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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建设工程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加快建设高效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根据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党代会部署和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
2、众办事便利化,建设高效便利政务环境。(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把党的领导贯穿优化政务服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难点问题,落实有关标准和政策措施,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流程,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坚持数字赋能。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将实体大厅与虚拟大厅充分融合,创建高效、便捷、智能、透明的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机衔接,构建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
3、系。(三)工作目标。规范行政审批,改进政务服务,全面提升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项目建设营造更优政务服务环境;持续发挥数字化优势,推进电子证照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能力。2023年底前,政务服务“好差评”覆盖率实现100%,“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建设达到全省一流、全国先进水平,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二、责任分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1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严格按照省政务服务事项库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市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建立
4、上下联动机制,紧扣市政务服务事项库管理赋分工作措施,依据“上调我调”的工作原则,适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库,梳理形成市政务事项基本目录。持续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别等要素在省、市、县、乡(镇)、村五级一致。(市政数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 .推动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场所建设,规范窗口设置,优化“一站式”服务功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能进全进”,建立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负面清单,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
5、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加强政务服务分中心设置和管理,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作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分中心,统一工作标准和运行管理规范,提供规范化服务。(市政数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 .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水平。优化“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事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受理,提高“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实际办件量,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各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高“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受理质量,强化“无差别”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
6、高业务能力,加强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规范窗口运行服务流程,全面推行“收件即受理”“首席事务代表制”、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等改革,建立“收件即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电子监察,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事项退办、挂起、删除等完全符合工作规范。(市政数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4,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我市配合省政数局建立掌端服务入口一城市驿站,指定专人负责掌端服务应用清单的梳理和对接工作;配合省政数局推动更多全程网办事项进驻省热点事项全程网办专区,做好热点事项
7、全程网办专区事项梳理和核验工作。(市政数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5 .推动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全面应用。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与省政数局配合,完成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和国垂、省垂、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推进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部署,村(社区)按需接入。推动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应用,提高城乡居民办事便利度。建立“赛马”工作机制,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在原县(市)区延伸44个事项基础上,不断优化调整延伸事项,逐步扩大延伸事项突破IOO项。提高系统应用效率,每季度对延伸事项办件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真正实现企业群众家门口办事。(市政数
8、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6 .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不见面”审批。全面推广应用省市场监管行政许可e窗通系统,建立规范、高效、便民的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服务体系,做到审批电子化、证照数字化、全程无纸化,全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便利所有市场主体开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7 .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推动“我要开饭店”“我要开出租车”等20个主题服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市政数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8 .持续推动通关便利化改革。稳步推进通关无纸化作
9、业,进一步精简随附单证。全面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通关作业改革,指导企业自主选择,灵活运用;落实“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等税收征管改革举措,主动推介各项利好措施、广泛征询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帮助企业充分享受通关便利。(海关负责)9 .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巩固提升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多税合一”改革成效,在学习长春市税务局“多税合一”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市税务局负责)10 .推动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积极推广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应
10、用,提升网上平台服务能力,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大力推广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巩固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缩成果。推进登记系统与省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对接,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业务实现“跨省通办”。(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 .持续推进实施“多测合一”。做好“多测合一”系统保障及政策推广工作。不断优化整合测绘测量事项。推进成果沿用共享,实现一个测绘事项委托一次,同一测绘成果提交一次。(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省工改办,对标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
11、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化管理系统进行专项培训,推广子系统应用。提高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过程中的应用,实现数据共享,结果互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通过全程网办和全过程图纸化办公,探索推进无纸化审批、不见面审批,加快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市政数局负责)13.持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便利度。积极响应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部署应用,及时反馈一体化平台试用情况;按照省公管办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远程评标管理办法,探索
12、“单点对复点”新途径;全力推进数字证书和电子保函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全面应用,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市政数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快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支撑能力。14 .提升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按照省政数局要求,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为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平稳运行、完成20个省级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提供支持。(市政数局负责)15 .提升网络平台支撑能力。继续铺设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电子政务外网全部接入,继续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建成安全高效、互联互通的政务外网支撑体系;按照省政数局要求,梳理能够迁入“吉事办”
13、的自建系统。(市政数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6 .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根据省政数局统一安排和部署,推动电子证照归集和共享应用,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推进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业务场景中便捷应用。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信息,实现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7 .持续巩固市政府门户网站智能化应用水平。根据省政数局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优化“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政策推送”等功能,实现更全面和更丰富的全省各类政策“一网通查”、相关咨询“一网通答”。(市政数局负责)1
14、8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配置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畅通线上线下评价渠道,落实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和政府部门“监督查评”,强化“差评”整改和反馈,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奖惩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服务对象广泛参与评价,推进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市政数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9 .深化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根据年度工作重点任务,调整市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执法岗位负责人民主评议工作方案评议指标。组织实施每年两次执法岗位负责人民主评议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对各地、
15、各有关部门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开展现场督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市政数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 .健全服务市场主体反馈问题解决机制。对上级交办和“省营商环境智能管理平台”转来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按时反馈,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重点督查、专项检查、个别抽查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解决。建立重大行政处罚营商环境监督和争议案件联席会议研判机制,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衡量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情、合理性,强化执法机关柔性执法、慎用处罚的行政理念。(市政数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
16、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环境建设工作,市、县两级政数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工作专班,定期调度进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明晰实施路径,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顺利推进,取得扎实成效。(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政府网站各类传播平台,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深入解读优化政务环境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第一时间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务服务最新信息。及时总结和复制推广改革创新中的先进经验做法,提高知晓度和应用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全民参与的营商环境建设良好氛围。(三)加强检查督导。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对政务环境建设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强化暗访督查和媒体曝光等监督方式的有效运用。将日常督查考核结果纳入营商环境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考评“指挥棒”作用,推动我市政务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更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