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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库管理办法一、项目库的建立(一)项目涵盖的工程类别本项目库包括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智慧粮食”工程项目。(二)申报入库的基本条件1、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粮库仓容5000吨或投资200万元以上,罐容2000吨或投资100万元以上。2、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年粮食物流量10万吨以上或投资200万元以上。3、“智慧粮食”工程项目。投资100万元以上。(三)申报入库要求和程序1、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立项批复(或备案意见)、选址意见书、环境评价报告和资金筹措方案等。在建项目同时提供现场图片等印证材料。2、程序:项目建设单位逐级向上报送上述材料,各级需提
2、出审核意见,确保项目真实。经省粮食局储备管理处审核认可的,纳入项目库。二、项目库的管理(-)入库项目需履行的事项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备联系核查。对于在建的获中央投资补助的项目,需每月报送进度统计表,适时报送进展情况报告(包括推进措施、存在问题、工作意见建议等);对于一般项目(即除获得中央投资补助以外的),需季度报送进度统计表和适时报送进展情况报告(内容同上)。(二)入库项目的调整清理每年一次(4月)向各地各单位公示入库项目名单。每年两次(3月、9月)接纳各地各单位入库申报申请。每年两次(4月10日、10月10日)由省粮食局储备管理处给省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评审组办公室送项
3、目库名单。待建项目一年内未能动工,移除项目库中。如拟申请专项资金补助,需重新申请入库。在建项目建成后,移入建成项目库中备查。(三)入库项目的调度评价省粮食局业务处室通过统计报表和实地查看了解的情况,评估入库各项目推进工作,分好(20%)、中(60%)、差(20%)三个等级,作为提出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分配建议的依据之一。三、其他(一)危仓老库专项。设置项目表,各地各单位报送上述项目时,可一并报送危仓老库维修项目,需提供建设方案(主要含实施单位、内容、概算等要点)。根据维修改造紧急情况,各地各单位可随时报送。(二)农户科学储粮专项。鉴于农户科学储粮专项项目产生、资金筹措等有不确定性,故暂不建立项目库,工作推进按国家要求办理。上述资金分配安排按局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