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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是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教学方式,也是学生与企业接轨的重要途径。依照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学生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切实提高学生实习质量和效果,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实习基本条件第一条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经监护人同意。第二条学业评定:跟岗实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满两个学期,顶岗实习一般满五个学期(特殊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第三条品德评定:在校表现
2、良好,无重大违纪受学校处分的,由教学处、学生科核准通过。第二章实习组织第四条学生实习分为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认识、跟岗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以学校统一安排为主,特殊情况可申请自主实习。第五条认识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一学年,时间不超过一周;跟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年,时间不超过二个月;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支持鼓励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第三章实习基本程序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实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管理学生的实习全面工作。第七条学生实习前,由学校
3、提供即将参加校外实习合格学生的大致情况统计(专业、人数及名单),每年6月30日前将学校实习方案及计划上传XX省职业院校实习管理系统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八条学校公布实习信息,确定实习人员,做好材料准备工作(企业材料、上报材料、存档材料)。第九条学生实习前由学校牵头会同相关系部对学生实习进行动员、培训和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并对学生进行以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避免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第十条实习前学校须为实习学生办理“实习责任保险”。第十一条被实习单位录用的学生,填写监护人知情书(监护人、学生签字),签订实习三方协议
4、,经学校批准后办理离校手续,由实习指导教师带队入职实习。第十二条因特殊情况要求自主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提交自主实习申请书和实习协议,办理离校手续入职实习。第四章实习基本要求第十三条实习学生要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要按照实习计划和岗位特点,安排好学习、工作和生活,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认真做好实习现场工作记录,独立完成学生实习手册。第十四条顶岗实习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生,又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征得实习单位批准,并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报
5、告。实习期内如需变更实习岗位,须征得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的,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第十五条学生在实习期间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第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校企双方要共同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管理和考核。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七条学生到实习单位后应积极与校企双方指导教师沟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并保证联系方式正确有效。第十八条确因特殊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的,经学校同意按实习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返校,学校部门根据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由学校部门安排组织校内学习。(疾病原因须向
6、学校提供县(区)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第十九条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无故不按时提交实习手册或其他规定的实习材料者;凡参加顶岗实习时间不足学校规定时间80%者,实习成绩均按不合格处理。第二十条顶岗实习与就业相结合,实习期满,若实习单位同意聘用,学生愿意留任,学生可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与实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离校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实习期间未完成实习任务,经查无重大违纪现象的学生,可由学校安排与下一届学生再次实习或参加由学校核准的自主实习,实习完成并通过考核鉴定为合格。第二十二条考核成绩评定:根据学校考核成绩、企业考核成绩,按照“学校考核成绩又30%+企业考核成绩X70%+加分”计算评定学生最终实习成绩。第二十三条实行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共同考核办法,考核成绩纳入学籍档案。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