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诸暨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起草说明.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诸暨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办法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服务业已成为诸暨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为了进一步提升诸暨市服务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对服务业企业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为此,我们制定了诸暨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旨在引导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亩产效益,增强服务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二、必要性当前,诸暨市服务业企业存在着发展水平不高、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制定科学的评价办法,以客观反映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并引导企业提高资源利
2、用效率。本评价办法将通过量化服务业企业各项经营指标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三、起草依据在制定本评价办法的过程中,我们参考了推进我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发改经贸(2018)689号)、关于开展绍兴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市服务2019)1号)、诸暨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诸政办发(2023)49号)、诸暨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数据。同时,我们还借鉴了国内外先进的评价理念和方法,结合诸暨市服务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评价办法。四、起草过程我
3、市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服务业规上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在去年实施办法基础上,邀请第三方机构,结合我市实际形成2023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各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结合初评结果对实施办法进行深入修改,报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形成上会讨论稿。五、主要内容(一)关于评价对象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主要对象是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开发经营、农村经济合作社、公共资产管理、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性质等领域企业,以及已破产、关停的企业。(二)关于评价办法服务业企业按照规上企业和限上企业根据自有用地、非自有用地分别进行评价,其中规上企业又分为新
4、兴服务业企业和其他服务业企业两类,限上企业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类。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办法中对农林牧渔生产用地做了规定,对参与评价的涉农类企业更显公平。评价指标方面,今年规上企业的评价指标调整为七项,在兼顾总量指标和相对指标的基础上,为体现企业在社会就业方面作出的贡献,增加了“就业贡献度”这一指标,同时总量指标和相对指标的权重基本平衡,整个评价体系更科学、更全面。限上企业的评价指标未做调整。评分分档方面,综合考虑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相关部门的意见,依旧延续往年的比例,即A档占比10%,B档60%,C档25%,D档5%。同时,为综合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企业在上市、科技创
5、新、税收贡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在评分分档基础上予以调档和提档。通过对去年评价结果的分析,发现高新技术企业提档对于新兴服务业企业的评价结果影响较大,评价分档比例严重失衡,因此,今年重新设定了该项的提档条件,仅排位为C、D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可提档。同时,评价办法对预退规退库企业、拒不配合企业以及数据缺失等情况均设定了对应处置内容。(三)关于结果应用根据评价结果等级的不同,参照相关文件对企业在土地、财政等方面执行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以鼓励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和亩产效益。(四)修订内容1 .因为没有相关判定标准,因此删除不参评类型中的“涉农企业”,增加条款“直接用于农、林、牧、渔
6、业的生产用地不计入评价面积”。2 .部分条款做了对象限定,如“已纳入工业企业亩均评价范围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服务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以土地面积形式承租的,按自有用地企业评价”等仅适用于规上服务业企业。3 .考虑评价结果的应用,已破产、已关停企业不参与评价。同时对于预退规退库企业,不得进入A、B档。4 .为使评价体系更科学,结合实际工作需求,规上服务业评价指标减少了亩均增加值、人均营业收入2项,增加了营业收入、亩均营业收入、就业贡献度(就业贡献度二企业平均用工人数/全市纳入评价的企业平均用工人数)3项。指标权重做了调整,总量指标权重适当提升,与相对指标权重相当。5 .为使评价结果更合理,避免因
7、部分条款导致评价分档比例失衡,结合往年评价数据,将“有效期内的国家级服务业企高新技术企业可提一档”调整为“有效期内的国家级服务业企高新技术企业排位为C、D类的可提一档”。6 .增加低效企业的判定标准,由原先“当年度本地税收实际贡献低于10万元的企业不得列入A、B档”调整为“当年度本地税收实际贡献低于10万元或亩均税收低于1万元/亩(万元/百平米的企业不得列入A、B档)”。7 .明确对不配合企业的处理办法,“属于评价对象却拒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数据或瞒报、故意漏报及逃避评价的企业,不列入A、B档,缺失数据或税收数据为负值的指标值按O处理”。六、其他说明在评价过程中,我们将关注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实现评价的差异化和灵活性。同时,将建立评价数据库,对企业进行评价跟踪和分析,以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持续支持。总之,诸暨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旨在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服务业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引导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诸暨市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评价办法,以适应经济发展趋势和服务业企业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