际情况,屡战屡败之下,最终迫使其重又回归到传统的守城战略。顺便说一句,明军试图以火器优势击败后金军的想法没错,可是在运用上出现了偏差,因为火器要想有效发挥作用,必须要具备一些保护它本身生存的先决条件,比如说坚固的堡垒,比如说阵前设置严密的拒马木,比如说冷兵器部队对火器部队的有效保护等等,这里就不详说了。总而言之,在这四大阶段中,每种战术的实际运用水平,都有一个由盛至衰,然后产生变革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一支军队的战
15、术运用也是其战略思想的体现。兵制:因为明政权存在的时间跨度大,其军制也相应的十分复杂。明军的常规兵制:明军初始主要来源是所谓的“垛集军”。就是把一部分特定人群划为军籍,世代相传。全国的军事力量分为军属卫所与兵属营两种。军属卫所:以卫所为基本单位,每卫五至六千人,每所数百人,主要由步骑组成,沿海另设水师,分驻地方。这一点模仿唐朝的府兵制。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设都指挥使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都司之下,府、县二级遍设卫所,一府设所,连县设卫。官衔自下由上,分别为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卫指挥使、都指挥使。各卫分统于都指挥使司,各都指挥使司又分统于中央五军都督府。在地方卫所之外,另于京师集中
16、了一百多卫,编为三大营,称京军,作为国家的战略力量。凡有大的出征一般是是由京军执行。京军的人数在明朝前期高达5080万人,装备精良,以保持中央对地方的优势。兵属营:官衔自下由上,分别为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守备、都司、游击、参将、副总兵。最高长官为总兵,直属兵部。明军兵制的特点是实行分权管理:军队的军籍属于五军都督府管,各省有自己的都指挥使作为长官,负责平时训练组织。中央政府的兵部负责人事、参谋和调遣,一有兵事,则由兵部派出总兵官去指挥都指挥使和卫所兵作战,作战完毕则交出军权。这样,都指挥使。都督府和总兵,都无法全面控制,有指挥权的平时不和军队在一起也无固定下属,军权牢牢控制在国家机器手里。所谓“将不专兵,兵不私将”。分权制度的好处是最大限度防止将领拥兵自重,反叛中央,弱点是指挥官不参与军队的训练和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影响军队的战斗力发挥。野战兵制:明军的野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