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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上渔业养殖设施检验指南2023年05月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1第2节定义1第3节接受标准2第4节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3第5节入级检验6第6节鉴证检验10第7节操作手册11节节节节节节节1234567第第第第第第第一般规定13设计载荷13结构设计15柱稳式养殖平台/设施的特殊要求15框架式养殖平台/设施的特殊要求16组合式养殖平台/设施的特殊要求17防腐蚀与腐蚀增量17第3章稳性、分舱与裁重线19第1节一般规定19第2节稳性19第3节载重线19第4节水密和风雨密完整性20第4章装和定位系泊系统21第1节一般规定21第2节临时锚泊设备21第3节拖曳设备21第4节定位系泊系统21第5节动力定位系统
2、22第6节网衣及其附件22第7节模块连接装置23第8节其他艇装设备24第9节生活区24第5章机械装置与系统25第1节一般规定25第2节泵送系统26第3节舱柜透气系统、溢流和测量系统27第4节开式排放系统27第5节通风系统27第1节一般规定29第7章防火与防爆31第1节一般规定31第2节火灾探测31第3节火灾限制32第4节控火与灭火36第5节脱险36第6节无人驻守渔业养殖平台/设施的特殊要求38节节节123第第第救生设备和用具40通信设备42信号设备42第9章防污染结构与设备43第1节一般规定43第10章船型海上渔业养殖设施44第1节一般规定44第2节结构46第3节牺装与定位装置48第4节分舱与
3、稳性49第5节轮机装置与系统49第6节电气装置与自动化系统49第7节消防50第8节安全设备与防污染50附录1渔业养殖附加标志产品持证要求51附录2渔业专用系统与设备54第1节一般规定54第2节主要系统与设备54附录3网衣效应分析和试验推荐做法56第1节一般规定56第2节网衣对养殖平台/设施性能影响试验56第3节网衣水动力特性分析57第4节物理模型试验方法59第5节参考文献60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1.1.1 一般要求1.1.1.1 本指南是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为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及其产品提入级检验与发证的依据。111.2本指南是为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的构造安全、设备安全、吨
4、位、载重线、防止海洋和环境污染等方面提供鉴证检验的依据。1.1.1.3本指南提供的服务是非强制的,但根据设计方/业主的申请,选择CCS服务意味接受指南的相关要求,其他采纳本指南的行为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如第三方使用本指但没有经过CCS审图和检验而产生的后果,CCS不承担责任。1114主管机关如有明确要求,应以主管机关要求为准。II 1.2适用范围III 2.1本指南适用于海上移动渔业养殖平台、海上浮动渔业养殖设施和海上固定渔和殖设施,其它水域的渔业养殖平台/设施也可参照本指南的适用要求。IV 122木指南适用的本台/设施功能是直接进行渔业养殖的海上平台/设施。V .1.2.3对于船型海上渔
5、业养殖平台/设施,除另有规定外,应满足本指南第10章的要求。II 1.3等效与免除III .31与本指南要求(包括接受标准的要求)不一致的规定,可予以接受以替代本指南的相应要求,其条件是以书面文件证明或表明其至少与本指南要求具有同等的安全水平,江经CCS同意。IV 1.3.2平台/设施上安装的任何装置、材料、设备和器具可以代替本指南要求的装置、树设备和器具,条件是经试验和其他方法证明认定这些装置、材料、设备和器具至少与木指南要求具有同等安全效能,并经CCS总部同意。V .133若对本指南要求的计算方法、评定标准、制造程序、材料、检验和试验方法,能提供相应的试验、理论依据、使用经验或本指南接受的
6、标准,经CCS总部同意,可以接受作为代替和等效方法。VI 134对于具有新型结构和新颖特性的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如应用木指南的任何规定可能严重妨碍对其特性的应用或结构的使用时,经CCS总部同意,可免除该规定,但该平台/设施应适合于预定的用途,并能保证其全面安全。VII 3.5对于本指南中未规定的具有新型结构和新颖特性的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如平主或其代理人欲通过风险评估技术对整个平台/设施或平台/设施的某个系统或单元进行设计、制造或操作,应经CCS对其风险评估资料进行审核并同意。VIII 4风险评估1.141业主或申请人应对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在设计、建造、迁移、调试和投产等暧可能遇到
7、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减少风险的措施,使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减至最低。第2节定义1.2.1 定义1.2.1.1 除另有规定外,本指南采用的名词术语定义如下:(1)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系指在海洋设定区域内,直接用于一渔业养苑的海上平台/设施,包括海上移动渔业养苑平台(含养殖工船)、海上浮动渔业养殖设施,海上固定渔业养殖设施。一般以钢质结构为主体构架,包括柱稳式、框架式、组合式、船式、驳船式、坐底式和自升式。(2)平台/设施类型柱稳式/半潜式系指用立柱或沉箱将上壳体连接到下壳体或柱靴上的结构型式。框架式系指以钢质材料框架浮体结构构成主体的结构型式。组合式系指将多个浮体通过刚性或者柔
8、性的形式连接为一体,部分单体上可设置储存、居住等功能模块。船式系指具有船形、排水型的船型结构型式,具备由舱壁和/或舷侧板围成的养殖舱,具备自航能力,称为养殖工船。驳船式系指具有船形、排水型的船型结构型式,具备由舱壁和/或舷侧板围成的养殖舱,不具备自航能力,在设定作业水域进行养殖的渔业平台/设施。坐底式系指由下壳体和数根立柱支承海面以上上壳体的平台,作业时卜壳体坐落在海底上,并由柱支承上壳体上的全部重量的渔业养殖平台/设施。自升式系指具有活动桩腿且其主体能沿支撑于海底的桩腿升至海面以上预定高度进行作业,并主体降回海面和回收桩腿的渔业养殖平台/设施。其他型式系指采用上述定义以外的结构型式,实现海上
