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个人工作总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长制个人工作总结.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河长制个人工作总结河长制个人工作总结乡镇20一年度河长制工作述职报告根据关于做好河(湖)长制近期工作的通知(杭治水办2018176号)和关于近期做好河(湖)长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淳五水共治指(2018)4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作为威坪镇小五都源的河长述职报告总结如下:一、河道基本情况小五都源位于淳安县西北部,发源于佛堂尖,流经蔗川村、联合村、青山村于青山村流入千岛湖库区。主峰佛堂尖海拔高程651.Im,流域总面积12.09krtf,主流长8.80km。河道宽度2-10米。201X年小五都源河道水质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二、组织机构建立情况1、成立了村级河长。由沿线村庄的村书记组成村
2、级河长,包村干部组成第二河长,现小五都源配备村级河长和第二河长各3名,河道警长1名,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村辖区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巡查、监管,负责做好河道防洪工作,配合镇政府开展污染集中治理。2、建立了河长巡河制度。镇级河长每旬巡河次数不得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次数不得少于1次,便于河长们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河长们在做好纸质巡河记录的同时,还要及时上传电子巡河记录,并做好信息报送等各项常态化工作。3、建立河道管护全社会监督机制。在每条河道醒目的位置设立“河道长效管理责任公示牌”,标明河道名称、级别、管理范围、管理责任人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全社会监督。三、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1、主要工作(
3、1)建立了河长巡河制度。镇级河长每旬巡河次数不得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次数不得少于1次,便于河长们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河长们在做好纸质巡河记录的同时,还要及时上传电子巡河记录,并做好信息报送等各项常态化工作。(2)生活污水治理。威坪镇小五都源沿河村庄共有3个,居民1185户,总人口约3578人,按照“应纳尽纳”原则,河道两侧农户污水管网全覆盖,并进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后期运维阶段。所有沿河农户产生的生活污水已全面实现纳管处理,确保农村污水通过处理达标后排放。(3)面源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包括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种植业污染防治。目前威坪镇小五都源主要有畜禽养殖场1家,对不符合
4、环保要求的进行清退,对符合环保要求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环保方案,建设高标准污水池,确保污水不外流。同时开展沿河沿线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对农业生产产生的废弃农药包装物进行回收。(4)河道综合治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人水和谐”的理念,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河道长效管理与保洁,全面提升辖区河道水环境水平。进一步推进河道建设,把水环境改善作为河道整治主要内容,确保河道整治与两岸截污纳管同步实施,同时通过护岸、清淤、综合整治、防洪加固、阳光排口行动等举措,全面提升巩固河道水环境质
5、量。(5)大力实施“一河一策:我镇严格按照县河长办河长制相关要求,制定完善了威坪镇一河一策方案、威坪镇河长制工作方案(20IX一2023年),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通过科学修订方案和考核办法。(6)其他治理工作。一是借力无违建工作对河道沿线的违章建筑及露天厕所进行拆除,进一步优化河道沿线面貌。二是对辖区内的无证无照农家乐,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小作坊等产污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活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措施予以整治取缔。三是联合水利、环保、国土、渔政部门严厉打击查处河道非法挖沙采砂、渔业资源破坏等现象。四是借助“清四乱”这一平台对河道进行大排查,对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现象的一律全部清理整治。2、取
6、得成绩威坪镇小五都源全年无新增入河排污口,排雨口共10个,合法排雨口15个,无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排口,无雨污合流排水口,并且全年水质保持在?类和类水质。3、存在问题(1)群众意识有待提高。沿河两岸的居民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强,配合“河长制”工作及整治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高,向河里乱倒、乱排等现象仍然存在。(2)日常监管难度大。镇域河流分布多、流域广,加之旅游旺季到来,游客数量较多,河道嬉水、洗车、游玩等不文明现象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3)知识水平较低,缺乏专业人才。目前村级河长一般由村书记或是村主任担任,对水利知识了解较少,主要任务是巡河和清理河道垃圾,如若辖区内流域发生洪水灾害或水污
7、染事件,河长就无法及时应对以及提供紧急措施。4、下步工作(1)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保洁。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2)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及督查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治水工作。(3)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
8、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4)要进一步重视管理,保持长效,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河长制个人工作总结一、“河长制”管理的成效河道环境显著提升,河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巢湖及环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20xx年,巢湖湖区平均水质为iv类,巢湖东、西半湖及全湖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湖区主要污染指标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主要入湖支流南沈河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16.5%、17.8%和4.43%。二、主要做法(一)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各辖区党委负责人亲自担任河长,把“河长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河长办”,党政主
