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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革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励管理办法1.0目的:为了提升企业工艺技术能力,稳定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创造一个全员参与的工艺技术创新环境,特制定本办法。2.0范围:全体员工。3.0术语:技术革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励管理办法1.1 技术革新,是指对机器设备、工装夹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创新;3. 2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4. 0技术革新及合理化建议的内容:1. 1改善机床性能,挖掘机床潜能,通过技术可行的手段扩大机床加工范围;4. 2通过创新工装夹具、量具,改善加工环境,提高加工效率,提高并稳定加工质量;5. 3通过研究,提出合理的能够优化设计文件
2、工艺性的建议,直接或间接提高生产效率(不影响产品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6. 4对于资产管理、成本控制、增收节支等提出改革办法或改进方案;5.0评审条件7. 1只有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才能按本细则评奖。5. 1.1进步性,是指建议者所提的方案、措施相对于本单位(或本系统)原有事物有所改进、完善和提高。5. 1.2可行性,是指方案、措施在实践中可以实施。5.1. 3效益性,是指项目实施后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 2凡在岗位技术范围内,但不属于直接工作职责范畴的建议,且具有改进、革新因素,并能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视同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6. 3
3、学习或借鉴外单位已有的先进技术、经验、成果,首次应用于本公司,并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视为改进、革新因素。5. 4下述内容,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5.4. 1在本职工作职责范围中,由于认识的深入和技术熟练程度的提高,使工作效率、产品质量得到提高,即属于自身工作的不断完善者;5. 4.2完成上级交办的包括本职工作范围之外的指令性任务;5.4.3只指出问题的现象或仅提出意见、设想的名称而无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即属于一般性意见者;5.4.4上级或本部门已有方案,并列入计划安排实施的工艺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5.4.5由于上级变更设计原则或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等,所引起相应的变更设计;5
4、. 5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在提出者所在部门不能采纳时,可向其它部门提出,采纳部门应视同本部门人员处理。6. O奖金标准的评定6.1 员工(集体或个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进行的技术革新,应经过公司的实施,并取得节约或创造价值的实际成效,方能获得奖励。6.2凡可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应首先根据其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数额计算;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的年节约或创造的价值,指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其计算方法是由采用之日起(“采用之日”应理解为实施后见经济效益之日),按12个月计算,可以跨年度。实施费用的分摊办法,由部门自定,一次分摊或逐年分摊。一般的计算方法如下:6. 2.1节
5、约价值计算:6.2. 1.1工时节约价值=(原定额工时一改进后定额工时)X计算期前一年平均工时费用X计算期实际产量一工艺革新费用。工艺革新费用是实际费用的组成部分,包括为革新工艺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及工艺革新后需增加的费用支出。工艺革新费用中,属于添置固定资产者,按其折旧年限平均分摊,其它一次或逐年分摊;6.3. 1.2原料、材料、工具等节约价值=(原实际平均先进单位消耗定额一改进后实际单位消耗)X该物资单价X计算期的实际产量一工艺革新费用。其它同上;物资单价指计算期内的国家牌价。没有国家牌价的物资,按实际价计算。如系替代材料,其单价应为替代前、后材料的单价差。6.4. 2.1.3减少废品节约价值
6、=成品或半成品单件价值X(改进前6个月的平均废品率一改进后6个月的平均废品率)X计算期计划产量一工艺革新费用。其它同上;6.3可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按下表确定其等级和奖金额: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等级奖金额度(元)荣誉奖IOO万级以上(含)10000-15000奖状(或证书)100-50万元(含)二5000-10000奖状(或证书)30万TO万元(含)三2000奖状(或证书)10万-5万元(含)四1000奖状(或证书)5万T万元(含)五500通报表扬1万元-5000元(含)六300通报表扬5000元-3000元(含)七200通报表扬3000元以下八100通报表扬6. 4对那些难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如
7、有关管理、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等,应考虑其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等。由管理委员会临时研究决定具体奖励额度7. O奖金的发放:7.1成果奖金应及时发给。一旦效益实现并能够稳定预测,就应当在三个月内评审完毕,并发放奖金。7.2内容相同的合理化建议,以在申报表上登记的日期为准,奖励领先递交者。7.3个人完成的项目,成果奖金全部发给本人。7.4集体完成的项目,奖金应在项目参加者中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建议的内容难度大、方法具体而实施较易者,建议者方面可获得不低于奖金额的6O%,实施者方面获得不高于奖金额的4O%。建议的内容难度不大而实施的难度较大者,则实施者方面可获得不低于奖金额的60%,建
8、议者方面获得不高于奖金额的40%o具体分配奖金的比例,由公司决定。7. 5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的获奖者,其业绩记入本人考核档案,作为日后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8. 0对提高工效和降低物质消耗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原工时和物质消耗定额可以给予三个月至六个月的保留期(从见效益之日起)。9.0评审程序与机构9 .1加强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以生产、技术、品质、行政部门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统一由总经理领导,对项目组织论证实施、鉴定验收,负责审批奖励。10 2凡职工(集体或个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均须填写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申报表(必要时应附有图纸、资料、有关数据等),报直接上级批准后,报送行政人事部备案。行政人事部在接到资料后,一个月内必须向总经理汇报。9. 3对有关部门报送的项目,总经理在一个月内组织进行评审,并得出结论及给予申请者答复;9. 4经过评审并决议后的奖金和奖励,必须在三个月内发放完毕,重大项目,公司召开表彰大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