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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2023年度甘肃省艺术创作扶持工程(甘肃省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一、资助对象本年度重点资助对象为:我省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创作生产的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交流推广;支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开展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演播活动;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放大文化旅游业综合效应,打造文化制高点,彰显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甘肃特点的文艺精品的展示展演。二、资助范围(一)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美术作品展览和运用新媒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文艺演播活动。不资助艺术工作者个人的作品演出展览演播、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二)申报在国(境)内演出的舞台艺术作品,应是在
2、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深受欢迎,产生过良好社会影响的作品。(三)申报传播交流的展演、展览项目,应为具有代表性艺术家群体或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团体的代表作品。(四)申报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或新媒体手段相结合的项目,应是能够把握分众化审美需求、实现精准传播,既有正能量,又有大流量,更好地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项目。(五)受疫情影响,本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工作,不接受赴国(境)外项目申报。(六)申报项目应是在2023年10月1日后实施,且能够在2024年10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三、资助额度依据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省内、省外),艺术门类(舞台艺术作品展演、美术作品展览、优秀文
3、艺作品新媒体传播)的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综合核定资助金额,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四、资助方式(一)本项目以匹配资助为主。对实施展演和展览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展馆剧场租赁、展陈布置、交通运输、学术研讨、资料录制、与展览展演相关的出版物、宣传推广和工作人员差旅食宿等费用,不含剧目创排、展品征集和作品保险等费用;对在省外实施展演和展览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省际间交通运输、学术研讨、展陈布置、资料录制、与展览展演相关的出版物、宣传推广和工作人员差旅食宿等费用,不含展馆剧场租赁、剧目创排、展品征集和作品保险等费用;对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传播交流推广的项目,资助
4、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软件开发、直播服务、宣传推广和工作人员差旅食宿等费用,不含设备购置、创作排演、作品征集等费用。(二)曾获传播交流推广扶持项目立项资助的大型舞台项目,未通过结项验收前,该项目不能申报2023年扶持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五、申报条件(一)本项目的申报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正式审批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国有及民营文化机构、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二)已经完成了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展演展览承接方或软件开发方签署的意向协议和已落实的资金证明,已落实资金不得少于申请资助资金。(三)由多家单位或机构
5、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由主要合作方在2023年度甘肃省艺术创作扶持工程传播交流推广扶持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四)在省外开展的项目须有省外合作方提供的邀请函。省外合作方应为有实力、有经验、有渠道、有平台、有影响力、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能够推广主流内容,安排主流场所,吸引主流观众。(五)申报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和展演的新媒体传播项目,应于2023年10月1日前完成作品创作,申报前需与巡演承接方签署意向协议。(六)申报美术作品展览和展览的新媒体传播项目,应于2024年5月1日前完成策展和展品征集,申报前需与承接方签署意向协议。(七)曾获甘肃省艺术创作
6、扶持工程传播交流推广扶持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结项验收前,其项目实施主体不能再次以相同艺术品种申报艺术基金,但可以申报其他艺术品种资助项目。六、申报材料(一)2023年度甘肃省艺术创作扶持工程(甘肃省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扶持项目申报表。(二)2023年度甘肃省艺术创作扶持工程(甘肃省艺术基金)绩效目标表。(三)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应特别注明。(四)申报舞台艺术作品演出项目的,须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五)开展传播交流推广活动的与承接展演展览的剧场、展馆或软件开发、资料录制
7、单位签署的意向协议和已落实资金证明。申报运用新媒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演播项目,播出媒体应在2023年10月1日前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六)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市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部门或部队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的审读意见。(七)演出项目须提交完整的参演作品视频,展览项目须提交全部参展作品的图片,演播项目须提交完整播出内容视频。2023年度甘肃省艺术创作扶持工程(甘肃省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扶持项目申报表项目类型艺术品种项目名称申报单
8、位(盖章)填表日期一、申报主体单位或机构名称申报主体艺术简介(不超组织机构类型过500字)组织机构代码成立时间所属区域是否属于转企改制资产总额(万元)包含艺术团体数(个)排练厅(展馆)面积(平方米)在职员工数(位)高级职称人数(位)自有剧场座位数(个)法定代表人固定电话职务手机邮编单位地址参加省辖市级以上展览、演出和比赛的获奖情况项目名称所获奖项颁奖单位获奖时间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二、数据表项目名称艺术门类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口美术作品展览书法作品展览口摄影作品展览口工艺美术作品展览口影视作品展览口电视专题片作品展览口广播剧作品展览口文学图书作品展览口艺术公益活动推广口关键词活动范围(仅可
9、选一类)境内口港澳台地区口国外口活动地区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项目联系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财务联系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三、项目论证1.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策划创意、艺术特色和价值意义。2、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情况。3.完成申报项目的保障条件。限4000字以内。四、项目主创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职称/职务项目分工落实情况五、实施计划工作进程主要实施内容实施日期具体实施内容预期目标第阶段首展/首演年月曰展览/演出计划年月日至年月日第阶段结项验收年月日项目实施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六、项目经费预算单位:万元收款单位名
10、称收款单位账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具体到支行)开户银行行号开支项目基金资助资金支出自筹资金支出项目总费用备注说明一、直接费用(-)场馆租赁费(二)差旅费(天数、人数)1、交通费2、住宿费3、伙食费(H)运输费(四)其他工作经费支出二、间接费用三、不可预测费用合计(小写)(大写)说明:1、基金资助资金支出合计数应与基金资助额度相一致;2、基金不支持直接费用中的其他工作经费支出、间接费用和不可预测费用;3、表中差旅费用的预算填报,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4、涉及项目天数、人数的请在备注栏内详细列明;5、自筹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有资金、其他社会资金等。七、主要合作方申报项目主要由以下机构和单位合作完成,各合作方均一致同意:1、由【】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2、如申报项目获得立项资助,授权【】签署全部申报文件。序号主要合作单位名称(不超过三个)1(盖章)2(盖章)3(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