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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和承接吕政发201639号文件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12项)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依据原实施机关市改革意见我县决定备注1距离永久性测量标志400米范围内建设微波站、雷达站、广播电视发射装置等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施审批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山西省测量标志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吕梁市国土资源局下放到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离石分局承接2测绘项目登记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吕梁市国土资源局下放到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离石分局承接市政府部分下放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吕梁市农机局下放到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承接4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机驾证初次核发农业机械安全监督
2、条例第二十二条吕梁市农机局下放到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承接5煤层配采审批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加强全省煤矿配采管理的通知(晋煤行发2014年50号)吕梁市煤炭局市营煤矿以外的其他煤矿下放到所在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批准承接市政府部分下放6非重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审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吕梁市交通运输局下放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承接市政府部分下放7内河通航水域活动与岸线安全使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吕梁市交通运输局下放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承接8“十三五”农村路网改造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融资项目设计文件审批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
3、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14号)第十八条吕梁市交通运输局下放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承接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依据原实施机关市改革意见我县决定备注9企业从事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审批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吕梁市文化局委托下放到各县(市、区)文化局承接10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八、九、十五条等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吕梁市公安消防支队下放到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承接11以工代赈项目审批关于印发山西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发改赈发(2016)1号)吕梁市发改局下放到各县(市、区)发
4、改局承接12选址意见书核准权限的核发(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水库及其他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水电项目、热电站项目、国家规划矿区外的煤炭开发项目、非跨县市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建设项目、非跨县市的公路项目、水泥项目、旅游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增资)小于10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非跨县(市)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县(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建设的项目;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11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权的通知(第6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晋政发201613号)吕梁市住建局下放到各县(市、区)住建局承接市政府部分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