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预案编号:乡镇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1、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对突发粉尘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突发粉尘爆炸应急机制,维护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镇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编制依据本镇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编制。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乡镇突发粉尘爆炸事故的应对工作。4、事故分级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级别分为四个等级:I级(特别重大)、级(重大
2、)、In级(较大)、IV级(一般)。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IOO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3、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二、风险分析本镇木材加工企业24家,粮食加工(农产品初加工)企业10家,带抛光打磨工序的机械铸造企业0家,饲料加工企业0家,造纸企业0家,其他涉粉尘企业0家,均可能造成粉尘爆炸事故。三、组织机构及职责镇人民政府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为本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承担相关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镇长为第一责任人,镇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为日常负责人,其他领导为本分管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负责人。成立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镇全体干部职工、村
4、委干部。下设3个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事故现场处置、人员财产救援和善后工作。(一)综合协调组:以镇党政办为主,镇主要领导指定的单位人员配合,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书面报告,通知有关人员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抢险救援工作和后勤保障。(二)事故现场处置组:以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公安派出所、当地村委会为主,镇主要领导指定的单位人员配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和有关规定,组织现场紧急处置,包括救援受伤被困人员、疏散周边群众、保护现场、维持秩序、报告现场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等工作。(三)善后处理组:以社会事务办为主,镇主要领导指定的单位和事故单位参加,及时、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各项善后工作。镇政府其他人员根据镇政
5、府应急救援工作布置,按要求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四、事故报告(一)报告途径和时限: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将安全生产事故相关信息报送市两办和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和传真见附件),可预先电话报告,但12小时内必须书面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延迟至24小时。紧急情况下,书面报告最迟不超过40分钟。(-)事故报告包括的内容:接到事故报告时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类型、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信息;事故初期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等。(三)事故应急救援协助请求:事故现场需要维持秩序,有人员、财产需要救援的,必须同时报告110公安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120急
6、救中心协助现场处置工作。五、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响应分为一般、特殊和紧急三个等级,按如下规定组织响应行动。(一)一般响应规定:接到事故报告时,接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通知镇主要领导。镇主要领导宣布启动响应。相关人员立即到岗到位。同时立即按程序报告市两办和市应急管理局。(二)特殊响应规定:有人员伤亡的,原则上镇长和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事故发生行业领域的镇分管领导和事故现场处置组、善后工作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综合协调组人员留守办公室(值班室或党政办公室),及时接收现场信息报告,及时上报。(三)紧急响应规定:有人员遇险、受困,群死群伤或事故灾害仍在持续可能危害扩大的,镇政府全体
7、干部职工迅速进入临战状态,镇主要领导按三个工作组分配人员,工作组人员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镇主要领导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前,任何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六、事故现场处置和救援本条所指的处置和救援,是本镇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市、南宁市、自治区启动各等级应急响应后,按有关上级应急预案规定实施应急响应措施。(一)事故危害已结束,按下述规定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1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的:事故现场处置组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视情况要求事故发生单位全面停产或局部停产整改,并确定复查时间。按信息报送时限规定,形成书面报告送综合协调组及时上报。2
8、 .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重的:事故现场处置组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要求事故发生单位全面停产或局部停产整改,并确定复查时间。按信息报送时限规定,形成书面报告送综合协调组及时上报。3 .出现人员受伤、无死亡的:事故现场处置组迅速了解受伤人员情况和身份信息,尚未送医救治的,应立即联系120请求救治。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要求事故发生单位全面停产或局部停产整改,并确定复查时间。按信息报送时限规定,形成书面报告送综合协调组及时上报。4 .事故危害已结束,出现人员死亡的:事故现场处置组在事故现场疏散无关人员,拉警戒线,实施现场保护措
9、施。同时迅速了解受伤人员情况和身份信息,立即报送综合协调组。组织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集中,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督促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市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按信息报送时限规定,形成书面报告送综合协调组及时上报。(二)事故危害未结束,按下述规定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1有人员遇险、受困的:在确保受困、遇险人员和施救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可立即采取措施施救。无把握的,应报告119请求救援。事故现场必须疏散无关人员,拉警戒线,实施现场保护措施。在市有关部门和救援队伍赶到后,按要求配合各项救援工作。2.存在火灾现场明火持续,易燃易爆物质持续泄露等危害性情况,可能造成爆燃、爆炸、范
10、围性人员中毒、群死群伤事故的:紧急疏散现场人员和周边群众至安全地带;立即请求119.120.110紧急救援,立即报告市两办和市应急管理局请求支援;在危险区域外缘设立警戒线,禁止非专业救援人员等无关人员进入;在危险区域外设置现场救援指挥部办公处和现场临时医护点,以便各级救援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和120救治医护人员救治受伤人员。实施交通临时管制和疏导,设置救援车辆临时停车处,防止阻碍救援工作。组织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集中,为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提供相关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在市有关部门和救援队伍赶到后,按要求配合各项救援工作。综合协调组要组织后勤保障,确保现场处置人员和事故救援人
11、员饮水、食物供应,确保被疏散群众的生活保障。七、事故善后工作(一)要求事故发生单位第一时间通知伤亡人员、遇险受困人员家属。必要时善后工作组可以根据事故发生单位提供的信息,直接通知家属。(二)在事故现场救援期间或伤亡人员抢救期间,要求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安排人员,及时妥善解决家属住、食、行事项,安抚家属,保证家属思想稳定。善后工作组应及时介入安抚工作,掌握家属思想动态,确保安置措施妥当。(三)事故现场救援结束后,善后工作组要及时组织事故发生单位与伤亡人员家属协商善后问题。双方协商不成要求调解的,可依法予以调解;不要求调解的,应引导双方通过人社部门工伤认定等程序或民事诉讼解决。八、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评
12、估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工作组应在1个月内对本组的响应工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送综合协调组汇总,形成本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果评估报告,按事故等级规定分别报送市、南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九、预案管理本预案实施动态管理,三年一更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更、本镇人员变动、上级人民政府要求更新等情况下,随时进行相应修订。十、本预案至发布之日起生效。乡镇人民政府20*年9月9日本预案附件1:自治区、*市、市两办和市应急管理局24小时值班值守电话和传真号码1 .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2 .南宁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3 .市委办值班电话:4 .市政府办值班电话:5 .市应急局值班电话:本预案附
13、件2:乡镇镇应急通讯录部门职务姓名移动电话办公电话备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镇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主要分管农业农村、水利、的应急事项镇党委宣传委员教广的管化体游项介文祕要、电、急主育播育应镇政府统战委员、副镇长主要分管民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的应急事项镇党委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要分管交通的应急事项镇政府政法委员、副镇长主要分管政法、社会稳定应急事项镇政府副镇长主要分管住建、安全生产、供电、消防、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抗洪救灾、防灾减灾、气象的应急事项镇政府副镇长主要分管工业、商贸的应急事项党政办主任主要负责政府应急工作的上传下达乡建中心副主任派出所所长计生站负责人农业水利站站长文广站站长财政所所长市场监督所所长中心学校校长卫生院院长电灌站负责人*水库负责人供销社负责人供电所负责人乡社区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