9、要负责同志亲自巡查河道,解决重难点问题。同时,各辖区普遍建立三级“河长制”,落实乡镇、村居职责,把小河道、支次沟渠纳入“河长制”管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纵向建立三级“河长”体系,横向把环保、水务、建设、城管等10多个部门纳入其中,整合各方面力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工作实效。(二)完善责任机制,强化考核问效。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河长制”工作汇报,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通知及配套文件,为“河长制”管理提供制度平台。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考核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市环境保护委
10、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合肥市“河长制”考核办法(修订)。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印发合肥市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未完成水质改善和排污口整治目标等“河长”给予诫勉谈话等6种不同形式的问责。三是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情况月报、工作通报、工作督察和曝光整改等制度。河道综合治理、规划项目进展每月检查一次,河道断面水质每月监测一次,检查和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四是开展专项督查。市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同时,市人大、政协多次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参与指导“河长制”实施。(三)注重调查摸底,强化“一河一策:各辖区深入巡河,摸清生活污染、农业面源和工业点源污染,分别以
11、图片、表格、文字形式绘制个性化“河长工作图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实行“一河一策”,市级制定了南珊河、十五里河、派河等重污染河流综合治理方案,县(市)区级对本级河道调查和制定“一河一策”,明确综合整治措施、工程推进措施、长效管理及时间安排等。(四)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市环湖办、市环保局等单位组织省水利设计院等10余家设计科研联合体和400多名科技人员,历时半年深入开展流域污染源调查,在此基础上完成合肥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可研报告的编制。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初步选择了白石天河、十五里河等14个流域,面积达4598平方公里,对流域山水田林路村园进行综合治理与系统保护,做到治理一个小流域
12、、清洁一个小流域,并逐步向市辖淮河流域、滁河流域、菜子湖流域、白荡湖流域推进,最终实现合肥市114万km2国土面积综合治理全覆盖。三、存在问题合肥市“河长制”总体推进情况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攻坚克难能力有待增强。“河长制”实施以来,河道两侧一些看的见、摸得着的问题基本解决,大部分排口截污工程基本完成,河面漂浮垃圾、河岸两侧违规开垦及垃圾堆放现象基本消除,河道景观及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但遗留下来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有些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结合路网建设、城市规划以及项目建设进展等综合考虑;有的需要结合城中村改造统筹考虑解决方法,有的还涉及搬迁、补偿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客观上存在相当的难
13、度,有些辖区以此为理由不主动作为,存在等靠思想,攻坚克难的决心和能力有待增强。二是流域统筹推进有待完善。城市河道往往存在上下游、左右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的现象。长期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了流域割据,且雨水分区、城市污水处理规划分区和行政区划交错,一个流域往往涉及多个行政区域。但水质的改善迫切需要划分清晰的流域治理单元,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综合施治。三是精准施策水平有待提高。一是以往采取的河道综合治理路线大多为沿河截污、污染集中处理、清淤疏浚等,不是建立在精准的污染源分布与构成的分析基础之上,工程措施的处理规模、布局、削减污染物总量与水质改善之间未能建立相对定量化的响应关系;二是环保部门实施河道
14、水质监测,流量监测则由水务部门实施,难以精确计算入河污染物通量,没有形成有效的水质、数量协同控制。三是对水质变化情况还未形成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水质变化情况的研判、溯源及快速处置能力需增强。四是落实考核问责有待严格。“河长制”实施三年以来,除表彰先进、启用约谈程序以外,实际上还没有一个干部因为生态环境质量损害而受到追责处理。究其原因,客观上近年来合肥市经济高速增长,人口快速增加,水环境治理既要还旧账、又要不欠新帐,任务重、难度大;另外,现有的考核体系难以精准区分上下游、左右岸的贡献情况,导致责任难以厘清;主观上还存在“尽职免责”的心理,没有动真格。五是公众参与局面有待形成。市辖各县(市)区、开
15、发区一律要求在河道上设立“河长制”告示牌,通过举报电话等,鼓励公众参与河道管理。大部分公众虽对河道水质状况不满意,但随意向河道倾倒污水、抛洒垃圾等行为在有些河道还存在;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的意愿还不够强烈,未形成较为强大的舆论氛围。四、下一步工作思考随着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十三五”更加聚焦水质改善,“河长制”管理应当更精细化地统筹流域水质、水量和水生态改善,统筹点源、面源和内源防控,寻找与转变社会经济增长方式、居民生活与消费模式的契合。一是更加注重落实主体责任。强调地方党委政府为落实“河长制”责任人,完善“河长制”考评体系,倒逼各级河长积极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共同研究水质改善工作,改变
16、某个部门单兵作战局面。要把“水质改善只能变好,不能变差”作为工作红线和责任底线,对照国务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追责办法(试行版),各地要尽快出台地方实施办法,对不顾生态环境质量盲目决策等实施严格追责。二是更加注重完善顶层设计。完善“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探索实施“多规合一二严格城市河道蓝线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非经科学论证,严格限制“裁弯取直”,现有水域面积不得减少。积极保护河湖休养生息空间,科学整合各类保护区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针对区域内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等,积极划定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三是更加注重夯实工作基础。打破行政区界,以流域为单元,开展深入的污染源调查,是确保河道治理精准施策的工作基础。当前,迫切需要以流域为单元,深入分析污染源的构成与时空分布,建立污染源信息库,并根据变动情况实施动态更新。完善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