9、渔也养殖功能的平台/设施,如圆筒式等儿何形状型式。(3)平台/设施功能海上移动渔业养殖平台系指一种可根据作业需要,能经常从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地点进行作业的海上渔业养殖平台。海上浮动渔业养殖设施系指采用缆绳、锚链或者张力筋腱或压载或钢臂等非刚性固定方式长期系固在某一地点源(包括坐底工况)于海面的海上渔业养殖设施。海上固定渔业养殖设施系指通过导管架、桩基、重力式基础等底部支撑结构固定于海底的海上渔业养殖设施。(4)近岸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系指距我国大陆海岸的最短距离不超过2nmi1e的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5)无人驻守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系指无人居住的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特殊条件下,
10、如检修期间、应急故障处理期间经批准的访问、调杳期间,以及定期巡检等情况下,允许登平台/设施的人数应尽可能少,最大允许登乘人员总数不超过12人;登乘人员不得在平台/设施上过夜。第3节接受标准1.3.1 一般要求1.3.2 除满足本指南要求外,CCS承认国际标准、国外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的适用部分,当接受的标准与本指南要求存在不一致时,应以本指南要求为准。1.3.3 按照本指南签发符合证明的平台/设施,可参照执行的主要公约和我国法规如和J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_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上移动式平台技术规则;J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上移动式平台检验规则;J中华人民
11、共和国海事局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J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_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J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J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_9国际海事组织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简称“海上人命安全公J国际海事组织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森“防污公约”):J国际海事组织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及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显血修滕(简称“载重线公约”):J国际海事组织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简称“吨位丈量公约”):J国际海
12、事组织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简称“避碰规则”);J国际海事组织2001年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简称“防污底公约”);J国际海事组织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淀物控制与管理公约(简称“压载水第)。第4节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1.4.1 一般要求1.4.1.1 由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的所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凡符合申指南要求经CCS南检验,认为平台/设施主体及附属物主要部件的结构强度和完整性,推进系统和操舵系统(适用时)、发电系统,以及壬管设施上装配的其他设备或辅助系统的可靠性和功能,能维持壬色设施的基本服务,本社可授予相应的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1.4.1.2 入级检验包括设计图纸审
13、查、建造中检验,确认平台/设施符合本指南的要求,指平台广设施级,签发入级证书。通过建造后检验,确认平台/设施符合本指南的要求,签署或签发入级证书。1.4.2 入级符号1.4.2.1 入级符号是海上渔业养殖壬包设施主要特性的表述,具有强制性。入级符号应符CCS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第1篇第2章第3节2.3.1的规定。1.4.3 附加标志1.43.1附加标志是海上渔业养殖土包设施不同特点的分级表述,加注在入级符号之后。可分为必需性和可选性附加标志,如表1.4.3.1所示。1.4.3.2对可选性附加标志,应由所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经CCS审图与检验,确认符合指南的相应规定后,由CCS授予。143.3附
14、加标志包括结构型式、平台/设施类型、特殊系统和设施、自动控制、环境保护、养殖区域以及其他含义的1个或1组标志。1.1.1 .4应业主或设计单位或建造厂的申请,按CCS颁布的有关规范或接受的其他标准建造的海上渔业养殖土鱼设施,CCS将根据具体情况授予相应的附加标志。1.43.5 表1.4.3为海上渔业养殖但设施附加标志一览表,在入级证书中可只填写英文。该表可分为下列种类:A:平台/设施类型附加标志:所有海上渔业养殖但设施应加注相应的附加标志:B:平台/设施功能附加标志:所有海上渔业养殖壬包设施应加注相应的附加标志;C:特殊系统和设施附加标志:海上渔业养殖壬鱼设施上的特殊系统和设施根据有关规范、指
15、南进行设计建造,可分别授予相应附加标志;D:自动控制附加标志:海上渔业养殖土包设施上的自动控制和遥控等根据有关规范、指南进行设计建造,可分别授予相应附加标志;E:环境保护附加标志:符合CCS规范有关规定的海上渔业养殖平台/设施,可授予相应的附加标志;F:限定的养殖区域附加标志:对养殖区域有限定的海上渔业养殖壬食设施,应加注营运限制附加标志。1.43.6 其他附加标志应所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可授予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附加标志,但应符合CCS规范、指南相应的要求,并使CCS满意。附加标志表1.4.31附加标志说明应满足技术要求A平台/设施类型附加标志CO1UmnStabi1ized/Semi-SUbmerSibIe柱稳式/半潜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