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充加分指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充加分指标.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附件2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充加分指标类别序号指标指标内容及分值备注补充加分指标1企业加分1 .申请人所在企业在上一年度本区内纳税区库留成总额排全区前IOO名的,加16分;申请人所在企业在上一年度本区内纳税区库留成总额排全区101200名的,加10分。2 .申请人是本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研发投入增量50强规上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加10分。3 .申请人是本区民营及中小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加10分。1 .企业在上一年度本区内纳税区库留成总额以区财政部门统计为准。2 .一个纳税年度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3 .对同时满足2条以上指标的,以分值最高指标进行赋分。2居住证加分在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个自然月加0.2分,不足1月的不算分,最高不超过8分。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3学籍加分1 .幼儿园。申请人随迁子女当年在本区幼儿园毕业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在本区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接受教育每满一学期加1分,不足一学期的不算分,最高分6分。2 .小学。申请人随迁子女当年在本区小学毕业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在本区公办或民办小学接受教育每满一学期加0.5分,不足一学期的不算分,最高分6分。1 .幼儿园学籍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准。2 .小学学籍以广州市学籍系统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