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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立医院行政管理制度三甲评审复审制度资料修订版目录接待采访、拍摄管理规定院内广告管理规定表扬信、锦旗、牌匾登记制度类别全院制度一行政管理编号XZG1-1-031名称接待采访、拍摄管理规定生效日期今年T)I-O1制定单位党群工作部修订日期今年-12-25版本第7版-制定目的确保医院的重要新闻在各级各类媒体的有效宣传报道,加强内外联系,宣传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新进展和新成就,普及科学知识,弘扬医院精神,鼓舞职工干劲,塑造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和声誉,规范医院对外宣传的服务和管理。二适用范围全院三主要内容1党群工作部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医院的采访工作,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不得直
2、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2各新闻媒体的工作人员来我院采访或拍摄,需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医院党群工作部开具市立医院接受采访准入证。3党群工作部审阅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了解工作意图和工作范围,开具市立医院接受采访准入证。下班时间和节假日由医院总值班负责审查后开具。4接受采访的原则:4.1 新闻媒体申请采访院领导或向院领导约稿,党群工作部根据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院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群工作部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4.2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院有关科室,党群工作部根据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向有关科室安排采访事宜。4.3
3、科室收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当及时反馈党群工作部,以便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4.4 对于医学科普知识、新技术项目等有利于医院形象的宣传采访,只要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经科室主任和被采访人同意,可以接受采访。4.5 凡接到记者涉及医疗纠纷的采访,医务科及相关科室人员在本案没有定论之前不接受采访,要第一时间与党群工作部取得联系,三方共同研究是否接待,以及由谁出面接待、接待口径。4.6 6各科室有权要求前来采访的媒体工作人员出示市立医院接受采访准入证,对未经预约直
4、接到办公室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群工作部履行相关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4.7 媒体采访流程1.1 预约采访:党群工作部检验记者身份、介绍信,了解记者采访目的、内容后向记者开具市立医院接受采访准入证,介绍有关科室接待记者采访。1.2 非预约采访:科室负责人礼貌接待,询问记者身份、采访目的内容,报告党群工作部或总值班,核实了解情况,电话授权同意接待采访或到现场处理接待问题。5. 3医院重大新闻发布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6. 4突发新闻事件,启动医院突发新闻应急处理预案,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7. 待拍摄专题片、新闻节目及其它视频6.1
5、需求科室须向党群工作部提供拍摄计划、宣传内容,拍摄涉及的科室、仪器等简介。6.2摄制工作必须在不影响医疗工作的情况下进行;拍摄患者必须经患者同意。6.3摄制时全体人员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吸烟。6.4摄制时不得改动医院原来的建筑设施,不得私自移动医院的各种设备,如剧情需要做布景,摄制组事先征得医院有关部门的同意,拍摄结束后应立即恢狂原样。6.5拍摄现场医院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拍摄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医院有权停止拍摄,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情况。6.6接受拍摄科室或个人负责提供场地、人员和道具,在不影响医疗质量和规范的前提下积极无条件的给予配合。如
6、剧情需要提供医疗设备、器械等,科室视情况酌情给予支持。6.7拍摄现场如有需要医院协调解决的问题,由摄制组负责人与医院工作人员协商,其他人员恕不接待。6.8拍摄时,必须注意安全。如发生损坏医院建筑、医疗仪器设备、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及时处理。类别全院制度一行政管理编号XZG1-1-032名称院内广告管理规定生效日期今年T)I-O1制定单位党群工作部制订日期今年-12-25版本第6版一制定目的加强对医疗广告信息管理,规范医院发布医疗广告信息行为,保证其真实可靠,正确引导群众就医。二适用范围全院三主要内容1本规定所称院内医疗广告信息,是指利用各种媒介(含微信、微博等传播手段)直
7、接或间接介绍医院或科室、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的广告信息(不含对内的通知、讲座等2院内发布医疗广告信息,应当经过党群工作部审批,不得私自以科室、个人名义发布医疗广告。3可发布医疗广告、信息:3.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3.2精神文明、廉政建设;3.3科室简介、专家简介;3.4医院新技术、新疗法;3.5大型义诊、卫生日宣传活动;3.6医院在其法定控制地带标示仅含有医疗机构名称、标识、联系方式的自设性户外广告。4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下列内容:4.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4.2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4.3处方药广告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与其他医疗机构比较;4.4烟草及相关产品广
8、告,保健品、婴儿奶粉广告;4.5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4.6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4.7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含企业)的名义、形象做证明的;4.8利用新闻报道,医疗资讯服务类节(栏)目或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4.9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5审批和制作管理市立医院品牌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应用管理办法来执行我院院内医疗广告信息发布的审批和制作。6监督检查6.1 党群工作部作为院内宣传发布机构对各类宣传制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内容健康向上、形式美观大方、文字准确无误。6.2 党群工作部对全院
9、范围宣传制品进行定期检查,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宣传牌匾等。6.3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科室或个人,将视情结轻重按我院奖惩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类别全院制度一行政管理编号XZG1-1-033名称表扬信、锦旗、牌匾登记制度生效日期今年-O1-O1制定单位党群工作部修订日期今年-12-25版本第7版一制定目的患者及患者家属通过给医护人员赠送表扬信、锦旗及牌匾等表达感谢。医院为肯定职工在工作中的优秀品行,鼓励职工进一步发扬高尚医德、加强医疗技能,特制定表扬信、锦旗、牌匾登记制度。二适用范围全院三主要内容1表扬信、锦旗、牌匾的收集1.1各科室应按照及时收集、当天送达的原则,由专人负责,对患者的表扬信、锦旗及
10、牌匾等进行分类整理。12各科室负责人应详细、准确记录收到表扬信、锦旗、牌匾的时间、所在科室、患者姓名(或患者家属姓名)、被表扬人姓名(或科室名称、病房名称)等信息。2表扬信、锦旗、牌匾的登记2.1各科室应派专门负责人携带表扬信、锦旗、牌匾的实物,以及记录的详细信息到党群工作部进行登记。2.2由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采用电子表格的方式对收到表扬信、锦旗、牌匾的时间、所在科室、患者姓名(或患者家属姓名)、被表扬人姓名(或科室名称、病房名称)等信息进行分别录入并保存,以备核实。3表扬信、锦旗、牌匾的收回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登记完毕后,各科室负责登记表扬信、锦旗、牌匾信息的人员将实物收回。4如遇特殊情况,请和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及时沟通。