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823147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7.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 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绩效,根据泸州市科技计划管 理办法(泸市科人规(2023) 2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经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以下简称“市 科技和人才局”)批准立项,获得泸州市科技计划资金前补助方 式支持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项目中期管理指项目从立项到验收期间,为保证项 目按任务书的规定执行,取得预期成果并达到绩效目标,对项目 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包括对项目的中期评估、项目事项变 更(调整)等。第四条 项目推荐单位协助市科技和人才局开展项目中期 管理工作。市科技和人

2、才局可委托项目推荐单位开展项目中期管 理工作。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中期管理工作。第五条 项目推荐单位参与项目过程管理,督促项目单位按 期实施和完成项目,监督经费的使用,协助核查并报告项目执行 进展和出现的重大问题等。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认真履行 任务书的各项约定,制定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研究任务 的具体落实方案和时间进度,为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提供条件保 障和支撑,及时报告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等;对1 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六条 项目中期评估。对项目执行期三年及以上、且财政 资金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开展中期评估。原则上在执行期过 半

3、后,市科技和人才局或市科技和人才局委托推荐单位应在3个 月内通过会议评估或现场评估方式,组织开展中期评估。项目中期评估以任务书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资金到位、落实与使用情况。市级科技经费、项 目自筹经费等是否按任务计划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合 理,是否符合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二)计划进度推进情况。项目按任务计划进度安排的阶段 性目标完成情况。(S)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完成情况。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质 量指标完成情况,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等相关情况。(四)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当年和累计产值完成情况; 项目产品销售收入、利润和缴税等完成情况。(五)社会指标完成情况。环保及节能减排情况

4、;人才培养 和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六)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项目管理科室可结合项目实际,提出中期评估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期评估情况,提出项目“继续执行”、“停止执行”等建议处 理意见。“停止执行”的项目由项目管理科室按照项目管理规定进 2 行处置(终止或撤销)。市科技和人才局对项目开展的中期评估应建立台账,并形成 项目中期评估报告,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中期评估情况可作为项目单位今后申报项目的审核参考。第七条 项目事项变更(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项目 执行期到期前(延期项目按批准延期后的时间),确需变更以下 事项的,按程序申

5、请调整。(一)变更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期、项目主要 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等重大调整事项,由牵头单位书面申请,推 荐单位审核提出意见,报市科技和人才局同意后调整。项目执行 期延期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人才类项目原则上 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二)变更合作单位,由项目牵头单位自主调整。(S)变更项目研究方案、技术路线、项目参与人员等调整 事项,由项目负责人自主调整后,报项目牵头单位备案。需报市科技和人才局同意的项目事项变更(调整)在泸州市 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一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 “项目管理平台”)上填报申请,并报送盖章后的纸质材料。由 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自主

6、调整事项自存相关纸质资料,在 项目管理平台上传扫描件。第八条 项目执行期间取得重大进展、突破,或遇需协调解 决的重要问题,项目牵头单位、推荐单位须及时向市科技和人才3 局书面报告。第九条 项目实施绩效情况报告。项目牵头单位按规定报送 项目实施绩效情况,项目实施绩效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已取 得成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项目推荐单位应按要求审核和汇 总归口项目实施绩效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科技和人才局。第十条 项目牵头单位应建立健全科研、财务、诚信等内部 管理制度,保证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项 目立项、主要研究人员、科研资金使用、项目合作单位、大型仪 器设备购置以及研究成果情况等信息,加强内部监督。第十一条 在项目中期管理过程中,市科技和人才局应对相 关责任主体科研信用状况进行客观记录和评价,对有违规行为的 项目牵头单位和科研人员,予以暂停项目拨款、追回已划拨项目 资金、终止项目执行、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处理结果以适 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纳入科研诚信记录。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和人才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 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