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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监理单位协调及管理措施1总承包与监理单位的关系业主将工程实施管理中相当部分权利委托监理公司行驶,因此,对监理公司的全面良好配合也是对业主尊重的体现。监理单位与总承包商的关系是监理与被将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应向项目部进行监理方案交底,制定监理规划并通知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应根据业主的委托,客观公正地对工程进行监理。2、总承包与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为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无偿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全面地向监理公司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接进度计划,分包单位资质,进场物资报验等书面资料,使监理及时充分了解掌握施
2、工现场相关工作进展,对工程项目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理。3)积极组织工程参施相关方参加监理例会,听取业主,监理,设计各方对工程施工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监理例会对总承包提出的合理要求,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时,及时按时提交,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4)对监理在现场检查中,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整改要求,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请监理复查,最大限度地缩短整改时间,为后续工作创造条件。5)对监理在现场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6)现场验收申请,审批资料的申报工作,要提前提交监理,为监理正常的验收和审批留有足够的时间。7职极教育员工,包括分包单位的所有参施人员尊重监理人员,对监理提出的要求要积极响应,避免无视监明旨示,乃至抵触现象的发生。8)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以严格的施工管理程序,达到工程所要求的各项技术、质量、经济指标。在施工班组自检和项目经理部的专检的基础上,服从监理公司的三控,两管的监督,虚心认真接受和服从监理公司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要求,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