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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77.120.40H60/69YS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XXX-XXXX镖铳Nicke1matte(征求意见稿)20xxxxxx实施20XX-XX-XX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衢州华友钻新材料有限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钻业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矿业
2、有限责任公司、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镇统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随行文件及订货单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含锲矿料、含银废料经火法冶炼工艺生产的产品,包括高银铳和低锲统,作为银冶炼的原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884.18铜精矿化学
3、分析方法第18部分:碑、睇、钿、铅、锌、锲、镉、钻、氧化镁、氧化钙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YS/T252(16部分)高镁铳化学分析方法YS/T349.1硫化钻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钻量的测定电位滴定法YSZT1085精炼银硅、锌、磷、铁、铜、钻、镁、铝、锌、铭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YSZTXX粗氢氧化银钻化学分析方法第5部分:水分含量的测定烘箱干燥法3术语和定义3. 1馍铳nickeImatte火法冶炼过程中产出的银、钻、铜、铁的硫化物或与其金属相的共熔体。3.2银铳粒Nicke1mattepartic1e银铳经
4、粒化或冷却破碎后粒度不大于10mm部分的占比不低于80%的固体颗粒。4分类根据化学成分,产品分为高银铳和低银铳,高银铳分为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低锲毓分为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四级品。5技术要求5.1 化学成分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锲铳化学成分项目高银铳低银毓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四级品银+铜+钻(Ni+Cu+Co)706055一一锲(Ni)50454035302010硫(S)a74镁(Mg)0.010.050.10铁(Fe)b5710锌(Zn)c0.010.050.500.20.30.40.5硅(Si)0.10.40.40.51.0辂(Cr)0.010.050
5、.1碑(As)0.010.050.10.5镉(Cd)0.(X)50.010.010.05铅(Pb)0.030.050.10.1,以硫化矿为原料,低银硫三级品、四极品中的硫含量应不小于20%;以其他原料为原料,低银硫三级品、四级品中的硫含量应分别不小于7%、4%。卜限定低银银中的铁(Fe)含量大于10%oC仅限定以硫化银矿为原料生产的低银铳中的锌含量。注:“一”为未有指标要求。5.2 水分银统粒的水分含量应不大于10%。5.3 粒度银毓粒的粒度不大于IOmm部分的占比不低于80%。5. 4外观质量产品为黄褐色、灰褐色、灰色、黑灰色或黑色固体颗粒,产品不应混入其他外来夹杂物。5.5其他若需方有特殊
6、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6试验方法6.1 化学成分测定6.1.1 产品中的银含量参照YSZT252.1的规定进行测定。6.1.2产品中的铜含量参照YS/T252.4或YS/T1085的规定进行测定。6.1.3产品中的钻含量参照YS/T252.3或YSZT349.1的规定进行测定。6.1.4 产品中的铁含量参照YS/T252.2的规定进行测定。6.1.5 产品中的镁、硅、格含量参照YS/T1085的规定进行测定。6.1.6 产品中的硫含量参照YSZT252.5的规定进行测定。6.1.7 产品中的锌、铅、种含量参照YS/T252.6的规定进行测定。6. 1.8产品中的镉含量参照GB/T3884
7、.18的规定进行测定。6.2 水分测定银毓粒的水分参照YS/Txxx的规定进行测定。6.3 粒度测定银统粒的粒径测定采用标准筛筛分。6. 4外观质量产品的外观质量由目视法检查。7检验规则7. 1检查和验收7.1.1 产品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单的规定。7.1.2 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及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d内提出。如需仲裁,应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取样或协商解决。7.2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品级的产品组成,每批重量不超过2
8、001。若需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7.3检验项目本文件规定的所有指标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2的规定。表2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要求章节号试验方法章节号1化学成分5.16.12水分5.26.23产品粒度5.36.34外观质量5.46.47.4取样与制样7.4.1每批次产品按不少于60%的袋数取样,每袋取样量不小于0.2%;样包数量小于10袋时应100%取样。7.4.2用取样钎在矿料吨袋侧面任一对角线上等距离的顶部、中间、底部斜插3个点,在相对面也相应取3个点,共取6个点。取样钎打透吨袋,打到包心,将样钎旋转180抽出,样钎装料应饱满。7.4.3将取出的样
9、品在5mm的筛网进行过筛,筛上矿料进行破碎,直至全部过5mm筛网为止。7.4.4将样品搅拌3次,充分混匀后用圆锥一四分法缩分一半,再用24格网格法取出两份样品(每份重量约3.5kg),一份作为送检样,一份为留样备查。按照6.2,将送检样分为两份用于测定水分。水分含量绝对值差值在0.20%以内的样品视为均匀物料,全部进行研磨并过0.154mm筛网。每次研磨时间不得超过Imin,把研磨好的样品堆锥搅拌3次,充分混匀后用24格网格法分取四份样品,每份重量约150g。四份样品先装入小塑料样品袋里,再用铝箔袋里进行装封,并附以标签(注明批次号、编号、类别、产地、取样和制样人员、取样日期、分析项目)。7.
10、4.5四份样品中,一份交需方,一份交供方,一份双方现场签字确认留做仲裁,一份备用。仲裁及备用样品由需方保存,保存期限为三个月。若需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7.5检验结果判定7.5.1检验结果的数值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并采用修约值比较法判定。7. 5.2化学成分、水分检验结果任有其中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检验全部合格,则判整批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项目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8. 5.3产品粒度、外观质量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9. 1标志产品包装上应有牢固
11、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品级、净重、批号、生产日期、本文件编号。8.2包装产品应采用聚丙烯材质集装袋(吨袋)包装,并封口,每袋净含量15t2.5to若需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8.3运输产品应用车(或船)运输,装车(或船)后应将表面平整,防止运输过程中雨淋、洒落或受潮。10. 贮存产品应贮存于干燥环境中,防止雨淋、流失或污染环境等。11. 随行文件每批产品应附有随行文件,其上注明:a)供方名称、地址、电话;b)产品名称、品级;c)产品批号;d)净重;e)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f)本文件编号;g)生产日期;h)其他。9订货单内容需方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在订购本文件所列产品的订货单内,列出如下内容:a)产品名称;b)产品品级;c)化学成分等的特殊要求;d)数量;e)本文件编号;f)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